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土地政策无比正确
土地是大自然赋予人类最宝贵的生活资源,它在人类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早已存在,人类进化的整个过程都是在土地上进行的。人类作为最高级动物主宰世界以后,其生存和繁衍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也都是通过自己的劳动从土地上索取。因此说,土地就是人类最根本的家生存园。
人类通过自己的劳动从土地中索取自己的生活资料,这不但是人类的过去,而且也是人类的现在,大概还是人类的未来。在原始社会,群居的人类与各种野兽都生活在这个世界适宜自己生活的土地上,经过劳动的锻炼逐步提高自身改造世界的能力,从而由原始时代的世界大同,逐步过渡到国家的产生。
谈到国家的产生,我们就必须首先弄清楚国家是什么?从其组成要素上讲,国家无非就是有一定数量的国土面积,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着一定数量的人。在这里生活着的人们为了生存就必须进行生产劳动来创造财富以供人们消费。当人们创造的财富除去消费还有了剩余以后,人们为了这些财富的占有就产生了矛盾。为了使这一矛盾得以调和,于是就产生了社会的政权,这样,国家就产生了。国家的主体是什么?当然是这个国家的人民。而不是这个国家的政权及朝廷。为什么这样说呢?现在看新疆曾有个国家叫娄兰,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人们在这里已经不能生存,所以就都逃亡到别处,于是,这国家就消亡了。试想如果这里还能生存就是因为朝廷烂透了,这国家会消亡吗?朝廷烂透了还可以建立一个好的;而人民都逃亡了,国家就没有了。
既然如此,在一个国家内,究竟谁应该是土地的主人?正确的答案,只能是这个国家的劳动人民。其根据就在于这个国家的耕地是劳动人民开垦的,按民族传统的继承观念,农民的祖先开垦出来的耕地,其合法的继承人就应该是现在的农民。
有人一定会说:“从古至今朝廷总是说土地是国家的,奴隶制时代朝廷对官员进行封赏,不仅是将土地赐予,而且还包括再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人民。到了封建社会,耕地虽然大多被地主占有,但地主必须按时向朝廷纳税,这就说明地主的土地仍然还是国的。”
我们说,实际情况的确是这样的。但自有阶级以来的统治阶级都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所奉行的土地国有,都是将本来的国家主人——劳动人民当做自己的奴隶来进行剥削和压迫。这不但是历史前进的反动,而且也是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位置的颠倒。这正是人民进行革命要解决的问题。
有人还会认为没有军队的守卫,国家的土地就会被外敌侵占,从这一角度看,说土地是国家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而我们确认为守卫国土的战士都是劳动人民的子弟,他们守卫国土是为了自己的父母,而不是为了代表剥削阶级的朝廷。
我们说毛泽东时代国家的土地政策是最正确的,在毛主席领导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中国的所有耕地都归组织起来的农民集体所有,这不仅体现了农民是国家的主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按民族的继承传统理念,现代的农民最有资格继承祖先开垦出来的土地。而那些还未开发的矿山、草原、林地、水域等都归国家所有,既符合国家利益,也合乎实际情况。
后来搞的分田到户解散了农民的合作化组织,使农民又回到了个体的小农经济中去,使农民单靠经营这点土地根本就不能生活,为了生计只好外出打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级政府以土地国有为借口巧立名目大量征用农民手里的耕地。给农民的补偿仅为每亩几万元,可政府在转手卖给开发商就是每亩几十、几百万元。这样干的实质,就是国家先将耕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变成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主管部门行使管辖权。然后再由政府出面从农民手里进行征用,征用后再将土地出售给资本家。政府只给农民不足10%的补偿,剩下的90%多都受到政府的手里。
你要问政府这样做的理由,他会告诉你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再问一问政府:“到底谁是国家的主人?国家范围内的耕地到底是人民的还是政府的?政府收入卖地钱的90%以上有什么根据?这90%的卖地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是大多用于三公消费和中饱私囊?”
结果的回答人们是可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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