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删帖了,我已经记不清楚被删了多少次帖。刚开始觉得不舒服,甚至愤慨,次数多了时间久了,就习惯了。现在已经可以很淡定的对待删帖。而且,居然有光荣感产生。这么说吧,如果你是个严肃认真的,你在网络发帖从来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从来不无病呻吟,也从来不造谣生事,更不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可是你的帖文却从来没有被删过,那证明你是个失败的。因为你写的帖文不痛不痒,既没有切中时弊,也没有让某些人产生要跳起来的感觉,你的帖文不如不写。你即使想让人家删帖,人家也不会删。能够被删帖,也是不容易的,不具有认知价值的帖文,提不出独特见解的帖文,人家甚至不屑于删。所以,产生光荣感也可以理解。
我有个朋友,退休多年了,参与过群众维权,写过维权文章,还把维权文章发到网络论坛上,因此被当地警方上门“交流和了解情况”。朋友不服气,给警方的上级写信说:你们要了解这么点子事,能不能白天来?(当时是晚上约11:00);能不能打个电话来?能不能只来一个人、两个人?(当时共出动9人,分成两拨,一拨到朋友的居住地,另一拨到朋友的户口所在地)。警方回复说:我们是依法执行公务,请你理解。而且,上门警察语言文明,态度和气,没有破坏你的名誉的主观故意。收到警方回复,朋友笑了,立刻又给警方去了一信说:你们的回复中说到“没有破坏你的名誉的主观故意”,那你们就想错了。这么说吧,如果我因为盗窃、诈骗、赌博、涉黄涉毒而被警察上门调查了,我会觉得很没有面子,在邻居面前抬不起头来。可是,我因为参加维权而被警察上门调查,则警察每上门一次我的光荣感的就增加一分,我在群众中的威信就增加一分。这点请你们放心,我绝对不会产生“名誉被破坏”的感觉。—— 朋友之论深合我心。在这一点上我和这位朋友是相通的。
然后再回到删帖的话题上来。我对删帖从愤慨变成淡定,进而有光荣感产生,现在呢,则又有责任感产生了。我的责任感是这样的:每被删一帖,我就把被删帖文的原稿放到专门的文件夹中保存起来,还要注明被删的日期和时间,在哪个论坛上被删的。我是这样想的:如果今后有机会,有可能,打算出版一本《田嘉力被删帖文选集》。也许,若干年以后,人们会看到被删帖文所抨击的现象得到了纠正,帖文中所预言的事情成了事实。也可以让后来的人们从这些被删的帖文中知道,曾经有人是怎么公然践踏宪法和法律的,中国的法制建设曾经走过多么艰难曲折的道路。可是,我但愿这本《选集》不会出版,我愿被删的帖文越来越少,根本不足以汇集成一本书。倘如是,既是我个人之幸,也是当代社会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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