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品经济的罪行分析中得出的结论!
——给老同学的信(24)
老同学:你好!我们在分析了商品经济的罪行——破产、囤积居奇、证券投机和寄生现象以后就要得出结论。
这里我以一些情节来预先支持我所提出的对于自由的和欺骗的竞争制度的责难。首先简单重复商品经济的四个罪行特点,这些特点证明现代商业所追求的只是不顾一切的掠夺。
一,破产有利于商人对整个社会的掠夺,商人在破产中是从来不会吃亏的:如果一个聪明的商人,他会考虑到破产的危险性,并按足以弥补所预料的损失的那种比率来安排好自己的收入;但是如果他是一个轻举妄动的人,或在商业中性质上完全近似骗子的人,那么他就会毫不迟疑地宣告破产,并在宣告破产中把以前二十次破产所损失的都捞回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破产的危险是威胁着整个社会,而不是威胁着个人。
二,囤积居奇掠夺整个社会,因为被囤积的物品涨价的重担,最后是落到消费者头上,首先是落到工业家的头上;工业家们被迫维持工厂时,只好在金钱上作出牺牲,不顾很少的利润来生产,为的是期望将来有一个美好的前途;他们竭力支撑着每日所赖以生存的机构,只是到了很久以后,才获得当初囤积者很快就迫使他们忍受的那种涨价的机会。
三,证券投机掠夺整个社会,他们抽去资本,以便把它投入到为最狡猾的投机家们带来巨额利润的那种涨价跌价的肮脏投机事业中。自此以后,农业和工厂只有支付极高的利息才能得到生产上所必需的资金,而那些异常缓慢地和非常费劲地才能得到收入的有益企业,则被吞下了极大部分现金的证券投机抛在一旁。
四,寄生现象或过多的经理人通过两种方法,来掠夺整个社会,一种方法是从社会上夺取不计其数的工去从事于不生产的劳动,另一种方法是通过从无数商人自相火并中所产生等于禁止的障碍。
我认为,重提一下以前的叙述足以证明:自由竞争只能在经济关系中——不只是在商业方面,而且在商业所包容到的一切机械的、自由的职业内——制造诈骗行为。人们对商业的自由也像对政治自由一样,在没有遇见到经济学将会把他们引导何处去以前曾轻率地加以利用。现在人们开始认识到错误,但为了改正它,又犯了更加愚蠢的错误,他们在改正错误或犯错误时,总是把商业利益与工业生产的利益混合起来,殊不知道商业正是工业生产的真正敌人。
把这两者加以对照,就可知商人作用的微不足道和工业家的重要性,而人们却想把两者的利益混淆起来。工厂的指挥者很容易排除商人而代行其职务,因为他们可以直接购买原料,直接批发成品,或者排遣自己的办事人员去执行购买和销售的业务。可是商人就无论无何也不能代替工业家,没有工业家就无论无何也不能从事生产。
如果任何一个城市,如闹鼠疫时期的马赛那样,失去了他的商人们,只要情况仍然需要商业,那么新的商人又会布满这座城市。但是如果一个城市,像卢文所发生的情形一样,失去它的工业家时,那么不见得新的工厂主会把自己的工厂迁移到哪里去。只要哪里可以自由地做生意赚钱,那里一定有很多商人出现。但工厂却不是可以随便出现的,虽然那里一切都对他有利,并有获得成功的希望。假定工厂主都离开国内,那就将使为这些工厂服务的一切原料商和代理商都无事可做,可是一切商人的离开并不会引起任何工厂的停闭,如前所述,工厂的指挥者及其职员在必要时可以代替商人。
我们看到一切强国怎样坚持不懈地把自己的商人安置到东方个民族中,而没有一个强国愿意把工厂主从欧洲安置到东方去的;恰恰相反,它希望从中国和印度把工厂吸引过来,但很少关心从这些国家把商人吸引到欧洲来。这种对比说法越多,就越能使我们确信应该把商人和银行家置于严格的管理之下,使他们只限于从事如我所说的那些有益的事业。如果依照经济学家们的意见给他们以无限的自由,那么他们将把自己的资本用来反对生产;并将仿效一个无纪律的士兵那样去干,后者一旦摆脱了受处罚的恐惧心理时,就会立刻开始掠夺他应该在那里维持秩序的祖国。
要使现代的人们对自己的偶像即商业自由发生疑问并承认应该完全改变万恶之源的商业制度,那还得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
劳动者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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