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都有新闻出,只是今年出得殊。
周内,有媒体报:“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国务院。‘这一次是被退回了,还需要修改。’3月18日,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
“据悉,这份文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始终也未能与公众见面。多次参与收入新政征求意见的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牵涉到各种利益的博弈,这是其迟迟未出台的最大原因。”
我们知道,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在立法过程中并不罕见。譬如美国的民主制度下,各种院外利益集团,都能非常有效地影响立法进程。美国的每一部法律,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
但是美国的人民也不是在立法者面前畏首畏尾,束手无策。他们也会用自己的抗争推动法治的进程。如果美国没有大规模地民权运动,进步的《民权法案》的出台,肯定会大大迟延。换言之,就算美国立法者,对美国人民还是要卖个面子的,至少场面上要过得去。
而我国呢?
诚如该媒体所说,“改革收入分配”攸关全国人民的切身利益,被寄予了厚望。或者简直可以说,是如今结构失衡、民怨沸腾的社会最后的减压阀。然而这样重大的东西,居然几年都不能让人民与闻,迟迟不得和大众见面。人们真要问,所谓各种利益在博弈,究竟是哪些利益,谁的利益呢?
笔者是法律专业的。但深感所谓法律,完全不是什么先验的超然的东西。也就是说,指望不靠根本改变现在的权力格局,单靠贯彻法治就能国泰民安的真是空想,是倒果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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