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阎良区政法委员会:
再过不足两个月,我就三年矫正期满了,作为一名共产主义信仰者,应该在政治思想上有个实事求是的总结,向党组织汇报。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人民有长远的、全国的和集体的利益,同时也有眼前的、局部的和个人的利益。当然二者是要兼顾的,但是在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每一位共产党人和每一个拥护社会主义国家的人士,都应该毫不犹豫的服从前者!我自然不能例外。不然最后人民的根本利益将无法保障,前苏联等欧洲社会主义国家的亡党亡国,给那里人民造成的社会和自然灾难已经说明问题了。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发展壮大到建立和巩固政权的过程,是一个曲折、艰辛和苦难的过程。她所承受的苦难更大的是来源于自身内部。王明时期错误极左的“肃反”,让刘铁超、曾炳春、肖大鹏、许继慎、周维炯、邝继勋、曾中生、段德昌、王炳南、柳直荀等等成千上万的各级红军官兵和优秀的共产党员被打击、迫害甚至蒙冤牺牲。还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开国元勋,在党旨在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政权而发起的各种政治运动中,被林彪江青代表的“左”和形“左”实右势力迫害,含冤受屈。正因为如此,张国焘叛变投敌之后,曾经信誓旦旦的向他的主子蒋介石表态,他出面搞垮共产党易如反掌。当他充满自信的通过捎书带信等方式,去策反那些受到党内错误批判、打击和迫害的各级共产党党员干部时,却被断然拒绝了,张国焘自己都无法理解这种现象,象他这样满脑子资产阶级世界观的人,不理解也是正常的。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第一天开始就没有向任何人承诺,加入这个党会有什么个人好处,相反还要求每一个想加入她的人必须“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因此,不是每个为党工作的人都能收到公正待遇,同时,真正的共产党人在捍卫党的利益面前也绝不应该计较个人得失,要以党的利益为最高利益!我们党的无数革命前辈和先烈们用行动做到了,换来的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个又一个辉煌的胜利,换来的是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这也是我当初被提审时,向对此疑惑的公安国保人员口头陈述的意见。而且无论对我的司法结论是对是错,我首先还享有生的权利,还可以自由着为自己申辩,这就是历史进步的体现。在此基础上,我应该按照现行政策和法律规定,实事求是的努力和一切共产党人及爱党爱国群众团结一致,在党的领导下把历史再向前推进。
我的案件,受关注和受干预于陕西省,虽发生于莲湖区,却受处理和超期羁押于新城区,终审有罪裁决于西安市,最后却是家乡阎良区张开怀抱接纳了我。在阎良区政法委关怀下,司法局街办司法所等有关单位,在我出狱后失去原有就业机会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情况下,在政策范围内给于我人道的帮助,尤其今在年下半年,我多次受到区政法委彭书记、孟副书记接见谈话和直接关怀,而且近期又为我的工作积极进行各方协调而且有了眉目……党对我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让我从有限的救助中深切感到党对我无限的关怀和期望。
中国共产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自身曲折、艰辛、苦难的发展历史中,不断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形成的机制具备超强的自我纠错和修复能力。这种能力是党领导中国人民在过去和将来取得辉煌胜利的保障。这就是内外敌人所畏惧和仇视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们以右的、形“左”实右和藏独、新独以及各种邪教等面目,脱离现实存在,以歪曲历史,捏造事实,挑拨民族关系甚至包括恐怖手段等,利用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社会矛盾蛊惑煽动群众制造混乱,企图复制颠覆前苏联一样的街头革命等形式摧毁现行体制,彻底瓦解中国共产党。所以,在现行政策和法律基础上,维护社会稳定是当代历史条件下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头等大事,更是党章宪法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得以贯彻落实的保障,也是党和人民利益的保障。对于立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我来说,应该是身体力行的做到。
今年8月到11月间,我因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对公安碑林分局进行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事态发展到后来,从西安市司法局尤处长一行代表“上级”给我的压力,让我感觉到“上级”有人明显偏袒公安碑林分局非法行为的立场。阎良区政法委、司法局等有关单位所承受的压力是可以想象的。我有理由相信这种现象的制造者,也是干群、警民等各种形式的党群矛盾的制造者。
社会往前发展的过程是曲折的,既便是实践需要转变,急刹车和一百八十度转弯都是不切实际而且会出问题的,党的自我纠错和修复也是必需要一定的过程。正如习总书记所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我们党现阶段提出和实施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之所以正确,就是因为它们都是以我国现时代的社会存在为基础的”。在现时群众觉悟水平局限,还不足以普遍有意识运用党章和宪法及十八大精神,配合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进行社会革新等因素的大环境下,再加之阎良区政法委迄今对我持续不断的关怀和帮助,让我只能选择面对现实,和配合区有关部门工作。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也是需要反面教员教育的,正如毛主席所说:“革命的政党,革命的人民,总是要反复地经受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经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够锻炼得成熟起来,才有赢得胜利的保证。”(毛泽东:引自1965年2月26日《人民日报》)这种教育也是需要过程的。
今年7月15日,我给阎良区政法委的思想汇报中,最后承诺道: “立足自身工作,支持、维护和服从干群对接渠道,服从阎良区维稳工作的需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力所能及的做一些对阎良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益的事情”。即便从做人的方面讲,我也应该言而有信。更何况在阎良区政法委所给于我的党的无限的关怀和温暖,让我更加坚定的为我们阎良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地制宜的做出更多的贡献,并且力所能及的坚持下去。
此致
敬礼
总结汇报人:赵东民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附文: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高钺征
简介:1918年2月出生,1937年9月参加革命。历任浙江兰溪县委妇女部长、政治交通员,徐州铁路分局工会副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顾问。1984年4月离休。
我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儿,在女子中学读书时就参加了上海学生运动。20岁入党那年,由宁波调往浙江义乌担任城区委书记,不久,又调到西乡任区委书记。当时,国民党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紧接着又把罪恶的屠刀挥向我大批地下工作的革命同志。浙江省委、金华特委机关先后遭到破坏,大批党员纷纷被捕,江南大地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之中。
舍弃女儿
在这危急关头,金华地区特派员陈雨笠同志传达了党中央“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指示,以及省委改制为特派员、实行单线领导的决定。
这时我已怀孕,又临近分娩,地下党指派专人负责对我转移和隐蔽。女儿降生没多久,地下党决定调我去兰溪,任县委妇女部长。因时局紧张,只能单身前往,我把孩子交由当地地下党支部,给孩子找了一下临时妈妈。由于这个妈妈是一个赤贫户,实在无能力抚养。为保证革命后代不致被敌人杀害,经支部成员研究,把孩子放在溪口村八角亭里,希望能有人收养。从此我失去了一个女儿。2001年2月,《义乌报文史博览报》报道过此事,但至今没有音信。
1941年国民党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在我党地下组织遭到严重破坏的形势下,兰溪地下县委指示紧急撤离一批党员,其中有掌握我党重要机密已引起敌人怀疑并受到监视的黄群、杨国璋、赵宝昭三位学生党员。必须火速将他们护送至上海,再由上海转苏北新四军部队。党组织把这一艰巨任务交给了我,并决定完成护送任务后,仍回原地坚持斗争。那时我又有了一个男孩,才一个多月。我以小孩作掩护,从兰溪过杭州到上海,躲过日、伪、顽匪的盘查和搜捕,历尽千辛万苦到上海,完成了党组织交给的护送任务。
失去丈夫
任务完成后我已身无分文,吃饭成了问题,返回兰溪的路费更无着落。当时上海形势十分严峻,一些平时同情革命的人,也避而不见。党的活动经费日见短缺,上海的党组织对我的困难也无能为力。
为了不给党组织增加负担,我抱着孩子回到了当年参加革命毅然离去的家。祖父和叔父都已去世,昔日的住房也已是别人的了。经打听,才找到妹妹一家。妹父失业,生活全靠妹妹每天从龙华到租界贩米挣钱维持。面对妹妹憔悴的脸和一贫如洗的家,我对返回兰溪的路费只字未提,可是没有路费怎么回去呢?考虑再三,我向妹妹提出贩米挣钱的意思,妹妹不放心,因为孩子太小了。但我决心已定,当时鬼子对租界封锁很严,时常有日本鬼子的狼狗出没。租界的巡捕也紧紧地盯着米贩,并经常敲竹杠。我只有铤而走险。
在那些日子里,我天不亮就出发,怀里抱着孩子肩上背着大米,躲着鬼子和巡捕,钻过铁丝网,来往城租界贩米。可这冒着生命危险换到的钱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路费还是没有着落。此时,不幸的消息传到了上海,日寇侵犯浙东,时任兰溪县县委组织部长的丈夫牺牲了,加上与组织联系的中断,如同晴天霹雳,我几乎被击倒,强压悲痛,决定即去苏中根据地找党。
卖掉儿子
然而路费难筹。就在左右为难之时,有位同志告诉我,有个商人要买我的孩子。卖掉孩子,能解决路费的问题。可卖掉正在吃奶的亲骨肉,实在是难割难舍。丈夫刚刚牺牲,又要失去儿子,我悲痛万分,心如刀绞。那一夜,我抱着孩子不住流泪。孩子抱走的那一刻我没有了感觉,没有了思想,没有了痛苦,也没有了眼泪,心里空落落的,茫然一片……就这样,我把儿子换成了路费,到江苏如皋的苏中根据地,找到了党组织,要求回原地坚持斗争。
坚持斗争
1942年冬,苏中党组织把我编入南下部队,在江苏海门县整训,做好出发准备。出发时,南下部队都化装成了清一色的老百姓。乘帆船航行途中,突然发现日本鬼子的汽艇向帆船驰来并发出停船的信号。我凭着多年从事地下工作的经验,让大家沉住气,按照自己的化装身份,佯装互不相识,汽艇靠近后,上来一个鬼子兵和两个伪军,端着刀枪逐个搜查,搜查到我时从容地打开包袱,里边全是事先准备好的剪刀、针线、鞋底、衣物之类,鬼子一看,一个典型的家庭妇女,很快通过。鬼子走到杨溪同志跟前冲他猛打一拳。杨溪是文工团员,受过训练,被打倒后,本能的挺身立正。这一动作引走了鬼子的注意,喊“抓住他”,并使那个伪军上前抓人。看事情不妙,我赶紧上前说:“他是我小叔子”。敌人一看别无他据也就作罢。鬼子又问,“谁是船老大?”有位交通员挺身而出说“我就是!”敌人把他带上了汽艇,让帆船跟在后边。汽艇开动以后,我们有意让船老大放慢速度。天黑以后,帆船与汽艇慢慢拉开发距离,摆脱了敌人。这时又遇到了大风,船在风浪中摇荡颠簸,加上船小人多,随时都有翻船的危险。为了使船体平稳,我叫男同志在甲板上,女同志在船舱里,都平着躺下,大家手拉着手,横下一条心:要死一起死,不死就去打鬼子!同志们的行动感动了船老大,他将锚链弄断,让帆船随风飘荡。
天蒙蒙亮,帆船搁浅了。大家认为,上岸比在船上安全,于是分成六个小组分批上岸。我和盛林、徐德华三人一组,最后一批来到岸上,徐德华是北方人,口音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他就装成哑巴。在加上我们的打扮像逃难之人,上岸后,老百姓都非常同情。这时,装哑吧的徐德华身后,跟着一个拿手枪的人,对我们一行盘查,同志们把预先安排好的一套作了介绍。在他的言谈中得知,有个三五支队常在临海一带活动。大家分析,三五支队很可能是我们的队伍!于是我们就向临海方向奔走,快黑天时遇到联络人员,当晚与另外五个组的同志在县委汇合了。大家激动地抱在一起,高兴得又唱又跳。当时当地党组织找我谈话,要我留下。我说“兰溪党组织决定,派我完成护送三位同志的任务后,仍回原地坚持斗争”。组织上见我态度坚决,就暂时安排我在慈东县做民运工作。直到1943年5月12日,我回到兰溪继续坚持抗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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