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说,央行网站刊发名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精简版本。该报告由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课题组完成,完成时间为2008年6月。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近年由官方媒体曝光的腐败分子外逃或将资金转移境外的典型个案不胜枚举。这些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地区。
报告中对“中国外逃的腐败分子是怎样把巨额财产转移到境外?”做了深入的研究,总结出用现金走私来转移;通过以非法买卖外汇跨境汇兑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转移;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投资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信用卡工具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向境外转移资产;海外直接收受;通过在境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等八种向境外转移财产的形式。
报告中却没有告诉我们可以通过何种方式才能够把转移出去的资产追回来。中国警方也没有告诉我们如何才能把外逃贪官引渡回来。我觉得这有些不正常。据介绍,中国已经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可能还加入了别的一些国际组织。既然知道他们是外逃贪官,而且掌握了他们把国家的巨额资产转移到境外的确凿证据,难道就追不回来?“国际惯例”好象不是这样的吧?只要想追,就肯定追得回来。包括人和资金,没有追不回来的道理。不然的话,“融入国际社会”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所谓的外逃“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就令人生疑了。他们到底是“外逃”还是故意“放生”出去的,就难说得很了。事实证明,贪官从来不是独自做案的,贪官涉案总是窝案,拔起萝卜带起泥是常见的“连锁反应”。贪官如果被处死,贪官的上级会额手称庆,因为被处死的人肯定不会再“出卖”别人了,包括贪官的上级在内的所有与此有牵连的人都会松一大口气。可是,有些贪官即使“载了”也罪不致死,对该名贪官的上级(即保护伞)将形成巨大的威胁,足可令保护伞们食不甘味寝不安席。如果是这样,让他们“外逃”就是最好的出路了。只要“外逃”,所有的罪名都可以推给外逃的人身上,账目也没有了,证据也没有了,保护伞们就安全了。保护伞们可以继续做官,继续受到重用和提拔。我们甚至可以推测,某些“外逃”贪官就是受更大的贪官的委派先到国外或境外“打前站”的。外逃者或是为更高级别的人铺路,或是为位居高位者的子女铺路,他们哪里会被追捕回国?凡是消极追查转移出去的资产、消极甚至阻挠将外逃贪官引渡回来的级别更高的人,去查吧,一查一个准,该高官肯定和“外逃”贪官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做为普通公众,做为既不懂国际刑警组织也不懂任何其他国际组织的规矩的普通公众,我们确实不知道世界上是否存在一个反腐败反犯罪的国际组织,也不知道参加该组织的各成员国是否有权力要求相应国家把从本国“外逃”的人员引渡回来。所以,以上所说未必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但我们确实看到,“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却几乎没有追回一笔资金、也没有追回一名贪官,至少没有在媒体上大张旗鼓报道过。—— 问题出在哪里呢?中国已经强起来,究竟强在哪里?世界经济都是一个整体了,世界反腐难道不是一个整体?
有关部门,你可得给中国百姓一个说法!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1/0615/08/76IUUFOK00014L3C.html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