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以农为本的国度,农民民问题的确由来已久,而且又有着扑逆迷离的历史现象,在唐朝,“民可载舟,亦可覆舟”说的是君与民的关系,体现了一种以民为本的仁政德治的思想,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在农民起义军中拾级而上,从头收拾旧山河,做了明朝的开国皇帝,也恰好做了“舟水关系”的反证,所谓“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自古以来,农民问题是最大的政治问题,处理得好,可能是大唐雄汉的气象,处理不好,就会使国家风雨飘摇,民不聊生,狼烟四起,支离破碎。
农民富而国家强,农村稳而国家兴,这几乎是历代帝王治国的共同准则,正因为中国是一个拥有八亿农民的大国,“三农”问题无疑成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首要问题,解决好了“三农”问题,也就解决好了中国的基本问题,换句话说,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有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护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2008年9月中旬举行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聚集了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土地制度流转和私有化问题,城乡一体化问题,粮食安全问题。这当中,土地制度变革尤为受瞩目,原因是土地改革牵动社会的每根神经,从历史的角度看,土地的私有化必将导致不同程度的圈地运动,使农民最终失去土地,变成流民,变成新一代的彻底无产者,从而激化社会矛盾,导致社会动荡,政权更迭。
土地是否会真正走向私有,对这个敏感的问题,大多数政要均采取回避态度,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成立农村合作社等问题相对比较明了,他们谈起来也显得轻松。
历次成功的土地革命,几乎都从农民利益最大化出发,而不是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什么政策,相反是他们抛下权力赋予他的无边无际的特权,走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聆听农民发自内心的想法与厚望,毕竟土地改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民、甚至下几代的生存问题。不可以草率行事,。截止目前,中国的农民还是个体,要想使这些个体成为主体、搞规模化经营,就必须得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保证土地流转后,失去土地的农民们不至于无事可做,不甚至于赤化,甚至贫民化,流民化,成为社会主义意思形态的无产者。
我是农村长大的孩子,我自认为比那些头戴经济学家帽子的学者更了解农村,了解农民,了解农业。
农民没有当代官僚们那么贪得无厌,他们心中的最大愿望无非是“耕者有其田”,能吃的饱,穿得暖,他们恨透了“地主”,恨透了那上无片瓦,下无立锥,流离失所的万恶旧社会。他们不想离开家园,融入城市,他们最大的愿望只是政府能真正保护农民的利益,不要让自己的血汗钱流入“资本家”的口袋。
农民希望衣食无忧,不希望,也许不会接受,更不欢迎地方政府出台所谓的新政,强迫他们从自己的土地上走开,被动的融入下岗职工那衣食无保,家庭破碎的生活怪圈。
也许大多数城里人并不知道,多年不变的土地承包责任制,在前些年过左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及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捆绑下,早已形成了估计不下六百万的无地的农民,这些人没有自己的土地,游走于农村和城市灰色地带,不享受社会给予的极少的福利,成为了社会动荡的一大隐患。
目前不少地方已在进行形形色色的土地制度创新试验,比如重庆市出台新政,保护和尊重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权益,探索实施农民进城后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回购,置换等政策采取土地换社保,廉租房,住房补贴,子女免费义务教育,及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鼓励农民自愿退出承包田和宅基地并强调政策将保证进城后的农民生活无忧。
乍听起来,这些失地的农民从被隔绝在城市之外的农民,一夜之间变成让人羡慕的城市富裕阶层,殊不知这种看似惠农之举,其是地方政府向农民投掷的烟幕弹,为什么这样讲呢,其一,在农民吃上这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之前,我们不妨先问问现在生活在城里的市民,他们是否做到了“生活无忧”了呢?他们是否住上了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或享受到政府的住房补贴?他们的子女是否真的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其二,当这些农民用土地换回市民的身份后,他们是不是可以坐在家里摆龙门阵,离开土地的他们将干些什么,能干些什么?全国数以万计的具有城镇户口的市民尚且无法就业,而且那些在土地流转后失去土地的几百万、几千万的失地农民,他们到哪里找到城市里的工作岗位。城市是否能真的容纳他们。
其三,土地无限期流转,永久私有制,按地方政府的说法是提高社会效率,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的作用,这话听起来是有一定的道理,作为自古都主宰着农民生存权的父母官们是否能放下私欲膨胀的特权,真正从失地农民的角度想一想,如果土地改革象当年国企改革那样,这些失地的农民该怎么办?他们岂不成了无根的稻草,水中的浮萍了吗?
我个人认为,在当今政治条件还不成熟的今天,地方政府盲目出台一些不合符农民利益的政策,的确违背了官僚们挂在嘴边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从中也不难看出这些惠民政策中所透露出的看似美好的政策玄机,可以肯定,在土地流转中,农民退出的土地最终会落入政府手中,成为他们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后自然而然的第二财政。
换句话说,农民在拥有了与城市市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下,不是不可以退出土地,问题是在一种地方政府暗渡陈仓的私有化中,失地农民以后该怎么办,他们的利益有谁保护,总不能让失地的农民两手空空,无容身之地吧!
所以说,在农民各种权利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是不是先放下私欲,让农民过几天安稳的日子,不要动不动越俎代庖,处处以自己的权利获取利益,如果真如此,农村土地改革的结果,势必造成大多数农民沦为彻底的无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