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当代意义
10月11日,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中国政治学学会科学发展与政治和谐专业委员会在京举办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座谈会。以下为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瑞复的发言:
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而政权在哪个阶级手里,这一点决定一切。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对于保障和维护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关键意义。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提法,从夺取政权前夕毛主席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和1954年制定的宪法,就确定下来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提法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人民民主专政提法和理论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完全符合中国国情。这个术语,一是突出了“人民民主”;二是扩大了阶级联盟的外延,把民族资产阶级纳入人民的范畴。当时的民族资产阶级有反对帝国主义的一面,有一定革命性。至于30多年来形成的新生资产阶级的意志和状况,是众所周知的,其是否只具有反动性,可以讨论。
人民民主专政有三个核心问题。一个是特殊形式的阶级的联盟。列宁提出包括小资产阶级、小业主、农民和知识分子,斯大林认为列宁所说的不让其他阶级分掌政权,不等于不需要其他阶级的帮助,因此仍然是坚持阶级联盟的思想。第二个是新型民主、最高类型的民主。这是真实的民主、多数人的民主。第三个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相结合。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党领导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创举,以其无比辉煌的业绩翻开了人类历史新的一页。
国内外敌对势力说,人民民主专政是“专制”。从社会形态说,只有奴隶制政权和封建制政权才是专制。由君主独占政权被称为专制,或专制君主制(absoluemonarchy),西方所谓“君主从法律中解放出来”,“君主的希望就是法律”的法谚,表现的正是专制君主制的原理。专制是等级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的产物,而专政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专制是君主个人统治,专政是阶级统治。资产阶级宣称他们的国家是民主的人人平等的政权,这是绝顶虚伪的谎言。因为即使最民主的共和国,也不过是资产者的天堂,人民的地狱。
国内外敌对势力说,人民民主专政是“暴力”。应该明确,任何国家都是暴力机器,没有暴力不能称之为国家,问题是这种暴力是针对被剥削者还是剥削者。专政是统治阶级对整个社会实行统治,而且是直接用暴力来统治。现在一提起“暴力”,就说成是“红色恐怖”、是“文革”,就一百遍地重复编造的故事。那些一听见人民民主专政就大喊救命的人,不可能懂得人民民主专政不限于暴力。列宁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包括“社会劳动组织”、“国家纪律”和“党的纪律”。斯大林说进一步指出还包括“对劳动群众的领导”、“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国内外敌对势力说,人民民主专政是“一党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不是“党专政”,因为专政一定是阶级专政,不存在一个或几个政党的专政问题。经典作家早已说明,用“‘党专政’替代阶级专政是十分荒谬的”。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党领导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进行阶级专政。一些人指鹿为马,明明是阶级专政,他们却说成共产党“一党专政”。他们的目的,是迷惑群众,把矛头对准共产党,企图推翻我们党以取而代之。
当然,在人民内部也有些模糊认识。
如对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的理解。这个论断,是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里提出的,写于刚刚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政权的1918年。这里讲的“不受任何法律约束”,是针对资本主义的法律。社会主义法律是无产阶级政权制定的,对于自己制定的法律,当然要无条件地遵守。因此,不能理解为新兴的人民政权不受资本主义法律的约束,人民政权的国家机关、政党、党政领导人也不必接受自己制定的法律的约束。长期以来,有些人漠视法律,以言代法,使国家生活处于违反法制状态,恐怕与这种错误理解不无关系。
此外,把专政理解为“国家管理方式”,也是一种误解。对于无产阶级专政,针对有人说是“管理方式”,列宁认为应当概括为“国家形式”、“统治形式”。“管理方式”提法,抽调了国家的阶级性和人民性。乃至西方法学理论和政治学理论,都是从“管理方式”上做文章,说什么国家是“永恒真理和正义借以实现的场所”、“管理公众之事的公共机关”等等。我们知道,国家不是超阶级的,不是阶级调和的机关,作为管理机构,它执行管理等社会职能,但执行这种社会职能,只是为了实现政治统治的目的。资产阶级国家是公共机关,但这种公共机关,行使的一定是与人民大众相分离的公共权力。
我国社会主义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必要条件。没有人民民主专政,不仅共产主义理想是一句空话,而且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幸福连一天都不能维持。
人民民主专政是认识意识形态、政党、国家、社会这四大要素性质的试金石,是判断历史和现实问题争论正确与否的分水岭。一个是试金石、一个是分水岭。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反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还是资产阶级的、“全民”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还是人民被剥削被压迫的;社会是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用人民民主专政一看,就能看得出来,是试金石。对历史和现实问题的认识是否正确,用人民民主专政一看,一切争论便迎刃而解,是分水岭。
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当代意义,这里提出“八个只有”。
一,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表明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唯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是不断铲除腐败和蛀虫的政党,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所谓“假共产党”、“修正主义党”之类的责难问题。你说我是假的、修正主义的,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为什么我还是假的、修正主义的?
二,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证明我国历史新时期的国家政权,是正统的、合法的人民政权,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所谓“历史逆转”、“去毛化”、“去新中国化”之类问题。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怎么能容许拿着“变天账”跑出来“变天”呢?
三,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成果,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分裂”、“两极分化”,“黄赌毒黑”泛滥,“社会道德堕化”之类问题。有人民民主专政,“黄赌毒黑”怎么会成为社会灾难呢?怎么会有杀人不眨眼、为几百块钱拼命的事情呢?怎么会到处“包二奶”、“养小三”呢?怎么会卖血救穷、亲族斗法、杀父弑母呢?
四,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充分保障实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物,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精英治国”、“富人当道”之类问题。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可从县里的人代会统计起,有多少人大代表是真实的工农身份?有多少“人才”有真才实学,有多少著名什么家是因学而名而不是因仕而名、因躁而名?
五,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的均衡发展,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周期性经济危机”,“外债内债高筑”、“外资控制”、“私有制企业为主体”和“群众生活贫困化”之类问题。有人民民主专政,这些问题不会存在,即使存在了,也会逐步化解。一个正常国家,能够依赖“债务循环”生存吗?过几年就要来一场经济危机,且与西方同步,怎么得了呢?宪法规定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为什么要以外企私企为主体?新中国成立近70年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究竟怎样?本来是人人都能吃得起的海参,现在一斤卖几千块钱,一般人吃不起了,富人吃腻了,这是不是“物的人格化”呢?
六,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确立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使改革开放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特色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之类恶意攻击或群众误解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资本主义,是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了,怎么能把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说成是资本主义呢?你硬说成是资本主义,老百姓会跟你跑吗?
七,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重塑共产主义理想和信仰,捍卫红色江山永不变色,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上“人心躁动”,“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和“颜色革命”问题。人民民主专政人心所向,得道多助,人们恨不得多长几个臂膀,为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江山吃苦流汗,你“颜色革命”能搞得起来吗?你“第五纵队”能在中国藏身吗?
八,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把握国际形势新变化和总趋势,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国际霸权主义猖獗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低潮问题。有人民民主专政,有众志成城的人民群众的铜墙铁壁,我们历史上怕过谁?你们那点破铜烂铁,真的使我们不敢怕你。我们已经退避三舍了,现在实在无路可退。你们收敛一点好不好?你们的手不要伸得那么长好不好?
人民民主专政是新中国的传家宝,是须臾不能离开的。我们要理直气壮地、旗帜鲜明地宣传和落实人民民主专政理论。
人们有理由相信,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会打破“你不行,打倒你,我来做,我更坏”的历史循环论,开辟人民民主专政的新境界,让人民民主专政的旗帜永远在中国大地上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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