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十月一日并不是中国的生日,因为中国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但说十月一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日,这是不错的,因为就在1949年的10月1日,毛泽东在天门城楼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啦!”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新中国的名字,那是举国上下都赞成的,不论是共产党还是各民主党派都是支持的。看古老的中国这个新名字,主要就是多了“人民”二字。从这一天起,以人民冠名的部门和单位比比皆是。也就是从这一天起,中国人民的社会地位得到了真正的提高,人民的利益对比旧社会确实得以实现,工人成了工厂的主人,农民也从地主富农手里分得了土地。这样的客观现实,必然会使人民群众产生主人翁意识,正是人民社会地位的提高,利益的实现和主人翁意识的产生,才形成了客观存在的,完整的人民群体。
一段时间以来,有些亲西方的知识分子一直在否认人民的存在,强调没有人民只有公民。窃以为宣传这种论调的人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民”一词早就有之。到了近现代,“人民”这一概念已被广泛认可,“人民”这一词汇更是被广泛应用。不论是从概念上还是从语言的运用上,“人民”与“公民”都已被大众承认,不过,大家都知道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任何单个的人都不能说“我是人民”;而“公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任何一个单个的人都可以说“我是公民”。这些只承认“公民”而不承认“人民”的人,虽然是想在中国用西方文化取代中国的传统文化,从而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扫清思想障碍,但他们在五千年的中华文化的积淀面前只能是被碰的头破血流。
“人民”这一概念是被中国的大众认可的,其真正的原因就在于人民这个群体是客观存在的。古汉语中的“民”多数是指人民,“民以食为天”和“得民心者的天下”中的“民”,都是指的人民,而指“公民”的恐怕不多见。
在古汉语中,社会上的人群除了“民”就是“官”。而在现代汉语中,社会上的人群除了“人民”就是敌人。具体说哪些人群属于人民,而哪些人群有不属于人民呢?一般说来,通过劳动创造财富的人群就属于人民,而从根本利益上与人民相对立的人群,就不属于人民的范畴。
按照这样的观点看现在我们中国的社会,其他各行各业的人群都容易界定:除既得利益集团和为他们服务的人以外,其余所有的人群都属于人民。现在难以界定的就是军队和警察和城管,他们在为人民服务的时候当然属于人民,在保卫祖国、抢险救灾扶危济困时,当然是人民的子弟兵,人民的好干警,可是当他们在维稳时对人民群众实行镇压,人民又如何看待他们?
众所周知,毛主席从来就将工农兵是为人民的主体,尽管在毛泽东时代人民的军队不可能镇压人民。而现在虽然发生了镇压人民的事情,我们看现在的军警,还必须坚持毛主席的观点,原因就在于广大军警指战员绝大多数都出身与劳动人民家庭,他们入伍前是人民的一员,退伍后还要回到人民中去。就在他们服役期间,地方强征农民的土地和强拆人民的房屋时,从来对他们也没有任何照顾。他们虽然有时奉命去镇压人民,其责任也在决策者。可是,那些在镇压时对人民主动采取过激行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另行对待了。
总之,广大军警战士不论是从社会地位还是根本利益上说,都是和人民完全一致的。按理说让们的思想特应该同人民相一致。士兵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是军队的主体。纵观历史,无论是在那次革命中,都离不开旧军队广大指战员的倒戈参与。
现在有人认为在中国,仍然还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军队的领导权在谁的手里,国家的政权也就在谁的手里。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宪政民主派才竭力主张实现军队国家化。提出这一主张的母的,就是要将军权从特色既得利益集团的手中夺过来。可是他们这样的主张实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左派的主张是通过各种渠道来做军警中下层的政治思想工作,通过工作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本来的社会地位和自己的根本利益所在。通过这样的工作,使他们树立自己应该具有的人民意识。只要这一工作做好了,军队的问题就有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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