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双方力量严重不对等的官司。
一个女人,一场官司,使“转基因”这个词语一下子变得敏感起来。为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朱燕翎挺身而出,状告全球第一大跨国食品企业——雀巢。因不满意雀巢公司在欧洲和中国采取的“双重标准”,她日前飞赴瑞士雀巢公司总部,向其高层主管递交公开信,以示对抗。她说,她要撬开雀巢沉默的大门。
陪同朱燕翎飞赴瑞士的国际绿色和平组织项目主管施鹏翔说,从1999年起该组织便在香港对雀巢产品进行一系列的检测,多次发现食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可是结果公布至今没有一名消费者为此退货,也没有引发大规模的讨论。
今年2月起,绿色和平组织刚刚开始在内地做抽查检测。公布结果一个月后,就有中国消费者敢于为此起诉跨国企业。施鹏翔感到“很意外”。而造成这场“意外”的主角——朱燕翎从瑞士“讨说法”回来后,便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中国消费者亮相瑞士
记者:造访雀巢公司瑞士总部的念头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朱燕翎:其实从打官司开始,我就一直有这个想法——应该和他们的高层接触,把目前中国消费者的要求、多次民意调查的结果和高层主管进行充分的沟通。其实这种行为在国外很平常,也是食品公司最应该做的事情,他们需要听到的是消费者究竟想要什么东西。后来认识了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的项目负责人之后,我得到了他们对瑞士之行的资助。
记者:一个中国消费者敢于面对全世界最大的食品跨国企业,很多人都对你的勇气表示了佩服。为这次会面,你事先做了哪些准备?
朱燕翎:先是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些信息,看到新浪网去年年底组织过一次5000多人参加的民意调查,还有今年在中山大学的调查结果。我把这些资料都搜集下来,准备面呈雀巢高层领导。然后就着手用英文给雀巢公司写公开信。
记者:这次在瑞士待了几天,具体都做了什么事情?
朱燕翎:3天。先是召集当地媒体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然后去雀巢总部会谈一个多小时,接下来又接受了许多媒体的采访。
记者:那么看来没达到你的预期效果?我看到你已公开表示,对此行结果“十分失望”,打算继续对雀巢公司进行起诉。
朱燕翎:是的,我对雀巢公司高层的态度十分不满,他们还是坚持表达了两个最基本的观点,一是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高质量的产品。
而之所以不在欧洲生产,因为那里的消费者不喜欢。我向他们出示的几次民意调查显示,大多数中国消费者也不接受这种转基因食品,应该在已有食品上贴标识。他们根本不相信这些调查结果。我又问他们在把产品推向中国之前是否做过调查,对方也没有正面回答。完全跟他们在中国发表的声明是一样的,没有任何新的说法和反应。
就案件本身,他们认为雀巢“巧伴伴”里面不含转基因成分。为此他们也拿了样品找到一家检测机构。但问题是他们拿的样品并不是我们要诉讼的那一包。因为生产批次不同,生产地不同,结果是不一样的。
不过这次去瑞士,我们取得了当地媒体和老百姓的支持。我希望国内反对这种转基因食品的消费者联合起来,邀请雀巢的人来中国听听我们的心声。
记者:据了解,瑞士当地最大的法语、德语报纸都对此事进行追踪,当地电视台对你进行了专访,同时你的照片也被刊登在当天报纸上的醒目位置。他们都对你此行报道持什么态度?
朱燕翎:主要关注点还在于雀巢公司在中国生产转基因食品,另外他们惊讶于中国消费者也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普遍意识到,中国的进步不仅是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文明程度、消费者维权意识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都在大幅提高。所以,我认为,虽然雀巢公司没有给予我们任何答复,但是向世界表达中国消费者的意愿,这个意义更大。
出于公民和母亲的责任
记者: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转基因食品的?
朱燕翎:从1996年在瑞士留学时,我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记得当时欧洲宣布不生产转基因食品。我个人非常赞成转基因技术的尝试,但是把这种技术用在食品上还是应该谨慎,特别是婴幼儿食品。这种食品对人类的危害究竟有多大,包括权威机构也不能给大家一个准确的说法。
记者:那么你是采取完全避免、坚决抵制的态度吗?
朱燕翎:我尽量食用天然产品。只要能找到替代品,我就不会使用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比如我们食用的大豆油好多都含有转基因成分,为此欧洲很多国家都使用橄榄油。从瑞士回国后,我一直都使用橄榄油。
记者:今年3月份你偶然从网络上获知在国内销售的雀巢“巧伴伴”食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当时第一反应是什么?
朱燕翎:简直觉得不可能,怎么可能含有转基因成分?雀巢可是全球性的大公司,承诺过不生产转基因食品的。
记者:接下来,你做了些什么?
朱燕翎:第二天我就去咨询我的律师朋友吴冬,问他这种行为在国内是合法的吗?吴冬认定是违法的,雀巢这种行为违反了基本的民法,也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他跟我说,如果打算状告雀巢,他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记者:可是自始至终,雀巢方面态度坚决,声称并未触犯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那么我们驳斥对方的主要依据在哪里?
朱燕翎:雀巢公司主要依据农业部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志管理办法》,坚持“巧伴伴”是由多种配料构成的终端产品,不属于农产品规定范畴,无须标识。但是卫生部也颁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就应该标识。两个部门的规章从标识前提到方法上都不太一致。最终我的律师吴冬只能回避这些部门规章,而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这两个全国人大颁布的基本法律入手。
这其中就折射出我国在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管理上都存在着问题。究竟转基因食品该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标识?食用油需要标识,那么其它还有很多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该不该标识?还有政府以及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到底持什么态度?这些都有必要进行讨论。
记者:那么最终是什么促使你决定和世界第一大食品跨国公司对簿公堂,这种勇气从何而来?
朱燕翎:如果对方行为是违法的,那么这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社会责任,应该予以指出。更令我气愤的是雀巢公司竟然采用双重标准,对中国和欧洲的消费者不一视同仁,愚弄中国的消费者。再有就是出于母爱,我知道许多母亲都是想方设法地给孩子寻找最好的食品。
记者:听说这场官司立案一波三折,又辗转四个法院,至今尚未开庭,为什么?
朱燕翎:我们从4月初准备打官司。一开始是递交到区法院。因为当时我状告对象是雀巢总公司、上海雀巢公司以及销售“巧伴伴”的上海联家超市。后经法院建议,因涉及涉外公司,法律程序复杂,牵涉时间长。最终确定为上海雀巢公司和上海联家超市。后来官司又周转到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目前还在取证阶段。
记者:如此颇费周折,中途有没有想要放弃的念头?
朱燕翎:没有想过。就是觉得这么做有理,给大家一个警示。雀巢产品在我们这一代人成长中留下的印象还是很深的,面对同样柜台上几种品牌的产品,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雀巢。正因为如此,才更要坚持。
记者:在你的诉讼请求里,起诉雀巢的标的非常小,只要求对方赔付13.6元人民币,也就是“退一赔一”,意图已经非常明显。如同你给网友的公开信中所说,为对方“双重标准”和公众知情权而战。事情本身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官司本身。
朱燕翎:官司只是一个途径。其实一个人不仅有对家庭的责任,对工作的责任,还要有对社会的责任。
大多数人都支持我
记者:你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至少让大部分人对雀巢这个金字招牌产生了疑问,网络上“抵制雀巢”,拥护国货的呼声不绝于耳。这是你所希望的结果吗?
朱燕翎:如果大家都有这种意识,非常好。那么不单单针对雀巢,将来哪一家产品中还存在这种欺骗行为,消费者进行抵制是理所当然的。我看到网络上的讨论很激烈,能够取得大家的支持和理解,为中国的消费者争取自己的权益,这也是体现社会进步、文明、成熟的一个标志。
记者:打官司的过程中有没有担心会对自己有不利的影响?譬如来自雀巢公司的压力、周围人的不理解、对自己原有生活的改变等等。
朱燕翎:我不认为他们(指雀巢公司)会给我个人什么压力。至今没有雀巢的人和我有过任何接触。至于周围,大多数人都很支持我。
记者:有了瑞士之行和网络上的热烈讨论,现在官司有没有新的进展?
朱燕翎:现在还是在等消息。事先三方都认可到上海农科院生物化学研究所进行检测,而检测结果是那袋“巧伴伴”中含有转基因成分。
雀巢公司要求重新检测,被法院驳回。但是考虑会涉及一家公司声誉问题,法院同意再做一次复查。现在雀巢公司自己也拿着另外的产品在外面做检查。不过从法律上来讲,我们针对的就是我买的这一包。
记者:漫长艰难的诉讼过程,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就意味着维权成本变得高昂。能否透露一下你这次打官司的费用。
朱燕翎:应该说这次多亏汇业律师事务所鼎力帮助,还有社会团体的支持。
记者:也就是说他们免费为你打官司?
朱燕翎:嗯,也可以这样说。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和律师事务所谈到费用这个问题。大家都是出于热情做这件事情。(编辑 张颖)
时间: 2003-12-25 17:37:25
中国首位消费者远赴欧洲争取权益
为何一位中国母亲横越半个地球,风尘仆仆远赴瑞士,到访跨国食品公司雀巢总部?
中国 , 上海 — 2003年3月27日,这位母亲朱燕翎在上海家乐福古北店为三岁儿子,买了一袋雀巢巧伴伴(Nestle Nesquik)速溶饮品。后来,朱小姐在网上读到绿色和平今年3月15日发表透过独立实验室进行的一项化验结果,赫然发现自己买给儿子的产品证实含有转基因成份,而包装上却没有加上标签。朱燕翎感到非常愤怒,遂入禀法院,控告雀巢公司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令朱燕翎更愤怒的是侵犯知情权者,竟是自己一直最信任的跨国食品公司。朱燕翎是雀巢产品的忠实消费者,留学瑞士期间,曾到雀巢总部参观,对雀巢的管理和技术留下深刻印象。她知道雀巢向欧洲主要国家的消费者承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即使当中有转基因成份,该公司也会在包装上明确标签,这令她非常放心购买雀巢产品给自己和家人食用。但经过今次事件,朱小姐发现雀巢这项承诺及措施在亚洲包括香港及内地都欠奉,令不少消费者在不知情下吃进含有转基因成份的雀巢产品。
“我很惊讶。我无法相信雀巢这样著名的跨国公司竟然会采取歧视政策,而我刚刚才为孩子购买了雀巢巧伴伴。”朱小姐认为雀巢产品不标识“含转基因成份”是故意隐瞒,属欺诈行为。基于“爱之愈深,痛之愈切”,今年4月朱小姐在上海状告雀巢公司及销售该产品的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要求根据中国法例赔偿购买雀巢巧伴伴的双倍费用即人民币13.6元,及在产品上标明含转基因成份。朱小姐在致雀巢公司的公开信中写道:“我由诧异转为愤怒。我认为这是对事实的不尊重,对中国消费者的不尊重。”
状告雀巢不尊重中国消费者
6月,本案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审理,8月法院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上海市农科院生物技术中心鉴定有关的雀巢巧伴伴食品,验出含有转基因抗草甘膦(Roundup Ready)大豆成份,雀巢却提出异议,有关中心正在复查。目前本案未有确定开庭时间。
当绿色和平在9月知道朱小姐状告雀巢公司后,便一直与朱小姐联系,希望协助朱小姐将广大消费者的声音直接传达至雀巢公司的最高管理层。虽然绿色和平在世界各地进行了多年反对转基因食物运动,但市面上仍有不少食品含有转基因成份,因此,转基因食物标签制度更形重要,还消费者选择非转基因食物的权利。
凭着朱燕翎的无比毅力,我们相信雀巢无法对朱小姐的要求充耳不闻。朱小姐曾于2003年9月去信瑞士的雀巢公司总部,询问为何该公司有双重标准,但雀巢的回复令她很失望。朱小姐在接受绿色和平的访问中表示:“作为社会的一员,我有责任促进在中国商业环境中每一个人的权益,商业的规范必须对每一个人都公平。”
要求雀巢保障消费权益
虽然朱小姐对雀巢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愤怒,但仍与上海雀巢公司进行了对话,气氛良好,希望她这次瑞士之行,瑞士雀巢总部可以同样地聆听来自中国的消费者的声音。朱小姐今天会与雀巢公司负责人会面,要求雀巢:一、停止使用转基因原料,让它在中国的政策与欧洲看齐;二、在淘汰转基因原料的过程中,必须在含有转基因成份的产品包装上加上标识,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自3月后,朱小姐开始尽量避免再购买雀巢的产品,换言之,雀巢公司已损失了一名忠实的顾客。为了庞大的中国市场,雀巢公司实应聆听朱小姐的声音,停止采取双重标准。
中国消费者愈来关注食物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除了今年3 月内地网站转载绿色和平验出雀巢产品含转基因成份的报告,掀起了朱小姐挺身状告雀巢外,2002年12月6日,绿色和平公布雀巢在内地的产品含有转基因成份后两天内,超过5000名网民在新浪网www.sina.com.cn投票,谴责雀巢双重标准的行为。很多中国消费者继而把网上行动转化为真实行动——报纸报道指消费者把已购买雀巢产品拿回超级市场,要求退货。
雀巢这种双重标准,不仅发生在中国,也发生在其它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朱燕翎表示:“如果雀巢和其它大企业希望消费者继续购买他们的产品,应该协助这些地区发展完善的制度。”
望雀巢毋辜负亲子期望
朱燕翎相信,只要雀巢公司承诺她的诉求,雀巢必能成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模范公司。她希望与其它消费者一起,尝试影响其它不同的食品公司,使消费者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我希望能得到雀巢公司一个圆满的答复。 因为,天底下还有千千万万个同我一样的母亲,把雀巢公司当作他们孩子成长的营养专家,把雀巢产品当作他们孩子成长的食品伴侣。不要辜负所有母亲、孩子们对你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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