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兆国主席:
我是老工会工,出于对工会组织的责任心向您反映我对评选劳模工作的看法,提出我的不见得“相当”的意见。请您考虑!
本月18日我写了一篇文章《评劳模是不是也变味了?》表示对评选劳动模范工作的担忧。因为是要在网络上发表的,我还是用“是不是”来表达的。一是为了要引起讨论,二是我也不希望是事实。今天我就直说了吧,我感觉评劳模已经变味了。当然,这不仅仅是全总的原因,而是整个社会的原因。若不然我没必要在题目中加个“也”字。事实上,现在“变味”的东西太多了,不仅是市场上,官场上变味的东西或者说现象太多了。有的不仅是变味了,而且是走调了,甚至离谱了。就连发展党员也是这样了。我不希望咱们工会组织评劳模也离谱了。
劳模是在50年代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时涌现的,于是兴起了评劳模活动。国家就是要鼓励普通劳动者安于平凡的岗位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效力,作为一种跟战斗英雄等同的荣誉来表彰那些舍己奉公、无私奉献、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颇具主人翁精神的工人、农民和其他各条战线的一线人员。科室人员和单位领导是基本不在内的。不仅不在内,还要指令他们下车间、下基层参加劳动的。怕他们完成不了,还要规定劳动天数的。一是怕他们脱离劳动蜕化变质,二是怕他们脱离实际瞎指挥,三是怕他们脱离群众失去工作基础。所以,毛主席一再强调“……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要与工农相结合,领导干部要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显然,这里面的“劳动”不仅是第一线的,而且是劳力的,不是劳心的,是动词。正因为这样,没有高过工段长职务的人当选为劳模。也没有见过当团长的当选战斗英雄。为什么?管理者不是普通劳动者,指挥员不是战斗员。评劳模是为了调动群众的劳动积极性,给管理者和指挥员这个荣誉也没意义。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小学校里开展“小红花”活动,也给你 班主任 老师一个有意义吗?所以,马宾在鞍钢不能当劳模,彭德怀在抗美援朝时不能当战斗英雄。如果他俩去争劳模和战斗英雄称号的话,就成笑话了。著名的红旗渠工程涌现了那么多劳动模范,杨贵却不是。那位比现在说的“蜘蛛人”还惊险的排险勇士任羊成当劳模没有不佩服的。老人家还健在,并且前不久被请到北京参加‘纪念117周年”活动,在场的人谁不投以羡慕和敬佩的目光?连我这个木讷的七旬之人都跟他合影留念了。这说明什么?因为那是真正的劳动模范。反过来,现在的劳模(有些)有这么大的魅力吗?为什么?就跟那靠“瘦肉精”养育的“健美猪”一样,它连自己那身肉都带不动哩,秘密被戳穿后也摆不上餐桌了,只能深埋销毁,不仅没用了,而且有害了。现在的企业管理者不出办公室就靠电脑监控劳工者的活动,出门就是坐小车,上楼有电梯,入室有人拉门,脱外衣有人帮忙,只有吃喝拉撒不得不“亲自”了,他们也算劳动者?
当年我在编审《人民论坛》杂志时,赶上编辑迎接五一劳动节的一期稿子,就讨论了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能否当劳模的问题,是江泽民同志的讲话定论了,不能当劳模。可是,明明白白说的是共产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却硬是被一些人理解为“共产党代表先进生产力”。这样就把企业的老总们也看成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了,不是党员的发展他们为共产党员,把那些私营企业的老板们也归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了。这样,就把劳动的含义扩大化了。
由于企业所有制多种形式的变化,致使工人变成了劳工,新工人被称为“农民工”。私人企业不建工会,国营企业不是破产就是改制,大量职工下岗了,咱们的会员发展不起来,咱们的会费收缴困难了。基层工会组织不得不“求助于”老总们,把他们合法缴会费看成“恩赐”,与他们交朋友,待他们为上宾。所以,什么好事也落不下他们。于是,就出现了老总们(他们也都接受“老板”的称呼了)当劳模的怪事了。把“劳模”当赠品回报给老板们。这样的劳模一点劳模的味道也没有,所占比例越大越表明咱们工会组织过错越大。
有个县级市的市医院为了创收增效,竟然让医术一窍不通的会计当院长。他只会算经济账,搞的规章制度都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居然可以大权独揽称王称霸,把一个公益医院办成了“摇钱树”。医务人员为了超额完成他下达的任务就小病大治,不需要手术的也给手术。有一个79岁的老人因膀胱结石感觉不适,被孝敬的女儿从麻将桌上拉到这个在当地“一流”的医院。大夫先是用激光击石,不见效果就手术摘除,结果给弄成膀胱穿孔了。老人前列腺虽然肥大,但是超乎高龄老人的正常值不大,根本不用手术,也给手术了。结果勉强下了手术台,不过7天就离开人世。就这样明显的医疗事故,这个院长靠金钱铺路,不仅买通了医疗事故鉴定单位,也买通了公检法,拖了8年也不负责任。这样一个被骂成“害民医院”的院长居然也当了劳模。如果认真追查,除了一些医疗事故外,还能查出他进药拿回扣和大量、广泛行贿的罪行。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咱也管不了,可是咱们工会组织起码不能给这样的罪人抬轿子呀!
政府把评选劳模的工作交给咱们工会承办了,之后由政府颁发证书国家表彰。工会组织不是生产单位,是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在现今的形势下,若不能跟职工群众站在一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的(如西安市总工会)还把帮助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律师志愿者视为“防碍公务”给送进大牢了,这样就成了工贼了。这样的事例尽管不是普遍的,但是已经严重地给我们工会组织抹黑了。在我们工会系列(包括企业做工会工作的)出现了比较好的领导干部不是应该的吗?难道也要跟那些“老总们”一起往劳模队伍里挤吗?尽管是企业自己搞的,我们也应该劝他带头把劳模的指标让出来,给那些一线职工,别太贪了!我看那些老总们(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书记、工会主席)当劳模就心里别扭,为他们脸发烧。诸如:
王永健 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和谊(回族) 北京汽车工业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 安 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福平 首都农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杨和平 首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秦永和 中国石油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许红星 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总经理
白文彬 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大为 天津市旅游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许遵武 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志远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永红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总经理
刘瑞旗 恒源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丁曦明 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李卫东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翁若同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廉小强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晓峰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于中赤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光军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
赵 勇 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 民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这样的老总们都当劳模能起什么作用?在他们所在单位不多评选自己的员工当劳模而自己当劳模有意思吗?正像全总机关若评劳模的话,您当劳模有意义吗?其结果只能是贻笑大方,令人嗤之以鼻。
我认为非第一线的非体力劳动者应该叫“工”,评先进、评优秀都可以,就是不该叫劳动模范。如果表现得特好,叫工作模范也未尝不可。现在的模范多了,道德模范、医德模范、艺德模范、持家模范、敬业模范、敬老模范、孝亲模范、反腐模范、廉政模范、纳税模范……无所不可,就是不能混同于劳动模范。比如把杨利伟叫航天英雄,怎么不叫战斗英雄,更不叫劳动模范,为什么?就是要准确、得当、名副其实,是啥就是啥。不问干啥,也不管有多大的普遍意义,就像沈阳市那样,把“一夜成名”的“小沈阳”也评上劳模了起什么作用?那还能引导青年人甘于在生产第一线做普通劳动者了吗?现在的青年学生不能从脚下起步、从小事做起,就是媒体给引导偏了。都想一夜成名、一日暴富,不想扎扎实实干平凡的工作,从事艰苦的劳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忽略了,咱们搞成人教育(实际就是职工教育、劳动者教育)也跟他们跑吗?我就是搞职工教育的,那样做我不仅仅是不赞成,而是坚决反对的。具体表现就是考虑再三,光在网上讨论没用,要向我们工会最高领导者您直接汇报。社会上没人愿意干的、属于奉献多得益少的,无名无利的工种和行业才有奖励和表彰的必要。对于都想削尖脑袋往里钻的工种和行业没必要再打气加油了。
我很想举荐个真正的劳动模范给大家看看,早年在老家那边在岗时我没少这样做的。我把表彰活动看做播种荣誉。我推荐(包括经我的宣传得到群众认可)的劳模都是货真价实的劳模。我不认为个人就不能举荐劳模的。有好多典型人物就是首先由某个人发现的,宣传出去得到公认的。对战斗英雄邱少云就是一位有思想、很细心的人划了个问号:他烧死的地方有没有水?结果一了解,在他牺牲不远处就有水,只要他翻身滚进去就死不了,而他却纹丝不动硬挺着被烧死了,保证了潜伏的成功。如果,没有这个人的问号,在战场上牺牲性命太平常了。
还有焦裕禄,也是一位同志的一篇稿件引起了国家媒体领导的注意,穆青同志亲自调查核实、深入采访,写下了《县委书记的好榜样》轰动全国。
我在北京无意当中也发现了个典型人物,这个人跟我素昧平生,素不相识,我从老游客的口碑中听到后,就观察和积累了她的点点滴滴,写了《仍然读毛主席书听毛主席话的时传祥式的保洁员》,在网上发表了,跟帖评价很高。我也向她服务的所在单位中山公园和北京市园林局推荐了。这两个上级单位也都给予表彰了。去年3月16日,我为了躲开正在看的节目的广告,随便点开了北京电视台(我很少看这个台),就听到“来京务工3年的外地从业人员可自报评为劳模”的消息。我立即想到我宣传的这个中山公园的卫生间保洁员——宋淑敏,认为是个难得的绝好机会。我知道她是不知道这个消息的,她早起晚归没条件看电视新闻的,即使她知道了也不会自报的。我就想不惊动本人,为她代报。于是3月18日,我带着U盘去全总想向常务副主席汇报,可是,进工会大楼是不容易的。我跟门前的接待人员好言相求,说明我不是来上访的,我没有私事,是来汇报情况的。为了解除他们对我的担心,我说我是老工会干部,全总的副主席陈秉权(已故)和李奇生认识我,书记处的韩西雅老人也认识我。这才给我入门证得以进楼。 想找全总领导那是不可能的,人家问我是什么事,我说完就被领到“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那女同志听我的简单介绍,说要先找北京市总工会,并且告诉我该找谁。我让她把U盘里关于宋淑敏事迹的文章拷进去,就往北京市总工会赶,赶到那里人家已经下班了。门卫的小同志说,我要找的那个女同志回家吃午饭去了,没人接待不能进入,必须等1点半上班。我就在门口一直等到下午1点15,那个门卫说“来了”。我就看见一个女同志出现了,到跟前,我就说全总的某某让我来找她,她就领我上楼进她办公室。我又向她介绍一遍,她说要我到中山公园所在的区工会,但是必须中山公园给报,我这样介绍不行的。我进一步问了报批程序,她回答说,指标已经分完了,来不及了。我就说,北京市电视台刚刚公布这个消息,怎么就来不及了。她说报纸早就公布了。她还说整个活动20号结束,还有两天时间了。可是这天是星期五,两天是双休日。我无奈地离开北京市总工会,去区工会吗?中山公园不报我去了有什么用?我就去中山公园见我已经熟悉的园容队女书记。
这个书记对这个典型是给予关怀和帮助的,她已经接受了我的建议、认同我的思路,答应我们携手把宋淑敏这个典型树起来。因为宋淑敏显露头角之后,有的同事说她所在的管理处跟前的卫生间(就是公共厕所)条件好,意思是不是她干的好。为了说明问题,这个书记就把宋淑敏调到南坛卫生间去了。那里没有前厅,管理间小得只能容下一个人,游客也多。宋淑敏去了那座卫生间,照样引起游客的好评。刚干一个月,东门的卫生间重修开用了,这位书记又把宋淑敏调到东门卫生间了。东门卫生间临近故宫,一些小商贩也要到这里方便;再就是双休日是“相亲日”,一些老头、老太太给儿女找对象,人特别多。还由于这里的女间在里面,有一条小走廊。女间的蹲位是男间的2倍,加上残疾间就是13个,而别人负担的是5个。还由于施工单位选用的便池规格小,上沿高出地面,便在外面的时候多,而且不好清理。所以工作量比其它卫生间都大。宋淑敏根本没有闲手的时候。她吃饭的时间都脱不得身,稍一离开那就不成样子了,必须一人用后一清理。前年冬北京雪天较多,要保持室内没有脚印就要不停地拖地。她为减轻室内的负担,去外面清雪(不属于她的工作范畴),但是雪不停也没用。冬天是这样,夏天也难扛,她经常是累得满头大汗,工作服都溻透了。尽管她的工作量远远大于同事,可是工资一点不比别人多。这个书记知道宋淑敏太累了,建议保洁公司老板给她加点工资,但是老板不听。因为中山公园按上级要求辅助工作实行社会化(其实就是规避责任),把保洁工作外包给私人老板了。园容队负责管理却不直接给员工开资。至于私人老板按不按《劳动合同法》办事就跟公园没关系了。后来,公园内部取消了园容队,把园容队的工作归属于后勤科了。而后勤科不像园容队,把管理也交给老板自己了。这个书记另有任用,我俩的约定就落空了。但是,我还是把我的努力过程跟她说了,虽然没用,我还是希望她继续关心宋淑敏的发展,希望她向管理处领导汇报,最好给宋淑敏调一下岗位,以免把她累泄气了,我的努力不至于前功尽弃。
我是多么希望宋淑敏坚持下去,让我完成我的心愿。这样的想法还不能跟她说,说明了就等于让她为当劳模而坚持干下去的。我只能跟关心她、同情她的那个女书记说,那个保洁公司的女老板是不在乎什么典型不典型的。她的雇工干的年头多少意义不大,时间久了反倒不好。有的走有的来,这样就不存在违反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问题了。宋淑敏不是这个老板招雇的,在这个老板接手之前,有一天下班时,为了减少第二天的劳动量,在卫生间关门后,宋淑敏就抹各隔间上上下下,那上面是不准有灰尘的,要天天抹。不小心她把垫脚凳踩翻了,实实惠惠摔倒在地上昏过去了,等她苏醒过来后公园里已经净园没人了。她勉强爬起来,发觉后腰已经受伤了,她挣扎着走出公园回家了。为了不耽误工作她没去医院检查,还坚持上班。结果耽误了治疗,落下个腰疼的后遗症,疼大发了就吃止痛药。终于她的腰疼不仅只是腰疼,还牵扯到一条腿了,哈腰困难,走路也苦难了。她的工作免不了哈腰的,就只好把两腿前躬后拉几近单跪的架势捡拾杂物。等她实在干不下去了,到医院一检查,是以前摔伤造成的。于是,吃药、敷药、理疗,所花的钱已经超过了她所挣的钱了。保洁队的班长还希望她能上班,答应给她换岗位。就是不能上班,在他们迎接检查的时候给值天班也好。她实在上不了班了。她干的时候,北京雪天多,她不干了,去年一冬不下雪。她多么想继续上班啊?已经在中山公园干6年了,她热爱那个岗位,她喜欢那些老游客,跟那些老大姐老大妈已经建立了感情。可是,身体不允许了。
宋淑敏不只是能干,把卫生间收拾的跟自家的卫生间一样,没有异味,把前厅收拾的像客厅式的。因为她的服务态度好,一些老游客宁肯舍近求远也“光顾”她所在的卫生间。她还是本着白求恩的精益求精、张思德的为人民服务以及雷锋的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做保洁工作。游客把钱包掉在卫生间、把照相机忘在卫生间的事情不止一次,她都送到派出所转给失主了,而失主对她表示酬谢她都谢绝了。她不仅吃苦受累,还忍辱负重。有一天晚上她加夜班,按规定晚间游客少要负责两个卫生间。在她去另外的卫生间收拾完回来时,有姐俩推着老妈等她给开残疾间。领导有话,残疾间是现用现开的。这姐俩是从别的卫生间因为没有开门的残疾间来到这里的。老人也是等不及了,一见她回来就破口大骂。老人有毛病她忍了,赶紧打开残疾间扶老人进去方便。可是,那姐俩一点不感谢她,其中一个揪着她的前胸,要摘她的胸章,严厉地说:“你是干吗吃的?凭什么都不开门?我找你领导去……”另一个似乎在劝阻,可是说出的话更难以接受:“跟她这样的费什么话?她也只配干这样的下贱活!”她觉得这句话比揪她、打她还不能忍受,回到家里,连饭都没吃,蒙上被就暗中哭泣。她的丈夫问她怎么了,她说是想在新疆读书的老儿子了……
关于宋淑敏的事迹已经发表文章了(在百度点“陶冶文集”就能找到),她品格高尚要比吃苦耐劳还感人,这里就不细说了。
去年的先进工中,北京天坛公园有个花卉工上榜了。还真有个保洁工(李高峰 朝阳区八里庄街道朝阳无限社区居民委员会保洁员)当上劳模了。这样的劳动者是该受到表彰的。但是,我敢断定,宋淑敏的事迹要比他们丰富、生动感人的。如果,若是让这个外来的务工者、卫生间的保洁员也上榜的话,那该多么有意义呀?那能安抚多少外来务工人员安心于自己的岗位,心甘情愿地为北京市的发展做贡献啊?
现在看,我的想法落空了,只能遗憾了。但这个遗憾不是我的,也不是宋淑敏的;是中山公园的,是北京市的,也是咱们全总的。您说不是吗?
我希望您考虑我向您反映的情况,转变现在离谱的评选劳模的方式,保证劳模的本来意义,别再这样给劳模队伍掺假兑水了。那样,就失去评选劳模的意义了!
敬请理解,可能有言不相当之处。我会接受领导批评指正的!
附件网址: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01/65201.html若点不开就请到百度上找“陶冶文集”。
陶 冶 2011年4月23日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利永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