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抛不开那个“利”字
一直以来国土资源部看起来是一个很超脱的部门,但他们制定了一系列激励地方卖地的政策,推动了各地基于暴利追逐的大规模圈地运动,对于耕地破坏和失地农民阶层的产生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部门表面上是土地管理部门,但他们制定的政策无一不是围绕怎样把耕地变成建设用地,怎样提高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中的收益。所以我认为是否把这个部门简称为“卖地部”或“耕地破坏部”更为合适呢?
有一句话叫做“无利不起早”。为什么地方政府和各类权贵阶层都热衷于圈占土地呢?一方面是土地的价值实在是太大;另一方面是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政策赋予了他们这个权力。这就是只要是打着“国家占用”的幌子,不管将来是建“洗浴中心”的还是“大学城”的等任意理由,农民就必须把他们的土地乖乖奉上,否则国家机器会一拥而上,对“刁民”实施强有力的专政。这就为社会强盗勾结官府侵占公众财富“共同”致富创造了条件,翻开胡润排行榜或者福布斯排行榜,几乎没有哪个超级富豪的财富增长不涉及土地和不从农民土地中掠夺财富的,也就是说几乎没有从土地上获利的富豪不和贪官有勾结的。当官商勾结大白于天下之时,也就是他们锒铛入狱的日子;而后续者不仅不会吸取前人的教训,反而利用“接班”的机会“只争朝夕”、“前赴后继”——所以农民不会因一个贪官和一批奸商的倒台而减少被掠夺的机会,是因为后续者更加凶猛,而凶猛的底气在于有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害人政策。
近几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不能奏效,除了对现阶段房地产开发业这个行业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外,地方政府的利益机制的日益强化是更根本的原因。而利益机制的核心就在于“土地出让金”这个“利”字。为了获得这个利益,先有土地协议出让,后有招标出让,再有拍卖和挂牌制度,后来又酝酿什么“勾地”,无一不是如何把农民的利益和法地转移到地方政府手中的政策,绝对谈不上是什么“和谐社会”之举!最近以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忙忙碌碌,又再讨论如何处置“土地出让金”的政策,目的在于制地方政府征地动机。在我看来,这个政策注定是根本不可能达到什么成效的!原因十分简单,本来是农农民手中掠夺来的财富,怎么处置也是“赃款”——关键是要消除“赃款”的制度,变“赃款”为“合理收入”。古人有“盗亦有道”的说法,而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总要靠掠夺农民的财富来支持国家机器的运转,岂不令后人耻笑?
解决目前宏观调控的根本在于政府退出一切营利性土地交易活动,允许农民集体和城市居民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开发建设住房,取消必须经过开发商这样一个中间商的建设体制。如果我们要创建和谐社会,就一定要拿出符合人类天性、尊重人类自由的土地制度;否则任由权贵者侵犯广大弱势公众的基本权利,社会矛盾越积越深,“和谐社会”将成“南柯一梦”。
所以我奉劝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人,不要置民间合理的呼吁而不顾,顽固地制定为少数人“谋福利”的“土地出让金”政策;否则当民众矛盾激化,国土资源部领导被中央拿掉以“杀鸡儆猴”的日子不会久远了!
有一句话叫做“无利不起早”。为什么地方政府和各类权贵阶层都热衷于圈占土地呢?一方面是土地的价值实在是太大;另一方面是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政策赋予了他们这个权力。这就是只要是打着“国家占用”的幌子,不管将来是建“洗浴中心”的还是“大学城”的等任意理由,农民就必须把他们的土地乖乖奉上,否则国家机器会一拥而上,对“刁民”实施强有力的专政。这就为社会强盗勾结官府侵占公众财富“共同”致富创造了条件,翻开胡润排行榜或者福布斯排行榜,几乎没有哪个超级富豪的财富增长不涉及土地和不从农民土地中掠夺财富的,也就是说几乎没有从土地上获利的富豪不和贪官有勾结的。当官商勾结大白于天下之时,也就是他们锒铛入狱的日子;而后续者不仅不会吸取前人的教训,反而利用“接班”的机会“只争朝夕”、“前赴后继”——所以农民不会因一个贪官和一批奸商的倒台而减少被掠夺的机会,是因为后续者更加凶猛,而凶猛的底气在于有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害人政策。
近几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不能奏效,除了对现阶段房地产开发业这个行业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外,地方政府的利益机制的日益强化是更根本的原因。而利益机制的核心就在于“土地出让金”这个“利”字。为了获得这个利益,先有土地协议出让,后有招标出让,再有拍卖和挂牌制度,后来又酝酿什么“勾地”,无一不是如何把农民的利益和法地转移到地方政府手中的政策,绝对谈不上是什么“和谐社会”之举!最近以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忙忙碌碌,又再讨论如何处置“土地出让金”的政策,目的在于制地方政府征地动机。在我看来,这个政策注定是根本不可能达到什么成效的!原因十分简单,本来是农农民手中掠夺来的财富,怎么处置也是“赃款”——关键是要消除“赃款”的制度,变“赃款”为“合理收入”。古人有“盗亦有道”的说法,而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总要靠掠夺农民的财富来支持国家机器的运转,岂不令后人耻笑?
解决目前宏观调控的根本在于政府退出一切营利性土地交易活动,允许农民集体和城市居民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开发建设住房,取消必须经过开发商这样一个中间商的建设体制。如果我们要创建和谐社会,就一定要拿出符合人类天性、尊重人类自由的土地制度;否则任由权贵者侵犯广大弱势公众的基本权利,社会矛盾越积越深,“和谐社会”将成“南柯一梦”。
所以我奉劝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人,不要置民间合理的呼吁而不顾,顽固地制定为少数人“谋福利”的“土地出让金”政策;否则当民众矛盾激化,国土资源部领导被中央拿掉以“杀鸡儆猴”的日子不会久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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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蟋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