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国有震惊世界的四大发明,还有领先地球的定罪技术。比如那个惊世骇俗的“莫须有”,不啻古代名扬天下,有当代高科技护航,秦侩大官人把这千年国粹送上珠穆朗玛峰,炎黄子孙也只有瞠目结舌的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奇葩?
前一向我看见一篇帖子,记不得何人所写了。讲到“法治”的真谛所在,其实就是两个字:“可恶”,由此曰“可恶罪”。这罪名很不符合普世价值精神,却被鲁迅一眼洞穿并揪住不放。
大家都知道,鲁迅先生历来是和谐盛世的乌鸦嘴、丧门星。只要有鲁迅掺和,绅士、阔少、姨太太就会像那位活了100多岁的文学大师听见红歌一样,立马浑身筛糠。不好意思,但凡让土豪劣绅郁闷的事情,我就很开心。于是,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去查《鲁迅全集》。果然,在《而已集》中有《可恶罪》一文。
右派说,鲁迅这老头一贯心理阴暗,要是搁在今天,早就把他给双规了,不定能查出多少卢布来呢。所以,颠倒的历史必须颠倒过来,把岳飞定为民族英雄完全是历史错误、国际玩笑,那岳飞就是一个“残余加余孽”,秦侩相公才是与时俱进的民族大英雄,理由嘛:
一则,秦侩暗中联络金国做掉岳飞,其实是为大宋国的子民着想。倘若人人都像岳飞一样,动不动就打打杀杀,天朝的经济发展那还不得毁于一旦耶。
二则,“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是对人性的尊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因素。汉奸、卖国贼这类名词必须禁止使用,恶意抹黑秦大宰相的爱国贼实在是太卑鄙了。
三则,给金人当亡国奴不仅是世界和平的保证,而且完全符合普世价值的国际主义精神,何罪之有? 不仅无罪,简直应当追授诺贝尔和平大奖!
我靠!岳飞成了“可恶之人”,秦侩成了“民族英雄”,这世道夫复何言?只有四个字:完-蛋-玩-艺。
幸好有鲁迅。鲁迅的确很阴暗,但鲁迅的阴暗来自于现实无边的黑暗。比之“可恶罪”的阴损和黑暗,鲁迅的阴暗又何尝不是一种真正的光明呢?
现在地球人都知道这个“可恶罪”,但有人就是不知道或者假装不知道地球人其实知道咋回事。他们更不知道,早在86年前,鲁迅先生就已经刻画过他们的嘴脸,从此为“可恶罪”立此存照。
可恶罪(1)
鲁迅
这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以为法律上的许多罪名,都是花言巧语,只消以一语包括之,曰:可恶罪。
譬如,有人觉得一个人可恶,要给他吃点苦罢,就有这样的法子。倘在广州而又是“清党”之前,则可以暗暗地宣传他是无政府主义者。那么,共产青年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若在“清党”之后呢,要说他是CP或CY,没有证据,则可以指为“亲共派”。那么,清党委员会(2)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再不得已,则只好寻些别的事由,诉诸法律了。但这比较地麻烦。
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
许多罪人,应该称为“可恶的人”。
九,十四。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语丝》周刊第一五四期。
(2)清党委员会,蒋介石国民党为镇压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内拥护孙中山三大政策的左派分子而设立的机构。一九二七年五月五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及各部长联席会议决定,指派邓泽如等七人组织中央清党委员会。五月十七日,该会正式成立,各省也先后组成它的下属机构。
附:常识小百科:油炸桧
油炸桧:汉奸迫害忠良,人民油炸汉奸
元龙按:精忠报国,岳飞簙己厚天下;里通外国,朝廷卖国簙岳飞——岳飞被汉奸秦桧迫害之后,宋朝老百姓发明了食品“油炸桧”,表明百姓对汉奸的痛恨。“油炸桧”这种食品一直流传至今,依然风靡全国,从东北三省到广州,从大西北到台湾省,“油炸桧”至今依然是很多中国人喜欢吃的早餐食品。“油炸桧”俗称“油条”,但在中国很多地方仍然延续着最初的叫法“油炸桧”
百度百科对“油炸桧”的介绍:
油条本来叫做“油炸桧”,传说最早是临安(南宋时的杭州)人先做出来的。油炸桧是油条的俗称。从字面上不难理解“桧”就是“秦桧”的意思。油炸桧是用面粉加入明矾、食碱、盐等调制成矾碱面团,再拉条经油炸而成。色泽红亮、外酥脆。
油炸桧 - 简介
油炸桧是油条的俗称。从字面上不难理解“桧”就是“秦桧”的意思。
油炸桧是用面团子炸成的。
“油炸桧”有两种:一种是发过酵的,吃起来酥脆;
一种是先用猪油和过面,吃起来脆而松,格外的香。潮州人喜爱吃油炸桧,尤其喜欢早餐用它蘸甜酱油就稀饭吃;也喜欢喝工夫茶时在旁边摆上一碟子,边喝茶边嚼油炸桧。油炸桧样子奇异,大小如两只拇指粘在一起,中间狭窄两头宽,活象古代两个肥头胖脑、穿着长袄的人被捆缚在一起。
油炸桧 - 典故
抗金英雄岳飞
中国历史上的南宋王朝,尤其是高宗赵构当政统治期间,政治腐败,奸臣当道。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抗金英雄岳飞等人,激起了天下老百姓极大的不满。但毕竟是奸臣当道,天下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绍兴八年(1138年),正是在南宋高宗赵构当政统治的时候,都城临安(今杭州市)工商业比较发达,人烟稠密,市区南抵江滨,西包括著名的“西湖”。人们传说,就在市区非常繁华的一个地方,有一家卖烧饼的“烧饼铺”,铺里有一个伙计,人称“王小二”,他为人厚道,聪明伶俐。他在“烧饼铺”卖烧饼,接触人多,人来人往的,当他听说抗金英雄岳飞被奸臣秦桧给杀害了,打心眼里痛恨秦桧。他一边卖烧饼,就一边琢磨起来了,想什么办法才能戏弄奸臣秦桧,为天下百姓出口气呢!
人称的这位聪明伶俐的“王小二”,经过几天苦思苦想,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有一天,他精心制作出了许多面人,捏成像奸臣秦桧和其妻王氏的样子(因为他老婆也很坏),并将他们俩,给背靠背地粘在一起,放在滚油锅里炸,一边炸,一边大声喊叫:“大家快看:油炸烩啦!”路过的行人,听见大声喊,哪有不好事的,就都前来看热闹,不一会儿,里三层外三层,大家都前来看“油炸烩”。人群中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人,就故意大声喊:“王小二,我也要一对‘油炸烩’。”不仅如此,他冲着人群,紧接着又高声呐喊道:“我先要揪掉他(她)的脑吃……”逗得人们笑声一片。人群里,有的人,嘴里还说什么“吃油炸烩,让人心里真痛快!”
这样,“王小二”烧饼铺的“油炸烩”,很快就传遍了南宋的都城——临安。前来吃“油炸烩”的人,一天比一天多,闹得烧饼铺的买卖十分兴隆。闹得王小二做背靠背一对的面人,炸又炸不过来了。怎么办?聪明伶俐的“王小二”,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有了:就取其象征之意,将背靠背地粘在一起的面人,给改做成为两根面粘在一起,放到滚油锅里炸。后来,人们都管它叫做“油炸鬼”。再后来,渐渐就出现了人们管“油炸鬼”称作“油条”了,并且一直流传到现在。在中国很多地方仍然延续着最初的叫法“油炸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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