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管理学的视角看,文革,有一个社会管理权力的真空期。很长一段时间,在中央以下的省、地、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六级权力机构全部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
在政府社会管理的权力真空期,社会是怎样运转的?社会秩序是怎么维持的?
文革时期的社会秩序,靠什么来维持?
当今,在人们越来越关注社会稳定及维稳方式和手段不断变化升级的环境下,社会秩序的现状及对人们生活影响仍不乐观,有省级官员感叹:穷人日子不好过,富人日子过不好!
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不断壮大、增强,传统的警种、兵力中又增加一种特殊的——城管队伍。维稳成效不佳,社会冲突更有加剧之趋势。
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内容,从抓小偷、反走私到反抢劫、反绑架,从抓刑事犯罪到防恐、反恐。
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形式,从农民工手持木棍协助民警维持社会秩序,发展到真枪实弹巡逻,又有城市坦克、装甲车上街示威。
维护社会稳定的实现手段,从民间邻里、居委会老大妈调解到劝访、截访、私设监狱、跨省追捕。
维护社会稳定的检查方式,从对路人可疑的询问、盘查,到乘机、乘车实名制、口罩实名制、汽油实名制。
维护社会稳定技术运用,从飞行安检、信访安检到高考安检。安检将常态化,新增安检的行业和范围将会继续扩大和增加。
社会矛盾的暴发形式,从温和向极端转变。从跳楼、自焚到被枪击、被碾压。从自杀向被他杀转变,从对直接相关的人报复(引爆)向对无故的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公众报复(爆炸)转变。
超过军费的维稳经费居高不下,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改革进入了深水区,社会矛盾也到了暴发的极限。
随着改革向农村深化,城市资金向农村转移,围绕农村土地转移而引发的矛盾,在彻底完成土地大转移后的长时期内无法避免,甚至更加惨烈。
社会稳定,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一项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可见破解社会稳定这道难题,已成为对各级政府的一个严峻考验。
面对厦门公交纵火案,造成47人死亡,30多人受伤等问题,我想到了本文这个题目:
文革时期稳定的社会秩序,靠什么维持的?
文革,无论如何评价,不可否认,它是中外历史长河中一段无法替代的特殊历史时期,还有一个被遗忘了的特殊历史阶段。
从社会管理学的视角看,文革,有一个社会管理权力的真空期。很长一段时间,在中央以下的省、地、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六级权力机构全部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
在政府社会管理的权力真空期,社会是怎样运转的?社会秩序是怎么维持的?
面对这样一个历史大课题,本人提出这个问题,并举一个事例。
我大学在读4年,应届为69年毕业,由于文革全国延迟分配至70年离校,参加甘肃省组织的由产业工人带队的农村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接受农村劳动锻炼1年。71年8月正式分配工作,到平凉县报道,派往索罗人民公社。72年底,在各级党委恢复以后,全国开始恢复文革中多年被停顿了的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我被调回县委参加筹建团县委,73年初当选为共青团平凉县委副书记。
当选后的第一件工作抓春耕生产,下乡到县西北部的回民聚居区昔阳公社,当时公社书记丁泽生,不久调地区筹备并担任平凉团地委副书记,一年后派回,担任平凉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
在昔阳公社下乡期间,一位县委工的作同志讲过这样一件事。
我现将这件事的经过及当时的社会背景一并作如下叙述:
从1966年下半年开始,在经过全国红卫兵的串联和冲击之后,又经过了夺权,成立战斗队、造反兵团,武斗、大联合阶段。直到1968年革委会正式成立,开始例行社会管理职能至,在这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各级党、政组织全部瘫痪,各级领导失去了权力,也丧失了权威,不再发号施令,每个人都是自行的做着自己认为应该做的工作。
主要权力机关、单位已无日常公事可办。工厂、商店、粮站等服务单位照常工作,水电正常供应,蔬菜、粮油供给标准渠道没有变化和停顿现象,人们正常的生活没有受到影响。社会完全处于自行运转,自我管理,政府管理权力停顿的权力运行真空期。
当时的社会秩序,有人称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有点夸张。
虽说,人人有事做,个个有饭吃,对困难户每人/月5元的救济费能够满足温饱,但当时小偷小摸还是有的。夜晚人们入睡,两扇对开的木门,还需一根木棍闩着或顶着,主要为防大风和防动物闯入。
既是在武斗阶段,出现真枪实弹,街头对垒,阻断通行,划分势力范围,但双方均不扰民,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
1967年的一天上午,他们照例去县委,不是上班,而是去学习、看报、听广播,从中央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中了解新政策、新动向,确定自己应该做什么?怎样做?这是当时基层群众能够感受到唯一的领导的声音和权威的存在。
当他们准备进入县委,路过县委门前人民广场时,看见有四五个工人模样的人拉着架子车,拿着采伐工具,开始砍伐广场西侧一棵高大的古柏树,这棵柏树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在平凉广场既是一个文物,又是一个风景,平凉群众对此爱护有加。许多人发现后驻足观望,中午发现大树已倒,开始锯成丈把长的园木,过路人们都在猜测他们的砍伐的意图和用途。
下午,当他们把硕大的园木抬上车,拉运离开现场。人们发现,不是走向单位机关,而是向广场外走去,大家的不解变成可疑,人们上前盘问,这些砍伐者无法作出合理的回答,更多的人聚集过来,他们被街头行人团团围住。
这时,人们终于搞清楚了,原来是这几个人合伙利用这个没有官员、没有警察、无人管理的社会权力空档,在光天化日之下,视“公共财物”为“无主”之物,明目张胆的私自砍伐,据为已有。
柏木,在平凉属最上等木材,一般为少数富人做棺木用料,很少做其它用材。他们为了倒卖而谋利。
这伙盗取破坏公物者,自知理亏向大家承认错误,坦白他们的动机和过程,也有人乘机逃跑,被围观的群众抓住不放。
可是,当事实真相已经核实清楚,犯错者也承认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时大家可犯难了!怎么处理?交谁去处理?成为一个难题!此事如何定性?个人的责任如何分担?几人人分属不同单位如何通报?木料归于何处?……。通过大伙商议,最后意见一致,送交公安局!这几个人及木料车辆被众人们押送到县公安局。
可是,公安局大门敞开,因长期既无民事纠纷、也无刑事犯罪,组织瘫痪,既无领导,又无分工,均表示无法承接、办理。最后,还是众人和门房值班员(为正式公安干部)协商出暂时处理办法:
1、当事人分别写出检查,说明过程和认识态度,存放公安局。
2、已砍伐的木料与木材,交公,送到县委大院内存放。
现场,有人打趣的套用电影列宁在1918年的话:等新政权处理!
在众多群众的监管下,两项工作完成,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使犯错误者受到了教育,制止了错误,挽回了损失。当时,那几个盗窃者心悦诚服,大家对此事的结果也表示满意。
诚然,这样的事件只是那个特殊年代的一个普通案例,没有照搬及复制的条件和基础。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群众能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管理社会。
当人民沦为弱势群体时,群众或成为社会稳定的破坏者和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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