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盛光祖部长您好:
我是沈阳铁路局吉林机务段内燃机车司机孙铁群,只因为我向上级反映机车司机超过法定的劳动时间。驾驶作业的问题,遭到吉林机务段长王永廉的迫害。从停止驾驶机车到扣发三个月的工资到强迫退休。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依法上访申诉。从2009年6月起逐级多次到各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至今未获解决。这期间吉林机务段领导对我多次的截访,甚至与通铁公安处勾结派警察对我非法拘禁、搜身、殴打。通铁公安处警察赵铁华把我的一颗门牙都打断了。我蒙受了屈辱冤枉。得到我段工友同情支持。纷纷告诉我,盛部长爱护职工,廉洁公正能为职工申冤。如果盛部长知道了这件事情肯定能为你伸冤。所以我把冤情向您倾吐。
事情的起因是内燃机车司机乘务超劳。在2006年那时候,机车司机乘务时间每月高达3百多小时,最高的400多小时,超过法定作业时间每月167.4小时的一倍多。超负荷,长时间的操纵内燃机车作业,乘务员疲劳不堪。疲劳驾驶极易发生事故。胶济线客车脱线事故就存在疲劳驾驶的因素。梅机机车乘务员凑在一起议论要把超劳作业情况向上级反映,可以防止事故。于是我就写封信反映了机车乘务员超劳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向上级反映情况是每个公民的民主权利。为了防止事故也是公民应尽的责任。结果引起吉林机务段领导的报复。先是不让我开车,对我说,你对超劳有意见,就别跑车了。派我去看守所谓继乘点的梅河口站内的一个阴冷潮湿的空房子。室内没有电源和照明设施。事后我明白了,那是为我设计的陷阱圈套。那个空房子根本没有看守的必要,2011年4月6日已经拆除了。屋里没有饮用水,没有厕所。我去打饮用水,领导就说我是离岗。段领导还安排人去砸门,把门都砸坏了。我若不管就说我不负责任。2009年10月6日又来砸门。我去追赶砸门那人,就说我离岗了,给我下岗停薪三个月的处罚。后来了解到,吉林机务段领导整治我的原因除了因为我反映超劳问题之外,还怀疑我举报过领导隐瞒事故的情况。吉林机务段运转职工都清楚,由于段领导腐败无能管理无方,吉林机务段的事故不断,大事故三、六、九小事故天天有。能掩盖的都掩盖,能摆平的都花钱去摆平,被外单位报告的,就怀疑是我孙铁群举报的。还有吉林机务段领导盗卖柴油,也是乘务员人人共知的。领料单上只让乘务员签名盖章,不准填写数量。也怀疑是我孙铁群举报的。还有段长王永廉与于海波、王守国合伙盗卖机车电机、柴油机泵、机车配件,价值200余万元被举报,也怀疑是我孙铁群举报的。仅凭怀疑就对我进行迫害,对我进行夹嫌诬陷处罚,我真是很冤枉。我提出申诉段领导不理睬、不答复。又强迫我退休,派人给我递话:你退休吧,不然让你白干活,一分钱领不到,不信你就试试。
我反映的超劳问题,是事实存在的,有据可查。有吉林机务段工资条为证据。我在2006年3月28日—2007年3月31日12个月的工资条上,乘务费分别是408.1元、407元、367.3元、361.1元、372.3元、242元、355元、343元、285.7元、367.21元、288.06元、297.96元,共计4454.73元。乘务费每小时1元,也就是乘务费1元钱,就是值乘了1小时。也就是1年共值乘作业4454.73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工作时间规定是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以此计算,每月是167.4小时。在《共产党员》杂志2008年6月下半月那期27页上,标题为“胶济铁路货车相撞事故的背后”一文中,“列车司机疲劳驾驶”一节,也提到法定工作时间是每月167.4小时。12个月应该是167.4×12=2008.8小时,4454.73小时比法定劳动时间2008.8小时超过2445.93小时。超劳时间只是发给了乘务费,没给超劳工资。按《劳动法》第44条(一)款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工资报酬,机车乘务工资每小时是13元。2445.93小时超劳工资应该是2445.93×13×150%是47695.64元;按《劳动法》第44条(二)款规定公休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2445.93小时超劳中有七分之二是公休日,应按200%工资支给。去掉前述150%的超劳工资,2445.93小时的七分之二应再加上50%的公休日超劳工资,2445.93×2/7×13×50%是4542.40元;《劳动法》第44条(三)款法定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假日我出乘5次每次17小时,去掉前述两个50%应该在加上200%,就是17小时×5次×13元×200%是2210元。还有机车乘务员出乘退乘时间各是一小时都是超时作业,平均每月出乘26次,共计是26×2小时×12个月共计624小时,应该按基本工资150%支给,基本工资每小时7.35元。624×7.35×150%是6879.6元。四项共计61327.64元。2009年10月吉林机籍口我看守空房子离岗克扣了我三个月的工资7002元是毫无根据的,是蓄意的诬陷。
吉林机务段诬陷我,硬说我离岗了,是没有任何根据的。2009年10月6日夜晚有人砸门,我去追赶砸门人,是有证据的,我把被砸坏的铁防盗门拍了照片,是证据。2009年10月7日,我到梅机运转打水,车站安检人员不让我进站,让我等一会进站,安检人员出具了书面证词,可以充分证明我并不是离岗,扣发的三个月工资7002元,应该发给我。吉林机务段共扣我劳动工资68329.64元。我的上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是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我的诉求符合《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一)款规定的。铁道部信访局和中共中央信访接待室答复我由吉林机务段负责解决可是吉林机务段不予理睬。
请求盛部长责令吉林机务段把应该发给的工资68329.64元如数发还给我,期盼之至。此致
敬礼
守法公民,诚实工人 孙铁群
手机:13843501464
2011年7月14日
小金库里9800万元哪里来的?
沈阳铁路局吉林机务段小金库存款9800万被纪检监督部门提走“和”吉林机务段小金库问题被沈阳铁路局罚款500万元。两件事在吉林机务段职工中像一阵风似的传播开来,经过一番议论之后,引起了种种思考!这么多的钱是从哪里来?于是有了种种猜测:
1、盗卖柴油。全段职工几乎全知道,以王永廉段长为首的吉林机务段领导部门曾长期大肆盗卖机车用柴油,如果柴油每吨8000元计算,9800万元就得卖12250吨柴油。要用两列车来拉,难怪吉林机务段不准乘务员在领料单上填写数量,要求在空白单子上盖手戳。
2、盗卖机车配件。据谢延军举报;吉林机务段王守国、于海波盗卖内燃机车配件,一次就卖掉装满载重十吨的汽车10汽车。卖给他们自己开办的废品收购部,(于海波之弟,在柳河开办的废品收购部),其实卖的都是新品。王守国、于海波被检查机关刑拘。却被段长王永廉保下来,原因是他们都是一伙的。10汽车机车配件卖260万元,按此数计算,得盗卖3770汽车才能卖出9800万元。
3、职工罚款。吉林机务段的领导根本不懂得什么是企业管理,不知道如何调动职工积极性,唯一的招数就是罚款,除了科室干部之外,所有的职工每月都被罚款,尤其是机车乘务员,每月至少罚款500元,多者过千元。9800万元就在全段9000名职工每人罚去1万元。吉林机务段现领导还觉得不解渴,从2011年10月份开始,吉林机务段职工每人增加扣款200元。这是喝职工血。
4、超劳工资。吉林机务段乘务员普遍超劳作业。超劳工资沈阳铁路局已全额付给吉林机务段,但吉林机务段把超劳的工资全部扣下,只发给乘务费了事,如果超劳工资以每小时乘务费13元,超劳按200%计算,每小时应发给26元,9800万元,就是2000名乘务员超时18840小时应得的血汗钱。
这些猜测也可能不对,那么这些钱又是哪里来的呢?请吉林机务段领导做出公开答复!
还有小金库的钱是干嘛用?
用来摆平事故吗?领导干部私分吗?
如果小金库的钱是盗卖柴油,盗卖机车配件而来,盗卖国有资产该当何罪?
如果是从职工罚款和超劳工资而来,那就应该把职工的血汗钱发还给职工!
请全路职工、全国同胞都来看看,吉林机务段段长王永廉一伙是怎么盗卖国家财产的,
是不是盗窃犯罪分子!他们是怎么喝工人血汗的,是不是一群吸血鬼!
赵春来、钱多林、孙德意、李胜利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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