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时代”人人有工作
逯元华
一.从备课和上课所想到的:
高一新课改革政治教材上,有一课时的内容是“新时代的劳动者”。笔者在备课、讲课的过程中,联想到现实和历史,就难免有几多感慨。其实旧教材也有这部分的内容,只是现在增加了“就业观”这一知识点:即“自主择业观、竞争就业观、平等就业观,多种方式择业观。”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从宪法的四十二条到四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归纳概括为:经济权。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劳动是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谋生的重要手段。
然而联想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所谓的国有企业改革,其改制结果,就是六千多万工人被下了岗。笔者家里也有几人落得这样的不幸命运,每每想到这些,很有些不平、愤慨。其中自己的最小的妹妹,每当笔者有时谈到现在的物价太高,买菜时就想骂人。妹说:“你们还有工作,我们又如何生活?”其实,当初所谓的改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的让工厂卖了或破了产,不知该怪中央的政策或下面执行出了大问题。笔者所在县,一个国有氮肥厂,结果一百元,就一卖了之,曾为传为笑话,又难以相信。改革开放,不少的人下了岗,成为“下岗工人”,实际上就是失业,有几个再就业?据笔者估计,在本城的,百分之九十的都没有再就业。现大都接近四、五十岁的人,生活艰困,似乎国家也把他们忘了。到是农民工,国家还时常挂在心上,可绝大多数农民工毕竟还有在家乡的一块土地,确保基本生存。而原先城里的工人下了岗怎么活命?笔者就时常在城里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个近五十岁的大男人,高大、还有几分英俊的,背着箱子在大街上到处走,为人们擦鞋谋生,让人不免有几分同情,让人心酸。就业可是关系每一个的生存和发展,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关系到人的尊严。
二.就业形势严峻
第一, 除了六千多万人的下岗,还有每年近700多万人的大学生毕业找工作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下,人们求职是双向选择。在劳动力供应远远大于需求的情况下,劳动者处于被动的地位。求职十分艰困:正如:一博客说:“李猛(化名)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脸色一下子涨红起来,弯下腰拾起被那个招聘人员扔在地上的简历,他慢慢走出了人才市场的大门。眼泪无声地顺着脸颊流淌下来。
从毕业那天开始,李猛记不得这是第多少次走进招聘会会场了。曾经被他认为“打死也不会去”的单位,却可以这么傲慢地把他精心制作的简历扔在地上,“告诉你,你嫌钱少不干,想干的大学生多的是!”更像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他的心头。“
当然,我们应看到这种双向选择的积极作用,不能全部的否定,因为它增强了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但不容置疑的消极作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使劳动者处于被动的地位。特别是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
温家宝说,我国有二亿多人没有工作。笔者在办公室,偶然听到有钓鱼爱好的同事说,在钓鱼队伍中,居然有此为生的钓鱼者,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感到十分的诧惊、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吗?笔者偶而还从互联网能上看到了本县2009年的人事招工情况:全县从学校,医院,还有机关共招了220多人。而本县从三所中学的考上大学的人数就有六千有余。
第二,急功近利的城镇化,更增加了就业的压力。
我国正从农业国转为工业国,大规模的进行城镇化建设。笔者以为只能结合我国的国情,逐渐进行,不能急功近利。
现在,农村的农民大量进城,转为城市户口,其消极作用很大,各在情况有所不同。因为:一方面大量的农村的土地,被荒芜,人们吃什么?中国可以近十四亿的人口,农业是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粮食问题主要应由我国自己解决,这也有利于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否则我国就会被列强卡住脖子,也会发生内乱。另一方面,就是让原先的城里人,更增加了就业的压力和难度,社会更加不稳定、不和谐。还有农民进入城里后,也只是少数人找到临时工作,而大多数成为只消费不生产的闲人,因而大多数时间,就是靠麻桨,跳舞打发日子,且多数年纪也不过四、五十左右,这实际上就是人力资源的浪费。且影响社会风气,也带坏了年轻人。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由于大量青壮劳力离开农村,使新农村的建设成为一句空话、泡影。其实,相对而言的农村的人文化素质低一些,缺少应有的相应的专业技能,进入城里人,也难以找到收入较高的工作,而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更能发挥作用。不少农村人进城后,一家就住在临街的底楼的一个较大的门面, 用布帘隔着两个房间,而晚上就亮着一只瓦数很低、昏黄的灯,成为新的贫民窟。可能夫妻生活也有许多的不方便。总之,城镇化不能急功近利,这会大大增加就业的压力。不知有关部门,是否进行深入的调研没有?
三,毛泽东时代的劳动者地位高,真是劳动和劳动者光荣。
第一,毛泽东时代,可以说人人有工作。上课时,笔者曾谈到毛泽东时代,实现了宪法规定的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真正体现了劳动者的权利,那时人们人人有工作。有学生曾提出,农民呢,我说,农民种地,也是工作、职业。那时,一考上大学,就转为城市户口,不用考虑工作安排,只管安心读书,毕业时,国家根据需要和学生的成绩、品德和能力进行分配。笔者八0年开始工作,一毕业,就是国家安排了工作。当然,那时也有开后门的,如个别干部子弟,分的单位要好一些,也就是走了后门。
第二,毛泽东时代的劳动者的地位高,是名符其实的。 笔者在上“新时代的劳动者”这课时的内容时,首先给学生展示课件:石油工人王进喜和山西大寨的陈永贵的图片,十五、六的学生,部分认识前者,而不认识后者,即将不认识山西大寨大队的农民陈永贵,我便介绍到陈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村支部书记,是劳动模范,当我说到他还担任了国务院副总理,他们简直难以置信,不可思议,一片欢叫。还有西安西北国棉一厂的纺织工人吴桂贤,也因工作,评为劳动模范,而且还是四届全国人大通过任命的国务院副总理, 而沈阳的卖菜的李素文,曾是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共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李素文还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比副总理地位还高。这就是毛主席时代的劳动者的荣誉和政治地位。也体现毛主席老人家的智慧和高明之处,有三大好处:一是直接提高工农劳动者在国家和社会中的政治地位,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翁。二是他们可以在中央开会时,代表工人和农民发言,说话,为工农谋利益。三是还可以从他们口中,毛主席、周总理、党中央直接了解社会最基层的民间情况和要求。而毛泽东去世后,他们先后回到原单位,其在中央的职务、地位自然就没有了,悄然消失在国家的最高政治舞台上。其主要理由是能力不足。而能力不是天生的,可以培养。那时劳动者和劳动才是真正的光荣。
相反,现在是“老板”光荣。如:现在的“五.一劳动节”成了“老板节”了。而真正意义上的老板,即私营主不是劳动者,那又是什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把私营主定义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我国宪法就规定了劳动者在国家中的地位,规定了劳动是劳动者的主要权利。然而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特别是下岗工人,实质上就是失业人员。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我国实行法治的重要性,特别是遵循宪法办事。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必须符合宪法的要求。而国内的少数法律权威,却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还好意思高喊“法治“? 是言行不一的学术骗子,甚至个别的堕落为亲西方的“法律党”,将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第五纵队”。 劳动最光荣,但理论不等于现实,在少数民营经济企业和外资企业里,不时有现代版的包身工,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东莞的台资富士康,在2010年有工人有“十三跳”,特别是集中在五月份,鲜活的生命在瞬间化为轻烟,这是谁之罪?
现在的新课改革的语文教材中,还有夏衍的《包身工》一文,,作为阅读课文的要求。但有总比没有的好。如果语 文 老师能结合今天的一些现实来讲,或许更有教育意义。我读书时也学过这篇文章,其中的“芦柴棒”印象特别深。没想到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包身工”,如前两年山西省曝光的少数煤矿黑砖窑事件。记得自己在读中学时,学校有个右派,周,专门负责打上课或下课铃声音,有时到了劳动农场,我们学生还常常还找他开玩笑,但发了生活费。笔者从一个与新中国的同龄的退休教师口中得知,那时大多数右派,还是发了原工资的,只是个别的右派,只发了生活费。而现在的低保费也就是二百多元,有的地方要高一点,在如今的高物价下,又如何生活?能维持生命就谢天谢地了。
还有毛泽东时代,即改革开放前,大学生或中专生、师范生一毕业,国家就根据需要及学生本人的品性、成绩就分配工作了,这多好!我师范读书时,就从来没有考虑过找工作的问题。而现在则是到人才市场上去双向选择,在现在劳动力远远超过人才需求的市场上,劳动者的显然处于被动地位。为了找工作,不少的人,不知受了多少的委曲、痛苦, 这也是现在少数大学女生愿当“二奶”的重要原因之一。这都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所造成,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负作用。如:今年某地一人才市场,一大学毕业女生当着众多的人,跪求用人单位,让人心酸,其劳动者的尊严又在什么地方?让人十分同情,其实,这样的没有下跪的年青的求职者又有多少?可见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要相当程度上成为纸上的东西。在这里顺便谈一下,平均主义的分配问题,一些学者,否定毛泽东时代,其一个重要理由就是那时搞了平均主义,没有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不符合事实的,那时实际上分配上仍然是有差别的,如在农村的集体经济中,一个全劳动力(男子)的工分日是十分,而一般的妇女则计七分或七分以下。还有那时国家正是建设时期,积累多,相对用于民生的个人消费品少。如果分配差距大,那可能少数人就难以维持生存。而现在众所周知,个人消费品上分配上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0.4%的人占了70%物质财富,这完全违背了社会主义在分配上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说是最大的不公平。也违背了胡锦涛同志的提出了建议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社会极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反之,毛泽东时代,可以说是人人有工作,而直正没有工作的是极个别的,注意:从事农业生产也是工作。且分配差距较少,但也决不是搞的平均主义,因而那时社会稳定,恶性事件很少,人民幸福,尽管那时吃穿住用差一点,但社会发展毕竟了又过了三十多年了。
, 四.劳动者的权利难以得到维护。
第一、 少数农民工讨薪被砍杀。 据华声在 2010年 10月13日 报道 :11日18时20分左右,四川都江堰市胥家镇某灾后安置房项目工地发生劳资纠纷血案,讨薪民工一死一伤。 昨日下午,都江堰市公安局发布信息,称事件为“因劳资纠纷引发一起打斗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朱某、范某已被刑拘,其他细节则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又有报道:2011年10月一天上午,武汉某地开发商一经理带了20多辆车,百余人,手持砍刀、钢筋等冲进工地清场,当场打伤讨薪的工人37人,9人重伤住院。
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新教材主要从二个方面进行阐述:即从党和国家方面,还有就是劳动者自身。从党和国家这个角度,就是国家要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有就是有关的执法机关,就是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劳动者的各种权利。而重庆在这方面做是比较好的,如:现在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制度。还有更突出例子就是: 2011年5月的一天,重庆江北区,特警队员在工地上抓获犯罪嫌疑人。据介绍,这个工地的黑心包工头宁可拖欠工人月均2000元的工资,却舍得每月5000元的高薪雇佣“黑”保安,.专门教训讨薪农民工。..结果,.重庆动用特警,逼着开发商向农民工发放拖欠的工资,就深得人心。正如:来自垫江县的59岁农民工皮光烈,成为拿到拖欠工资的第一人。他领取了被拖欠5个月共计14250元工资时,激动得连说了三声谢谢,并深情鞠躬致谢。老皮说,他在外打工40年,老伴和儿子都患病在家,无力挣钱全靠低保,他就是家中老小唯一的经济来源。“在外打工挣钱不易,被拖欠工资、挨打受骂在所难免;但由政府和公安出面,这么快就解决问题的,还是第一次!” 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讨薪,有2004颁布的《劳动法》,07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作为法律依据。然而,在劳动力远远大于就业岗位的情况下,劳动者常常处于被动的地位,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第二,《劳动合同法》的作用有限:
笔者曾看到一篇这样的文章,大意是: 毛泽东时代是没有合同法,劳动者也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原因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人民的主体是劳动人民,劳动者的劳动不但是义务,更是天然的权利,还需要跟哪个签合同,约束自己?这个说法颇有道理。当然,这跟那时的法制不健全也有关。但那时是不存在讨薪问题的,更不存在讨薪被砍杀的恶劣事件时常出现。
劳动合同制,实际上市场经济的产物。而在这种合同制度下,用人单位处于主动地位,而劳动者处于被动、从属,被支配地位,主人翁的地位大打折扣,且容易失掉工作。对于这个现象,从深层次找原因,那就是中国不能搞市场经济,而只能搞有市场调节的计划经济体制。现在社会问题和危机丛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市场经济。而在西方的一些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其实,现在西方国家就是把中国看成是资本主义国家。当然我们自己说,搞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孰是孰非?我们大家可以探讨。而劳动合同制度也就是市场经济体制度下必然产物。在相当程度上在这个制度下,劳动者成为雇佣劳动者,地位低下,随时可能丢掉饭碗。当然,在公有制经济工作单位,也好一些。最近,福建法院一驾驶员就因双脚伸出驾驶台外,而让别人擦鞋,就被解除了合同。这合同又有什么作用,不就是顶头上司,一句话。因为这事情,在网上曝光损害了地方和单位的形象。还有如:某地一个警察,因在路上开车纠纷,说了一句“要不是我穿了这身衣服,我削了你”,就被解除劳动合同。 还有某市公安局的一指挥中心干部,就因为包庇了直接下属酒驾事件,就被解除合同,我还是处理过重。这显然违背了毛主席所说的,教育要严,处理要宽。请问:被处理者,就因为这点小事,失了业,这一家人又如何生活?我们的有关上级领导,想过这些问题没有?这实际上为党和政府添乱,制造新的不稳定的因素。这也难怪一年的维稳超过了军费。
总之,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宪法规定,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翁。劳动不仅是公民的义务,更是公民的权利。而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权利受到削弱,弱化。特别是两亿多人失业。因而我们的政府和各级干部,要在就业问题上,特别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政府要力求多创造就业机会,争取人人就业,且不能轻易解除一个劳动者的合同,这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和谐,有利于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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