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有没有罪说实在我也说不清楚,不但我不清楚就是一些大牌写手和围观看客们可以说也是一头雾水,为什么可以这样说:第一,那些口诛笔伐的写手们既不是事发的见证人更不是整个事件的当事者,第二,写手与围观者的资讯来源都是源自媒体的种种报道,鉴于以上两点,你我都是道听途说的。既然绝大多数人对于整起案件的事发始末的信息来源都是源自第三者,单凭这一点,我们社会大众就不能做未审先判有悖法律尊严之事,中国的司法体系被未审先判糟蹋的还不够么?
我们远的不说,邓玉娇一案就是中国近代史一桩以【公民】裁决让法制体系威风扫地最典型一案。众所周知,是人都有这样那样的政治倾向与口味更何况是媒体。那么,李天一一案究竟有无罪责,那要看受害者案发当时的动机与本案所致的因果关系有无存在必然性。我们先来一段插曲,也好让群情激奋者静下心来,从客观理性的角度来看清喧嚣背后本来面目,才好让我们中国真正走上法制之路而不是谁嗓门大谁有理的恶性循环,邓玉娇一案不是最好的佐证么?
据报道,前几天,在某地一卖淫女与嫖客达成口头供需合同后,一场肉搏的酣战开始,至卖淫女高潮迭起快活不已继而甜睡起来,嫖客见此就提起裤子溜之为快,再等醉美人醒来榻前已是自己,高潮的欣悦转而奋起一股怒火,于是就向就近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人强奸了,并嚎啕大哭起来。这很显然,这位卖淫女还是懂点法的,她至少知道用被人强奸——来博得同情与声援,至于自己干了些什么,她也知道:自己是小女子一个媒体记者是不会过问的,她也知道人民警察与媒体记者的口味——那就是要为民除害。
说到这,我想,律师要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就不是什么空穴来风了。第一:李天一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环境?第二:受害人当时动机又是什么?因此,你我之间都不是知情者,更不是当事人,怎么好妄加评估呢?道听途说也好,亲身经历也罢,有一点你我是抹不开的,那就是——自己的行为已经在干预司法了。我们都在口口声声地说——司法独立,我们再回过头看看:我们的写手那个不像审判官一样?
最后,让我们还中国法制体系一个公道吧,别然邓玉娇一案的司法审判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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