原题:广电总局要警惕“朕即国家”思维幽灵
据《财经时报》报道,广电总局正准备出台有关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个人要传播视频内容,需要领许可证。无许可证播放最高罚款3万元。http://news.sohu.com/20060815/n244794927.shtml
之前,广电总局刚刚下发禁令,要求各地电视台在每天17时至20时之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此举剥夺了所有中国小朋友在这一黄金时段观看境外动画片的权利。现在,广电总局又想限制个人网上传播视频的自由权利了。说禁就禁,说限制就限制,这实在有点类似于过去封建社会皇帝的“朕即国家”,皇帝开口就是金科玉律,广电总局开口就是法律了。
只是,必须弄明白的一件事情是:时代变化了。在封建社会,皇帝之所以敢说“朕即国家”,是因为他宣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天下的百姓都不过是皇帝的子民,百姓的一切权利、甚至包括生命,都来自于皇帝的授予。然而,在当今崇尚民主法治的时代,人们应当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政府部门只不过是公共服务的机构,一切政府部门的权力归根到底来自于人民的授予,必须为人民服务。人民愿意授予多大的权力给政府部门,需要人民自愿;反之,政府部门如果需要从人民那里获得更多的权力,也要通过法定的合理的途径。特别是如果政府部门想要限制人民的某一自由权利,更必须慎之又慎,经过严格的程序,得到人民的认可,而不是政府自己想禁止就禁止,想限制就限制,任性随意。
遗憾的是,清朝的最后一个皇帝退位已经有近百年了,但“朕即国家”的思维却并没有完全根除,它的幽灵改头换面,仍然时不时出现在当前某些部门和领导们的潜意识里,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体系的社会里,要根除“朕即国家”的思维,看来确实不是容易的事情。
就广电总局而言,现在又打算禁止公民自由网上传播视频,这确实可以消除所谓的“网上恶搞”,使广电总局管理起来更省心、更方便,但这样做,也将一些公民个人网上传播视频的自由权利给剥夺了。如果公民想要个人网上传播视频,就必须去想有关部门申请许可证,且不说现在向某些政府部门申请一个许可证需要经过多么繁杂的程序、看多少公务员的脸色、等多长的时间、说多少的好话,根据以往的经验,只要公民需要想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许可证,就没有不需要交钱的。行政许可法颁布转眼已经有几年了,但依法行政的思维,仍然拗不过“朕即国家”的思维。本来,大多数人网上传播视频,并非纯粹是为了出名或者赚钱,而只不过是兴之所致,娱己乐人,让自己快乐并且也让别人分享快乐,没准还真的因此锻炼出几个民间摄影家、导演等人才来。但现在广电总局这么一来,这一切欢乐就将不复存在了。
更重要的是,人们还有理由担心,在“朕即国家”变相思维的支配下,广电总局随心所欲,今天可以禁止这个,明天可以限制那个,以后还会不会出台更多的禁令:禁止公民个人家里拥有播放设备,因为这可能用来播放黄色录象;禁止公民拥有收音机,因为这可能用来收听境外电台;禁止公民出门张开眼睛,因为这有可能看到不良现象......如果广电总局可以这样做,其他的部门是否也会效仿?
“网上恶搞”等不良视频是需要限制,但拜托有关部门从为人民服务的立场出发,别怕麻烦,多想办法,而不要以为“朕即国家”,一味拿公民的正当权益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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