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村社”发展的两条道路!
——与经济学家的辩论(8)
最近看到《上海六老谈改革》,他们谈了过去的路,现在的路,未来的路。他们认为过去的路有问题,现在的路也有问题,因此,对未来的路也提不出到底应该走什么道路!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没有一个准确的理论作为指南,作为判断的标准。所以,确认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就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的指南,至今没有变化!但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专家”们,把精力都用在为经济学家们顶层设计的市场经济服务,这样就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弄得不成样子!并从而抛弃了马克思主义!
对中国的社会发展应该遵循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马克思对中国的“村社”或者自然村的分析,这个分析是1881年为俄国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进行的。这封复信谈了马克思对俄国的“农村公社”可能有的命运的看法。俄国和中国同属于东方亚细亚所有制,俄国的“农村公社”在中国就是“自然村”或者“村社”。如果把马克思复信中的“农村公社”理解为中国的“村社”那么。马克思对“农村公社”的分析就是对中国“村社”的分析。马克思得出的结论是:“农业公社天生的二重性使得它只可能是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私有原则在公社中战胜集体原则,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可见,中国的村社的发展有两种理论,或者两条道路,或者两种前途:一条是私有原则战胜集体原则,另一条是集体原则战胜私有原则!社会就是人的结合。因此,中国村社的发展的两种理论,就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两种理论!中国村社发展的两条道路,就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两条道路!中国村社发展的两种前途,就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两种前途!
马克思指明:集体原则战胜私有原则的理论、道路、前途是:“从理论上说,俄国‘农村公社’可以通过发展它的基础即土地公有制和消灭它也包含着的私有制原则来保存自己;它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制度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可以获得新的生命;它能够不经历资本主义制度(这个制度单纯从它可能延续的时间来看,在社会生活中是微不足道的),而占有资本主义生产使人类丰富起来的那些成果。”这种理论、道路、前途,不就是毛泽东三十年的实践的理论、道路、前途吗?
马克思指明;私有原则战胜集体原则的理论、道路、前途是:“正是从所谓农民解放的时候起,国家使俄国公社处在不正常的经济条件之下,并且从那时候起,国家借助集中在它手中的各种社会力量来不断地压迫公社。由于国家的财政搜括而被削弱得一筹莫展的公社,成了商业、地产、高利贷随意剥削的任人摆布的对象。这种外来的压迫激发了公社内部原来已经产生的各种利益的冲突,并加速了公社的各种瓦解因素的发展。但是,还不止如此。国家靠牺牲农民培植起来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这样一些部门,它们丝毫不发展农业生产能力,却特别有助于不从事生产的中间人更容易、更迅速地窃取它的果实。这样,国家就帮助了那些吮吸‘农村公社’本来已经涸竭的血液的新资本主义寄生虫去发财致富。”这种理论、道路、前途,不就是经济学家们连同它的帮手“马克思主义专家”们35年市场经济实践的理论、道路、前途吗?
由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马克思非常具体的为中国的村社和中国的社会指明了两种理论,两条道路,两种前途即集体原则战胜私有原则和私有原则战胜集体原则!毛泽东的伟大功绩是在实践中忠实地执行了马克思的集体原则战胜私有原则!而经济学家们像俄国的“社会新栋梁”一样走了一条私有原则战胜集体原则的道路,把中国人民推向资本主义的火坑!
劳动者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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