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党将采用什么样标准来衡量?
2013年5月18日 《红歌会》转发人民论坛文章: “中央重点党刊:学者建议清党 数量缩编3000万”
http://www.szhgh.com/html/72/n-24472.html
关于党员数量之巨,而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人们是有目共睹的。绝不能否认,特色之后某些依然身披共产党外衣的所谓党员,不排除其中更有处于执政高层的思想异己分子,其言其行若以共产党的标准来衡量,别说清理出党员队伍,即使不用审判直接拉出去毙了也不为过。现在终于看到清理党员队伍的“学者建议”,它难免会为许多人们带来激动与欣喜,更会树立对这个党的建设产生的无比信心。
这应该视为是一件好事。对于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无疑是具积极意义的。也正如该文开篇道出的:
“政党建设及发展问题可谓是世界性难题。历史不止一次证明,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并非取决于数量。苏联共产党拥有几十万党员的时候,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拥有几百万党员的时候,取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拥有几千万党员的时候却丧失了执政权。这对于拥有8000多万党员、占全国人口的6%、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而言,苏共的前车之鉴警示作用不容小觑。中共只有不断提升党员质量、份量和能量,才能保证长期执政,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但笔者在此还想奉劝各位,譬如此次“清党”建议能开始落实,它又将得到怎样的贯彻实施?它将以怎样标准来衡量是否为合格党员?还有建议在“执政地位更需常态退出机制”中谈及党员的纯洁性与先进性问题。不可否认,所谓纯洁性与先进性是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先决条件。但窃以为在两者之间,更要看政治性这个最关键的条件。
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试问,如果共产党被“与时俱进”为走资本主义的所谓普世政党,空具“共产”之名而实施“资改”之实,那么,这样的党员除过作驯服工具、或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利用权力与人脉资源大肆在所谓“先富”之路上狂奔,再或是身披共产外衣,张口闭口市场经济、普世接鬼,那么,这类“老实人”或是政治骗子即使还假以共产党之名,又与真正的共产还有什么意义?
虽是有学者发出清党建议,但是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却又都绕过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关于政治性的前提。而此,才是最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既然谈到政治性,就不能不提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的章程的历次修改。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至十八大先后制定、修正过18次党章。对此我们只作有标志性意义的回顾。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党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而七大制定的党章也客观反映了毛泽东思想在党内取得了决定性作用的意义。它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八大党章还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九大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十大党章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所谓“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请注意这样的表述:“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但更有一个明显变化是,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等。这里的所谓“贤”应是有所指代的,大约是时间仓促或是认为时机尚未成熟,是以还做了继续沿用。但“任人唯贤”却是一个政治伏笔。
有意思的是十二大了。官方表述是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
对毛泽东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第二,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要求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且吸取了历史教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为什么要说对于毛泽东思想,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一,集体智慧说;二,对毛泽东本人所谓“三七开”。我们且分析这两个定论,毛泽东思想对于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意义只要不是别有用心的反动势力都应明确的,但不幸而是集体智慧结晶;而毛泽东本人又是三分错误、七分功绩。他做对了的离不开中共一代集体的结晶,他错了的却致使中国有了十年浩劫。那么,毛泽东对于中国的实质意义是什么还不明白吗?
还有“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以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实质是专有特指的一种蓄意否定。而再以后,又得到怎样的贯彻实施?又是谁名义上即非中共最高领导更不是国家主席,却要主导决定中国的政治与经济发展走向?从这个意义论及,所谓党章,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其具体执行中还要看符合谁的最大利益。虚伪由此足见一斑。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 述和关于毛泽东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而18大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第八自然段开头一句表述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强调,全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
还有如: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大对深化改革开放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目标任务。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对阐述改革开放的自然段作了充实,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有利于全党更加充分、更加深刻地认识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
于是,人们看到,铁路改革了,以全面城镇化建设名义即将开始实施的农村土地兼并与流转也将要推进了。
如果没有明确表示与要求,那执行党章精神无疑是据现在最近时间的党章修订案了。全党要倍加珍惜特色道路、理论体系与这个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要全党更加充分、更加深刻地认识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是否应理解这才是学者提出清党的政治标准?而对此有意语焉不详的表述,是否还是深怕引发激烈效应才如此先行放风试探?还是持续温水煮青蛙的既定手法?
所以说,不要一听要清党,就莫名欢欣鼓舞。我们说关键还要看将依据怎样的标准?
……
但愿以上都是危言耸听的满口胡柴,而实质是所谓的回归的开始。究竟该怎样演绎,还要看事态的实质发展。且让时间与实践来作裁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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