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阶段
发展商品经济是一个不能成立的命题
——给两会的系列建言之一
什么是商品?30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那些大谈“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人们,根本没有懂得这个概念。列宁说过:不懂黑格尔就读不懂《资本论》。那些大谈“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人中有主编高校政治经济学的学者,大概起码就是这样一些人。商品是有生命的、历史的、有始有终的、辩证的概念。商品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商品关系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形态,是资本主义最一般的经济关系(最一般的经济基础)。资本主义是商品的鼎盛时期,也是商品经济的垂死阶段。社会主义是已经取消了资本主义根本性权利,并限制和逐步消灭商品生产的其他资产阶级权利的时期,是铲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遗痕的时期,而绝不是发展商品生产关系的时期。列宁讲过:社会主义工厂中的产品已经不是商品,在《国家与革命》中讲到社会主义时期还不能不保留一部分资产阶级权利,按劳分配就是遵循等价交换的资产阶级权利,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推翻了资本家的剥削和统治,但还不能取消人们头脑中普遍存在的资产阶级权利旧观念,国家还要制定和保护相应的规范,因此,社会主义国家还是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列宁去世前正在琢磨社会主义产品概念问题,他作过“不是商品”、“已经不是商品”“不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商品”的表述,未决定之前权宜还用过“商品”概念。后来斯大林,毛泽东都沿用了这个概念。但斯大林,毛泽东都遵循了列宁的遗训,取消了商品生产中那些决定资本家阶级根本性质的权利,限制了可能产生剥削的资产阶级权利。如取消了资本家所有制,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取消按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工资平等,否定了高薪制和劳动力商品性,劳动者有了主人地位。现在的商品经济理论和政策与斯大林、毛泽东时期取消和限制商品生产中的资产阶级权利的理论和政策背道而驰:恢复资本家所有制和按资分配,鼓吹劳动力是商品,工资不平等,管理者高薪。国家再不是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社会主义国家),而是恢复了资本家地位的资产阶级国家。
(我给两会拟了十几个进言题目,今天发出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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