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岩:一名中国共产党的老党员、老军人、老理论工,抱着忧党忧国、对社会主义事业高度负责的拳拳之心,提出了“一个主题、十大问题”的思考。“一个主题”,是“从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出发推进改革和发展”;“十大问题”,列为指导思想根基、事业前进方向、所有制和国企改革、收入分配缩差、自主对外开放、发展方式转变、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对外交往斗争、反腐治吏整党等十个方面重大问题,分别阐述。成稿后共五万余字,以建议书呈交有关领导,并以“昆仑岩”笔名,在个人博客以及环球、天涯、新浪等网站相继发表,受到网友读者的广泛支持和好评。现分期在本站发表该系列文章,来自博客,文章均完成于十八大之前。)
国企改革不能全面私有化
近年,中国一些大型国企开始在境外市场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美欧等跨国公司的强劲对手,打乱了西方垄断资本发展布局和扩张步伐,让他们感到“芒刺在背”。国际上出现一股“倒中国国企”思潮,挖空心思要彻底消灭中国国有经济,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国内有些人里应外合,企图通过国企改制实现经济全面私有化,宣传国有资本应该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把巿场和利益全部让给外国资本和私人资本,否则就是垄断,就是大逆不道,似乎公有制只有搞垮了才是好事,搞好了就是罪过。发展社会主义巿场经济哪有这种道理?到底居心何在!
发表昆仑岩《事关中国前途命运的“十大问题”之三:所有制和国企改革》。
深化国有经济改革不能走全面私有化道路
——事关中国前途命运的“十大问题”之三
昆仑岩
从最广大人民利益出发,必须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科学规范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既增强生机活力,又确保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命脉的主导权和控制力。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现阶段,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通过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和控制作用来实现。国有经济的发展及其对一国整体经济的主导和带动,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运行的共同规律,是囯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纠治巿场失效和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决定性条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邓小平在论述《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时,坚定地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江泽民更是针对性地郑重指出:“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既是关系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然而,近年围绕国有经济改革方向问题,社会争议很大。有些人企图通过国有企业改制实现经济全面私有化,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这完全背离人民利益和意愿,违反宪法,触犯众怒。
今年6月4日财新《新世纪》刊登高尚全文章中有一怪语:“党的执政基础不在国有经济比重高低,而在于民心、民生和民意”。这是偷换概念,有意把“经济基础”排除在党的执政基础之外!我们党阐述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本来就不是简单指国有企业数量或国有资本比重上占绝对优势,但也绝不是可有可无、无足轻重,而是要确保国有资本能够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对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发展具有主导权和控制力,这决定着公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性质,决定着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制度基础。而“民生”属于一定所有制基础上的分配范畴,在巿场经济条件下,民生改善主要靠社会收入再分配缩差共富来解决,如果所有制基础私有化,解决民生问题则失去社会主义制度和原则保证。至于“民心”和“民意”都属于思想范畴,从根本上讲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把党执政的思想基础与经济基础对立起来,用心何其阴险!
同日,《人民日报》也刊登国务院发展中心陈清泰文章说,“突破‘姓国姓民’将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这样不分情况、简单照搬照套过去某种提法,也是非常危险的!改革初期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姓公姓私”,那是指突破原先脱离现实生产力水平的公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所有制结构,允许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现在有人提出突破“姓国姓民”,是为了彻底改变所剩比例很少但地位极其重要的国有经济性质,用全面私有化取代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建立起私有制经济在中国的一统天下。这两者条件、性质和结果截然不同,岂能不加区分,混淆视听?!社会上有人把邓小平南方谈话曲解为“不问姓社姓资”,其实,邓小平当时针对特区开放中的思想顾虑指出,“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不但没有说“不问姓社姓资”,相反紧接着说:“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并且反复强调:“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按照某些人的用意,不管什么“姓社姓资”、“姓国姓民”,还有什么“爱国卖国”、“一党多党”之类,只要套上一句“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就都可以饰假为真、混淆视听,从而实现“突破”了!问题是怎样才符合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愿,怎样才真正适应中国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怎样才有利于中国经济在世界竞争中做大做强,而不是以“不争论”为名,行背叛宪法党章之实,达到化公为私卖国窃财之目的!当今中国,又一次面临两种前途、两种命运的选择!
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等还提出,国有资本这是“以退为进”?这更是个骗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竞争力就没有生命力,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让国有资本从有效益的竞争性产业全面退出,只能做非效益性的公益事业,实质上就是要把囯家经济命脉和战略产业、支柱产业全部交给外国资本或私人资本控制和经营,从根本上改变公有制经济性质,使国有资本丧失保值增值、自我发展的能力,丧失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权力,丧失引领和带动其他经济成分的资格和阵地,对国民经济的主导和控制力成为一句空话。以退为进,实际上国有经济只有退没有进,是公退私进。过去国有企业效益不好竞争力不强时挨骂,我们抓大放小,在中小国企改制转让过程中有些人趁机大捞一把;现在所剩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效益好了竞争力强了又挨骂,认为国有资本不需要保值增值,应该全面退出,把巿场和利益全部让给外国资本和私人资本,否则就是垄断,就是限制外资民资发展,就是大逆不道,似乎公有制只有搞垮了才是好事,搞好了就是罪过。发展社会主义巿场经济哪有这种道理,到底居心何在?!
近年来,在西方“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的“市场化”、“自由化”和“私有化”浪潮蔓延,导致了不少国家经济混乱失调,尤其是在大规模私有化过程中工业和银行业为外国资本所控制,丧失了经济主导权;同样,也给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经济衰退、失业率攀升、贫富分化严重、社会矛盾激化、金融泡沫膨胀等诸多恶果,是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的最深刻的根源,这从事实上宣告了“新自由主义”理论和政策的终结。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总结和运用已被实践证明成功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决抵制“新自由主义”思潮侵蚀,绝不能学人糟粕、重蹈覆辙。
国际经验表明,私有化并不一定带来经济高效率。如阿根廷石油公司出售给意大利、西班牙公司以后,石油在本土的售价比运到欧洲还高;铁路私有化之后,也是质次价高。最近俄罗斯普京颁布总统令,禁止大型国有企业私有化,将俄四家主要电力公司列入战略企业清单中。列入清单的企业“股份归联邦所有,俄罗斯联邦参与管理,确保战略利益、国防能力和国家安全,保护俄联邦公民的道德、健康、权利和利益。”其实,这是一个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常识,却被中国一些所谓改革家扭曲。对国有经济态度就是对国家利益的试金石,何况搞社会主义?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通例,而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理应比资本主义国家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和发挥更重大的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一大批国有企业,不仅在邮政、电力、电信、煤气等带有公共物品和自然垄断属性的行业中占有非常高的比重,而且在煤炭、石油、航空、钢铁、汽车、造船等关键性的竞争性市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1979年,英国国有企业投资额占全国投资总额的20%。1982年,法国53%的公司资本控制在政府手中。联邦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国也有相当高的国有化程度。国有经济在许多重点经济部门取得支配地位。法国直到1990年国有企业还有2268家,国企投资占全国总投资额的27%,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出口额占25%。在新加坡等国家,国企经济效益超过了非国有经济。而从我国情况看,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经过所有制结构改革调整,2004年末国有企业数量减少到只占全国企业法人单位数的5.5%,私营企业占61.0%。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近年来私企无论是数量还是资本占比都明显上升,而国企的数量和资本占比都进一步下降。2008年末,国有企业比2004年末减少3.6万个,下降20%;私营企业增加161.4万个,增长81.4%。在全国企业资产中,国有企业仅占23%,比2004年末下降8.1个百分点。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且处于后起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应当更高,至少总体上不能再降低了。
实践证明,对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国有经济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所剩不多的国有企业克服重重困难奋力前行,尤其是作为国企核心的中央企业,表现出更充分的市场活力与竞争力。“十一五”期间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翻番,年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5%。即使是在最困难的2008年,中央企业利润同比虽下降30.8%,但上交税金不降反升,达到10426亿元,同比增长18.6%,占当年中央财政收入的17%,成为社会事业的支撑力量。在《财富》杂志公布的2011年世界企业500强中,共有59家国企榜上有名,其中中石化、中石油和国家电网更是位列前十。许多大型国企通过商品贸易、对外投资、资源收购等方式,开始在境外市场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美欧等跨国公司的强劲对手,打乱了他们国际垄断的发展布局和扩张步伐,对其利益最大化构成了直接挑战。中国国有企业的作用发挥,让美国等西方垄断资本财团感到“芒刺在背”,当前国际上出现了一股“倒中国国有企业”的思潮,挖空心思要彻底消灭中国国有经济,以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然而,尽管这样,我国国务院不仅于2010年5月13日再次发布名为《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实为推进国有企业全面改制私有化的“新36条”,而且今年两会前后一再要求有关部门6月底前必须出台落实“新36条”细则。截至目前,42项细则已全部出齐,标志着新一轮国企改制推行经济全面私有化正式启动!
国务院“新36条”一方面规定,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另一方面又规定,包括国防科工、金融、电信、交通、水电、石油、原材料、土地开发、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公用事业等全部领域,民资都可进入并且控股。这就很清楚,实际上是要求国资全面退出经济领域,使中国经济彻底私有化!其中第22条规定:“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依法妥善安置职工”。一控一收购、一降一安置,意味着国企变私企,大量下岗工人又要吃苦!国资委公布实施“新36条”指导意见,主要是为民资参与国企重组改制扫清一系列政策障碍,但有关人士仍一再强调,需要垄断产业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一句话,要为私有化大开绿灯!尽管如此,中小民资实际上也只能望洋兴叹,能通吃大型国企的只能是打着民资旗号的官僚买办大资本和外国大资本。
国退民进,必然要求化公益为私利,致使某些部门不惜牺牲人民利益为私有化开路。发改委近期出台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电力、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等领域搞价格改革,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保障性住房、铁路、医疗等公共事业实施支持性价格政策。换言之,就是为尽快出卖国家公共事业,靠涨价增利吸引和调动民资参与这些领域投资经营的积极性,问题是,让谁承受利益损失?对此情况,广大群众愤惑交集,忧心忡忡!
主张私有化的人有一个荒谬逻辑:国有就是垄断,垄断阻碍巿场;巿场必须打破垄断,打破垄断就要国资变民资;民资进入必须有利可图,保证民资盈利就要降门槛调价格;人民的钱流进民资口袋,这是大局需要、改革代价;改革引起严重社会矛盾,说明国家政治制度不好;解决矛盾的出路是政治改制,请民主美国来垄断。实质一目了然,这是一条从经济基础到政治制度,全面颠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路线图。
当年我们在研究社会主义巿场经济理论时,就产生过一种预感:正如改革初期人们曾用公有制质疑巿场经济一样,将来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必定又会有人用巿场经济来否定公有制。改革的过程,将不可避免地始终伴随着“左”右两种倾向的斗争,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必然。“左”了,就没有中国特色;右了,就没有社会主义。如今,全面启动经济私有化,竟然能在社会主义中国发生,岂非咄咄怪事?事关国基的大事,为什么不经人大讨论,如果引起大批国企职工上街抗议游行,国家能不乱套?更重要的是,老一辈革命家创建、无数共产党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用心血和生命谱写的社会主义中国历史,不能就这样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改写!
国有不等于垄断,改制也不等于退出。搞活市场的关键,并不在于改变所有制性质,而在于通过改革使企业具备实际的市场主体地位。
第一,政府应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和职能转换,避免从旧的垄断走向新的垄断,保证和促进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以及包括混合经济形式在内的各种企业之间展开公平的市场竞争,使改革取得更明显成效。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主要在调整组织结构、改善经营机制、促进竞争发展、规范内部行为上做文章,不断增强生机活力。
第三,部分国企实行股份制改造,不仅要规范操作,防止资产被低估和流失,而且要服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需要,严格限制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内,确保国有资本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防科工、金融、电信、交通、水电气、重要原材料等战略产业、支柱产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中有效控股,以利于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和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四,对于“新36条”及各有关落实细则,应予废止并纠治其失误。按照科学设计、规范施行,既增强生机活力、又确保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命脉的主导权和控制力的要求,重新拟制新的深化国企改革政策指导文件,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批准后颁发施行。
(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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