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子是评价上穷碧落网友写的帖子《阶级斗争新论,同一阶级的内部斗争更普遍、更激烈》提出不同意见。我认为上穷碧落对于阶级斗争的形式及激烈程度都缺少正确的理解和定义。
什么是阶级斗争的具体形式?那就是压迫和反压迫的形式。正如毛泽东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是压迫在先,反抗在后。因此,如果说到阶级斗争的激烈程度,首先是统治阶级的压迫程度。因此,可能上穷碧落网友认为一些人相互吵啊打啊杀啊就叫斗争了?其实不是的,有的时候,降低一个工人的薪水,开除一个工人,都是阶级斗争的形式。本来一个公司员工到了下班时间,可是老板要求所有人再加班两个小时,而且不给加班费,那也是一种阶级斗争的形式。
还是来跟上穷碧落网友分析一个具体的阶级斗争事情吧,让你来看看这个具体的阶级斗争,是激烈呢?还是不激烈?
我说的是三鹿奶粉事件,三鹿公司往奶粉里掺入三聚腈胺,导致几百万婴儿得了尿结石,全国各大医院的B超室前排满了队。这算不算阶级斗争呢?如果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算的,它代表了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压迫。这也是因为,通常只有工人阶级的孩子才吃三鹿奶粉,我就不是工人阶级,所以我孩子小时候我给他专门从香港买来美国奶粉。
效率高不高呢?要知道这个事件败露之后,有十几个人被捕,有人被判重刑有的人被处决。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因此,往奶粉里掺三聚腈胺属于阶级压迫,而国家对事件的制造者惩罚属于阶级反抗。
当然,这事情就是处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那策划者也会被判罪的。但是上穷碧落网友不知道的是,根据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国家的职能就是调和阶级矛盾的。另一方面根据毛泽东时代,在我小时候就反复的宣传的思想,就是发达国家的工人阶级不属于真正的工人阶级,而是工人贵族,因此当今世界的阶级斗争表现为美国和其它发达国家作为一个阶级整体压迫广大第三世界的国家的人民,因此革命必须从第三世界国家发起。也就是说,当今世界其实是美国就是一个阶级,压迫全世界其它的阶级。为什么我国的宪法中要写入“反对霸权主义”就是这个原理。
还是来说三鹿奶粉吧,假设公司内部上层也有激烈的斗争,比如副董事长把董事长给暗杀了自己当上了董事长,这样的事情作为故事也是惊心动魄的,但是和十几个人一家伙让几十万个工人阶级的孩子得尿结石这事情相比,哪种算是效率高呢?哪种算是“更激烈”呢?那就必须有一个定义了。
有的时候公司的一个政策,比如规定上厕所的时间,都构成一个阶级压迫。
国家的压迫也是这样。比如上世纪毛泽东一个政策,几十万人被打成右派哭哭啼啼,也可以认为阶级压迫的效率高。还有的领导人一个政策导致几千万工人失去工作,这效率其实也挺高的。
唐朝的杜甫的诗句里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个冻死骨虽然在冻死的时候也没有撞进富人家里乱砍乱杀,但是他是因为阶级压迫而导致了自己没有衣服穿没有东西吃而冻死了,因 此这也就是阶级斗争,而不是象上穷碧落网友想象的非得打打杀杀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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