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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茅于轼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扰乱金融秩序罪】全国联署举报状

:陈钰堆 发布时间:2013-05-28 来源:陈钰堆 字号切换:   |    |  
对茅于轼涉嫌犯罪的全国联署举报

对茅于轼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扰乱金融秩序罪】全国联署举报状

被 举 报人:茅于轼. 男. 1929年1月出生于南京.现为北京市天则经济研究所董事长
单位及住地: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据悉,营业执照已在2012年4月被吊销。)
           北京市西城区中关村南大街 电话:010-88413052;手机:13611611165        
举  报  人:全国各省市联署举报团(各省市具体名单附在举报状后面)
举报团联络代表 :
        1.陈钰堆(烈士遗属 退休干部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18801636310)
        2.胡永晖律师(浙江衢州元衢律师事务所 电话 13957033325;
[email protected])

                         举        报       状      序       言
   茅于轼2011年4月26日在‘财新网’所发表《把毛泽东还原成人》的文章,以捏造大量虚构
事实的卑鄙手段,疯狂诽谤、诬蔑、侮辱已故的中共缔造者和新中国开国领袖毛泽东,其罪恶
目的就是要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推翻中国社会主义红色政权,其行为已构成触犯《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
第二百四十六条的犯罪事实。为此上海举报团于2011年5月4日在网、向全国党内外民
众发起对茅于轼犯罪活动实名制签名举报呼吁运动,我们遵照《宪法》规定“中国人民对敌视
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的正义斗争,赢
得全国党内外多数民众的积极支持与声援,短短半个月内,全国各省市和海外华人华侨共有五
万多人以实名制签名参与联署举报茅于轼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罪】。五万多优秀中
华儿女、联署举报企图推翻中共和中国社会主义红色政权的犯罪嫌犯,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破
历史纪录的爱国壮举,充分说明中国绝大多数民众是坚决支持真正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
坚定不移地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障的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但由于党政高层那帮
热衷于西方普世价值,最终也想推翻中共执政的右翼势力的包庇,致使这个最露骨要推翻中共
执政和社会主义红色政权的犯罪嫌犯茅于轼未能受到依法应有的追究与严惩,使多数民众的爱
党爱国热情严重受挫,而使卖国贼茅于轼近两年来更变本加利,越发张狂、喧嚣反马列主义毛
泽东思想最基本的理论核心,其动机与目的昭然若揭,就是妄图彻底摧毁中共立党宗旨和社会
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最终推翻中共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红色政权,彻底分裂中国,建立迎
合他主子(霸权帝国)所迫切需求的《中华联邦国》。近年来茅于轼更是目无国法,胆大妄为、
顶风抗法,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对这样一个犯案累累的反共、反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嫌犯,政
府有关司法机关有可能在受到党政高层那帮要全盘西化、要弃社会主义的右翼势力派的特别关
照后,尽可以置《宪法》、《刑法》明文规定而不顾、置人民群众强烈呼声而置若罔闻。但是
要保持具有合法执政地位的真正中国共产党就必需姓【社】,社会主义(socialism)和共产
党(communist party)这两个外来语都表达一个共同含义,就是全社会多数人共存、共享有,
直白了就是要维护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达到共同富裕为目的,这才是中国共产党能赢得多
数民众支持而合法执政的根本依据! 正因为真正的中国共产党是姓【社】而不姓【资】,才
赢得中国多数民众拥护取得革命胜利而建立社会主义红色政权,中共只能姓【社】,才有资格
作为唯一执政党去领导多个民主党合作合法执政。有关司法机关尽可以渎职而不依法严惩已犯
案累累的犯罪分子茅于轼,但是所有热爱真正中国共产党和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的党内外多数民
众、面对茅于轼猖狂反毛、反共、挖社会主义根基、妄图推翻中共,颠覆社会主义红色政权的
犯罪行径决不会坐视不管!政府若不管,党内外广大民众一定要依法斗争管到底!人民群众维
护多数人合法利益的进步潮流,是任何反人民、反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逆流永远阻挡不了的!
   为此我们再次全国联署举报茅于轼的犯罪事实:望北京市司法机关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及时受理我们的依法举报,并尽快依法惩处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犯罪分子茅于轼。
    
呈 送:1)北京市公安局;  2)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抄 送:1)中共中央办公厅
               2)全国人大常委会
               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茅  于  轼  的  犯  罪  事  实    

一.茅于轼2011年4月26日在‘财新网’发表《把毛泽东还原成人》文章中、捏造许多虚构事实,
  以极其恶毒言语攻击、丑化中国共产党和开国领袖毛泽东:该文章造谣、诽谤说“解放后带
  来生灵涂炭的三十年,因政治原因死亡达五千万之众,超过二战死亡总数。….战后….,唯
  独中国陷入无穷无尽阶级斗争,造成人类史无前例的生命损失。毛泽东输出他的理论,让全
  世界都要残酷斗争,他鼓励东南亚搞武装斗争,制造死亡,给马来西亚、印度、泰国、菲律
  宾、缅甸、印尼、尼泊尔、斯里兰卡带来武装叛乱。….毛泽东奸淫无数妇女…”。
二.我国现行《宪法》序言明确规定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应享有的政治地位,《宪法》第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坚持公有制为主
  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
  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以茅于轼为典型代表的汉奸卖国贼,为了“废社改
  资”,竭力抹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以疯狂诽谤、侮辱毛泽东的手法来抹黑中国共产党,
  并到处鼓吹、兜售美国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化改革,力主国企全部进行私有化改制,企图以此推
  翻中共的领导,彻底摧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三.带头积极参与策划和签名以刘晓波为首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零八宪章》”。
四.茅于轼明目张胆顶风作案,公然向政府及司法机关叫板说:“这个时代法律是可恶到极点,吴
  英的非法集资罪名是彻底不成立的,我本人就是一个非法集资人,我就做了好多年了。有人
 说我吸收存款要坐牢的,我就不信,是我坐牢还是你改法律?!”。茅于轼的确胆大妄为,在
 山西未经任何批准手续,已非法集资和发放小额高利贷贷款(利率高达18%)多年,至今没被
  依法追究惩办。
五.茅于轼危害国家安全、为效忠霸权帝国极力破坏我国爱国主义的国防教育,下列是他近年来
   到处进行煽动性反动宣传的言论汇集:
 1)“卖国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错误,出卖人民才是严重的错误”。
 2)“在某些情况下,失掉一点领土,但是那儿的百姓能够生活得更自由,更富有,对百姓是有
     利的。这样的领土完整就没有必要去追求。”
 3)“是领土完整重要,还是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我认为当然是百姓的生命财产更重要。领土
    不完整,少了一块,于我何干呢?”
 4)“钓鱼岛的争夺更是一个例子。如果那是一块连人都没有的荒岛,争这块领土就毫无意义。
    或者这块土地上的百姓归属别人管理之后,生活反而提高了,自由反而扩大了,那么这种领
    土主权的转移,不但不必反对,还值得欢迎。”“那儿的领土压根儿就没人居住,争夺那儿
    的领土完整,却要百姓付出沉重的代价,有什么必要?这些例子尖锐地显示出国家利益和人
    民利益的不同。可惜的是经常有人喊、誓死保卫钓鱼岛,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卫它,可是
    那儿连一个居民都没有。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那么不值钱,简单说,就是因为受了政治家的
    蒙骗。牺牲自己为国家就要好好想一想,是不是真有必要。”
 5)“对汪精卫我也没有任何研究,但是引起我的思考。也可能有一些汉奸并不是为了自己升官
    发财,而是为了减轻人民的痛苦,作为抵挡日本人对中国人的欺压的缓冲器。这样的汉奸非
    但没有错,而且是真正的英雄。他自己下地狱,为的是减轻老百姓的痛苦。反过来看,有些
    英雄拿几十万人民的性命做抵押,坚决不投降。只是为了报效皇帝老子。从人民利益的立场
    看这些人不值得效法。用这样的眼光看问题,几千年的历史就要改写。”
 6)“在战争中牺牲的日本军队和百姓都是无辜的,他们对战争是没有责任的。他们的战死是因
    为上了战争罪犯的当,而且大多数是被迫送死的。我们要纪念战胜国的阵亡将士,同样应该
    纪念战败国的阵亡将士。”。
 7)“至于国家的尊严,更不是我们应该重视的事情。所谓国家的尊严,其实是政治家的尊严。”
 8)“进入21世纪以后,国防的重要性越来越小了。因为前面讲的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争夺资源
     的战争不再需要,也因为国际社会对侵略行为有越来越大的制约。任何一个国家用任何借口
     侵略别国都不被认可。过去的侵略都要清算赔偿,谁还有兴趣做将要被清算的事呢?”
 9)“社会进步是靠精英的.社会没有了精英,必然退步.所以毛泽东时代出现了社会的全面大
      倒退。”
 10)“如果拿人数来讲,恐怕怀念毛泽东是当前的主流。那是一个非常有破坏力的思想,是和谐
     社会的主要对立面。”
 11)企业家有原罪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我们要保护先富裕的人,因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
     可能变富。如果打倒了先富的人,这个国家就会变成穷人国了。“收入差距扩大是我国经济
     发展的必由之路”。
 12)“我不在乎拿外国人的钱,也不在乎拿资本家的钱。我不拿他的钱,我拿谁的钱?谁给我钱?”
 13)“贪污五千亿不算大事”。“我们国家一年被贪污的钱顶多是五千个亿,而全部生产是20万亿,
     五千亿只占了百分之二点几, 所以贪污不是一个很大的事,财富生产才是最大的事。”。
 14)“道德能值多少钱?”“我不赞成牺牲自己造福别人”。“‘牺牲自己为别人’的极端,就是
      走向恐怖主义。认为自己的牺牲可以大大地造福于别人,这是愚蠢的想法。”“义务为别人
      做好事的人却在鼓励别人做坏事”。“社会整体来看损人利己未必不可取,只要损人很少而利
      己极大,此种行为就有利于社会。”
 15)“犯法的事情,我也仍然在干。我相信不是我错了,是法律错了。”“小额贷款吸收存款是犯
      法的,这是要坐牢的。人民银行给我来信,让我停止,提醒我这是犯法的,但是我不去管它。
      ”“宪法都改了几回了,法律为什么不能改?我不怕,大风大浪我也经过了,再说也不会出什
      么大问题的。”“我就敢于吸收存款,不合法啊,但我不怕,认为它利人利自己就行。改革就
      是要打破不合理的规矩,我们的宪法都改了很多回,还有哪条东西不能改啊。人家为我担心,
      说你吸收存款,要坐牢的,我就不信,是我坐牢还是你改法律?”
 16)“中印战争为了几万平方公里基本上没有多少人口的一片荒地而战,有什么价值?”“争为了
      几万平方公里基本上没有多少人口的一片荒地而战,有什么价值?”。
    (上述所提供的犯罪嫌犯茅于轼的犯罪事实、是执笔者陈钰堆通过百度、谷歌输入“茅于轼”搜
      索阅读有关茅于轼几万条信息资料整理而成的,其中包括茅于轼已在网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
      的文章,应邀演说、受访言论和他本人博客言论,也包括网上对茅于轼的揭发材料。从已收集
      到的有关茅于轼的一系列言论及其近年来所作所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全国各省市联署举报人已一致认定:茅于轼已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罪】),
      为此全国联署举报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履行公民爱国义务
      与责任,特向犯罪嫌犯茅于轼居住所在地的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举报。)   
    
    茅于轼上述犯罪事实已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条款,应依法严惩:
  1.茅于轼2011年4月26日在“财经网”所发表的《把毛泽东还原成人》文章的罪恶目的就是“以造
    谣、诽谤”方式来全面否定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所建立的新中国政权,以便煽动人民群众起来推
    翻中共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触犯《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
    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他的言行与主张是受到霸权帝国
    右翼团体的下属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与鼓励的,所以也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六
    条(“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和第一百零七条【资助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本章第一
    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徒刑。”)。
  2.茅于轼积极参与策划以刘晓波为首的《零八宪章》,在我国政府积极维护钓鱼岛、南海和中印边
    界国家领土主权之际,茅于轼积极配合霸权帝国和日本军国主义的图谋,恶毒攻击我国政府维护
    国家领土主权的外交政策,宣扬汉奸卖国合理合法的汉奸精神,严重破坏我国国防爱国主义教育,
    妄图彻底瓦解我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民族气节,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
    统一的,对首要分子...处无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茅于轼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上述两项诸条外,根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依法可以认定茅于轼的犯罪行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
    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茅于轼在山西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者单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罚金”.)。

全国联署举报团各省市和海外华人学者名单:

 一.上海市  陈钰堆(烈属 退休干部)周伊康(企管)查德林(私企主)夏 宁(退休职工)
  (79人) 赵  华(编剧作家)翁立国(退休职工)薛培勤(私企主)刘德保(红色收藏)
          卞焕良(党员 退休干部)田永进(国企职工)张 涛(保安)乔宇东(法律工作)
           蒋馥鸿(党员 自由职业)于新梅(退休职工)王梅红(农民)岳海剣(职工)
           潘剑文(私企主)徐 辉(职工)高 城(企管)沈志华(职工)姚林仙(农民)
           髙  基(党员 )聂传德  陈 凡 石 征 曾士权 张化顺(上述六位是自由职业)
           唐绍文(大学毕业自创业)朱本华(职工)曹新仁(农民)武 伟 黄崔晓(网管)
           邵长斌(在校博士生)陈 华(烈属)李小凤(烈属) 蒋 励 (大专生 待业)
           高为学(党员离休教授)周永康(党员新华社离休记者)陆立丰(党员离休干部) 
           蒋  明  瞿  俊  萧景祥  刘  云  方家文  俞仁良 葛德席 曹佩英  宋  平
          (以上十二位是上海著名爱党爱国的老党员离休干部)
           陈 强(党员企管)成 凌(国企)贾 春(工人)贾晏萍(职员)范顺强(自由职业)
           黄丽丽(私企)王军建(证券)时林兴(职工)张辉(自由职业)盛 根(退休工人)
           姜 红(私企)陆伟鸿(私企)吕小峰(私企)杨长林(私企)黄一峰(待业大学生)
           程琴娟 陈建芳 陈勤妹 陈勤珍 吴秀龙 曹明辉 杜林强 陈云官 顾珏領 吴凤华
           杨玉新 胡琴珍 黄金云 杨秀华 黄亚英(以上十五位是上海市郊农民)鲁 兵                     
二.北京市  巩献田(党员 教授)张勤德(党员离休干部)韩德强(经济学家)刘和峰(学者)
  (18人) 薛 云(党员 点石金校校长)梅铮华(党员)孙秀才(公务员)刘劲松(工程师)
           王  鹏(企管)张  伟(私企)龙国政(自由职业 )周北湘(党员)
           孫  滢(公务员)陈小华 蔡援朝 陈小平 王 建 刘 畅(平面设计师)
 三山西省   白阳(党员 公务员)睢万俊(大学教师)李红兵(银行)苑  军(自由职业)       
   (43人) 马晓红(女 党员 )宋保存(党员)任三孩(党员)郭  梅(党员)
            任拉所(党员)王树祥(党员)马莲华(党员)武秀宝(党员)
            连树德  张巨乡  张太生  张林柱  任千义  邸  莲 阎玉田  韩爱喜 
            李  华  任拉堂  任玉堂  武四小  师占民  魏绍谦  唐小丽  曹秀爱 
            高金德  石玉成  高培国  王秀光  李吉安  杨承业  梁  源  陈二和
            尹望喜  胡贵栓  谭爱平  李春德  尙时兴  田小明 王振伟(后31位职工)
四.广东省  宋文辉(党员 退休职工)邢怀典(银行)王 政(企业)周长春(教师)
 ( 18人) 李 兵(企管)李小明 王北平 陈 雷(私企管)张 君(国企)杨 玲(女工程师)
           严立诚(党员 工人) 李滇东(工人)骆沛坚(工人) 陈敏学(企业)
           陈道潭(深圳 退休技师)严 寒(深圳自创业)高 翔(深圳)徐有炉(工人深圳)
五.湖北省  李力平(党员 律师)梁亚敏(女 银行)曾庆楣(退休学者)游新惠(女)
 (18人)  李成荣(党员 退休干部)靳存良 汪汉成 李克建(国企)陈敏学(企管)
           韩汉平(党员 国企)李小力(女 律师)张新华(国企)盛 云(女下岗)
           杜建平(国企)雷 豹(国企)张志君(女退休干部)李小健(教师)
           徐佩钦(退休科技学者)
六.湖南省  骆玉涛(复退军人))彭 龙(公务员)胡继跃(工程师)李高峰(农民)
  (14人) 张  旭(党员 工人)陈育才(农民)李弟伟 刘风华(退伍军人)宋志刚
           孟荣伟(党员 企管)王怀球(教师)钟正祥(企管)刘松林  刘 帆    
七.浙江省   蔡怀东(党员 企管) 胡永晖(律师) 李怀刚(民工)钮忠民(工程师)
  (10人 ) 王再臣(党员 退休职工)王厚城(退休职工)李鸿钧(证券)周旭贤(党员)
            潘振宇(在校大学生)王雪英(职工)
 八.江苏省   曹 华(农民作家)周彭力(退休公务员)陶 然(女)游晓军(个体)徐海坤
  (10人)  骆卫华(党员)李红安(女 下岗工人)王晓春 赵国洪(公务员)汪昂(工人)
 九.山东省   贺冠山(党员 公安警官)肖洪涛(教师)丰丕才(公务员) 任 平(女)
   (10人)  郭鲁宁(企管)侯照华(自由职业)郝占春 朱瑞甫 建美(下岗工人)
            张 勋(在校大学生)     
十.安徽省   郭润生(党员 教授)安中业(教师)陈  波(教师)鲍 锋(教师)周 军(企管) 
  (9人)   彭立伟(在校高中生)汪晓轩(医生)黄卫东(副教授)汪家增(教师)
十一重庆市  程贵川(公务员)安秀云(女)周小林(党员 工人)胡信华(退休职工)
  (285人) 唐宪初(工人)周业涛(私企)石 宏(个体)左艳飞(工人)王健雄 (工人)
            瞿  明  林远彬  刘建兵 万秋云 罗成贵 龙泽光 李光栋 曾庞光 马 诚  张学
            齐无化  高成忠 刘忠坚 余堂文 汪胜利 邱培荣  蒋无华 姜礼华 余仲成 王光礼   
            伍忠义  汤成华 周康臣 林忠成 王全国 周成勇 张既武  林光忠 张祖国 刘成贵  
            何  丽  蒋忠成  周家刚 尹培莉 陈培蓉 胡利娟 游广东 李永林 尹成高 黎  毅
            庞  静  汪  强  张无华 龙永贵 万永华 龙忠全 王健雄 石  宏 左燕飞 李  衫     
            周少华  邓永光  李义玲  张世森 陈辉伦 曹世化 张世虎 李光才 李鹤呜 汪启信    
            张登碧  邱开全  黎卫东 贺中伟 吴洪江 何光华 张吉利 姜应红 王  竞 黎  芳 
            江礼银  汤光正  陈辉伦 刘辉武 刘祖国 刘忠信 张光泽 刘鲜光 王  刚 李光忠    
            王  华  何光荣  钟齐光 刘武其 张  勤 伍利华 王成光 周无华 陈利光 万无受
            黎光才  薛成忠  潘天寿  钟美蔡 辜成忠 苟成文 尹 莉 吴永忠 熊光禄 喻永昌   
            黄  波 黄胜朝 尹光明 李永康  钟其美  康彻贤  李小波 李永川 王成刚 蒲曼华
            田中华 黄曙光 张云华 王胜强  杨寿雨  邓永光  杨  雷 朱  超 张登碧 杨国民
            郑显华 伍泽光 黎皆乐 辜文丽  黎忠英  黎卫兵 庞  伟  任永伟 喻世全 罗中禄
            冯俊华 李  政 汪爱华 李双庆  黄承佑 张国亮  潘涪梅  李 华 刘世通 吴州胜
            于友明 任红星  陈光华 张德容  吴权光 吴兴友 张  海  陈 华 龚  梅 王永林
            刘光静 伍永华  张华东 李万联 钟  强  汪华胜 刘忠义  汪开贵 龙泽江 尹 刚
            罗  强 颜德俊 高德明 高德刚 郑  洪  吴开胜 刘均武 何有禄 王胜武  刘成栋
            何光荣 刘光斌 王莉莉  龚武成 王文光  黄武林 何光裕 龙泽惠 汪光华 吴文光
            王胜利 王金全 龙武义 江光忠 荣国忠 苟成贵 陈  谦 吴永康 陈开建 柳  俊
            周科学 陈万明 代无祥 梁小文 包拯才 罗中禄 黄光蓉 苏忠联 周  荣  雷忠武 
            钟  义 谢成光 任成刚 陈  建 王义成 庞忠强 邹光俊 罗永文 姜大全  刘伍强
            张高华 龙武光 陈国强 张学光 辜庆文 王成忠 刘忠义 李永年 伍康贵 张义华
            余跃文 马奇武 马忠成 刘晓凯 王成华 马开国 钟美建 贺光华 张学功 黄永光
            曾天华 曹明康 李美忠 张绍忠 张美丽 梁光臣 钟齐华 张佐元 庞忠光 龚学美
            曹学忠 刘  成 刘光忠 袁华光 袁华伍 尹  丽  伍成刚 龙耀祖 马忠强 唐光义
            曾佐光 王学文 何家荣 何家梅 黄永信 龙家惠  曾  林 曾  玲 王  伟 刘佐荣
            李木森 胡荣智 郭永智 周天劲 高云天 鲁晓东  况明玉  龚云智 帅培刚,   
十二四川省  刘金华 李泉生(企管)袁志敏(职工)楊 泯(自由职业)林海明(退休企管)
  (10人)   田中诚(公务员)李梅林(女)罗 超 赵财正(文艺工作)黄方伯
十三河南省   谭双有(党员 私企)寿英鸿(女 退休医生)张耀武(党员 企管)
   (8人)   葛黎英(国企 下岗)刘三英(工人)王仙峰(工人)赵顺利(工人)
            方水涛(公务员)
十四河北省   崔江红(医生)徐振凯(工程师)白瑞河(无业)李 际(教师)
   (6人)  王香中(党员)李 敬 (退休职工)
十五.福建省  刘纪勇(工程师)詹凯明(自由职业)陈守溢(个体)金 雷(自由职业)
    (5人)  曾有灿(党员 企管)         
十六.广  西   陆  民(工程师)陈百林(工人)周 婷(女教师)潘任远(自由职业)
   (5人)   姚绍娟
十七.内蒙古  王守仁(退休公务员) 张兰英(女 退休职工)金 洪
十八.辽宁省   蒋永刚(司机) 元勇虎
十九.新  疆   袁振洲(企管)赵志刚(企管)王建明(公务员)
二十.甘肃省   孙秀忠
二十一贵州省  刘登高 (下岗工人)
二十二江西省  简雪平 (在校研究生)
二十三陕西省  李建群(农民工)
二十四吉林省  刘海林
二十五天津市  张宗萍
二十六西 藏   邓瑞灿(军人)
二十七海外华人 项观奇(旅德教授) 钟 剑(加拿大 软件开发师)胡大江 (旅居美国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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