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主义的创始人和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民主法治的重要意义及其实现路径做出过精辟论述。马克思曾对巴黎公社民主法治的重要原则作出总结:“各公社选举他们的行政的和创制法律的公职人员,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撤换,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负责制来代替虚伪的负责制,因为这些勤务员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之后,列宁提出“让工农群众监督无产阶级政党领袖人物”的重要思想( 1992年3月22日 《文摘报》)。毛泽东提出“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的重要思想(黄炎培《延安归来》)。邓小平提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要思想(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江泽民提出“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思想(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和“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思想(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由此可见,民主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推进器和稳定器,也是当代中国制止社会溃败、加快中华复兴的治本之策,而切实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则是当代中国实现民主法治的优选路径——既优于以全盘西化多党制为本质特征的改旗易帜的邪路,又优于以权力过分集中和踢开党委闹革命两个极端相互交替为本质特征的封闭僵化的老路。
河南省邓州市率先实行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践和完善,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村党建扎实推进,乡风文明日新月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一派生机。实践证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践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执政理念的具体措施和有效载体,是实现民主法治的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令人深感欣慰的是,“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已经得到胡锦涛总书记和习近平副主席等中央领导的肯定并指示推广。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逐步推广,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必将取得突破性进展。现试以县级为例,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后将要呈现出的民主法治新局面做一瞻望。
一、民主决策
(一)县域内有关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由党委提议、党政班子商议和政协商议、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或党代会审议、人大常委会或全委会或人代会决议(必要时由党委、人大、政协三会不同级别人员分别参加的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或党委全委会扩大会议或党代会扩大会议进行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党委、人大、政协三会具有推荐、选举、监督、评议、质询、考核、罢免“一府两院”干部的职权。三会的领导互不兼任。三会与“一府两院”的领导互不兼任(党的总书记兼任国家主席不受此限)。
(三)确保中共执政地位:三会代表(委员)以及三会常委人数相等,互不兼任,其中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中分别确保有2/3以上的中共党员,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中分别确保有1/3以上的中共党员;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必须由中共党员担任;“一府两院”正职必须由中共党员担任。
二、民主选举
(一 )“一府两院”正副领导,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按多于应配职数3名的数额提出候选人,经上级人大和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交由下级三会大会联席会议实行差额竞选(或三会大会分别投票:党代会进行推荐投票4选3,政协大会进行信任投票3选2,人代会进行选举投票2选1),选举结果报上级三会常委会分别或联合审批或备案。
(二)“一府两院”工作部门正副领导,由“一府两院”正职提名,经市长(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同级三会常委会分别或联合审批或备案(其中需经人代会选举或需经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正副领导,由工作部门正职提名,经局长(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三会常委和正副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并参照上述“一府两院”领导选任原则实行差额竞选产生;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正副领导,需选举产生的按选举办法执行,不需选举的参照“一府两院”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正副领导的选任办法酌定。
三、 民主管理
(一)依法行政: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依法独立公正行政,做到职权明确,责权统一;哪些事情须经过三会审议后才能由政府依法执行,哪些事情政府有权自行依法处置,作出明确法律规定;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在依法行政活动中,政府正职享有最终决定权,并与此相适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依法司法: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司法,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和以权枉法;任何组织、任何人触犯了国家法律,司法机关均有权依法查处。
四、民主监督
(一)健全监督机构。明确规定党委政法委员会、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政协法制委员会为民主监督机构。三个委员会直接向各自的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三个委员会各设书记(主任)1名,副书记(副主任)2名。
(二)强化监督职能。三个委员会分别在党委、人大和政协常委会领导下,代表党委、人大和政协常委会(同时代表党和人民亦即代表整个社会)承担下列职能:(1)接待和受理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检举揭发和来信来访。(2)对“一府两院”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3)对“一府两院”的具体行政行为、执法行为和司法行为(包括个案)进行评议和裁决。(4)对“一府两院”的行政过错、执法过错、司法过错和各类腐败行为,责成委员会办事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调查处理并按期反馈查处结果。
(三)规范监督程序。三个委员会人数相等,以一人一票表决的方式,实行议事记名票决制度和独立监督、转交监督、联合监督、提交监督四个层次的监督制度。其中,三个委员会在司法监督过程中,正副书记(正副主任)在必要时可以直接出庭参加陪审。在独立监督、转交监督和联合监督未能奏效的情况下,即可启动提交监督程序:由三个委员会将有关案件材料和裁决(处理)意见提交党委、人大和政协常委会联席会议以记名票决的方式讨论审定。经三个常委会审定通过的裁决(处理)意见,在本区域内具有最高权威,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执行。在执行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和人员仍然具有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上级三会反映、控告和申诉的权利。
(四)落实监督考核。一是建立监督备案制度。三个委员会按季向纪检委上报备案下列情况:监督案件受理数量和受理率;结案率;监督结果;每个委员(包括提交监督过程三会每个常委)对每一个监督案件的监督表决意见。二是建立监督考核制度。以一年为一轮考核期限,由纪检委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对每个委员(常委)的奖惩。
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明确告诫全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符合邓小平所倡导的“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的制度标准,其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不但蕴涵了中国古代“三堂会审”和中国民间“有理摆到桌面上来”的传统智慧,而且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有效制约”的有益成果。总而言之,切实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大意义在于:必然能够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有效避免丧失执政地位、引发社会动乱、国家被肢解、人民被蹂躏、复兴被延缓的悲剧性后果。
(一)能够从制度上保障通过改善党的领导而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落实列宁关于“让工农群众监督领袖人物”的民主原则,保障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仅通过党的领导人的意志体现出来,而且主要通过三会(实际上是扩大的党委会或扩大的党代会)中绝大多数党员的意志(因而也能够确保符合广大人民的意志)体现出来,能够有效遏止党内官僚主义倾向和腐化变质倾向,能够有效保持党的立党为公性质和执政为民宗旨,从而能够有效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能够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落实马克思关于“公职人员对选民负责并且随时可以罢免”和毛泽东关于“让人民监督政府”的民主原则,保障三会代表广大党员、各民主党派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保障政府依法独立公正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司法、各级干部依法公正选任和罢免,从而能够有效堵塞各类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漏洞,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
(三)能够从制度上保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够科学合理地理顺党委、人大、政协之间的关系及其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能够有效革除“踢开党委闹革命”与“权力过分集中”两个极端相互交替的弊端,能够保障在党的领导下对各类权力实施有效制约,从而能够使各类问题在多数情况下通过本级有关部门就可依法获得公正解决,避免或减少越级上访,为上级和中央排忧解难,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能够切实完善民主制度,实现民主法治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能够从制度上保障将民主落到实处、将腐败揭到明处、将道理摆于“桌面之上”、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顺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五)能够实现由党政一体化向党群一体化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转变:这一转变将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神奇作用,使我们党有效摆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道义困境,变“制度弊端”为“制度优势”,把党根植于人民的肥沃土壤之中和交融于人民的不竭力量之中,把“一府两院”置于党的直接领导之下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推向崭新境界——时代高度和世界巅峰,从而牢固占据优秀文化、政治道义和科学体制的多重制高点。如果有人问中华民族依据什么复兴?中华民族能为世界提供什么先进东西?我们就有理由十分自豪地回答: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载体、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和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依据,就是中华民族向世界奉献的最好的文明大礼。这个文明大礼的历史分量,远远超过数百年前欧洲人奉献给世界的宪政文明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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