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亲戚在武汉协和医院做手术,确诊肿瘤,住院期间花了五六万块钱。这位亲戚身在农村,本来家庭经济条件就不好,一下得了这个病无异是雪上加霜,但更悲惨的是原指望能通过新农合报销部分医药费,哪想去办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却告知不能报销,原因是不符合转院规定。后来这位亲戚又到武汉一家肿瘤继续医院治疗,需办理重症手续,于是家人又到对口医院开证明,可对方说必须本人亲自来重作检查才能办理。这样折腾来折腾去,病人身体吃不消不说,又不知要多花多少冤枉钱,老百姓看个病咋这样难!
笔者以前也曾经办过相关重症转院手续,似乎没有这么麻烦,正不得其解,刚巧看到一则报道,才明白了原因。原来据说是为了防止患者小病大治,浪费大医院的医疗资源的同时导致小医院没人看病,湖北省最新采取分级诊疗试点,患者必须到基层首诊,然后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分级接诊,如果患者违反分级疹疗规定的,降低或者不予报销医药费,据说这是用经济标杆撬动群众的“小病大看”就诊习惯。
原来如此啊!难道是群众有钱没处花,喜欢凑热闹,明知道大医院收费高,且人满为患还要拼命往那里挤,搞所谓的“小病大治”?可见制定这项政策的人何曾是站在群众的立场,分明是要患者通过一层一层的转院,把小病拖成大病,最后落得钱花光了不说,病也耽搁了,结局很可能就是人财两空,这不是典型的恶政是什么?造成所谓“小病大治”的根本原因难道不是医疗资源配置的极度不平衡,并由医疗产业化政策下大小医院都只是为赚钱、根本不顾患者的生命健康导致的?不去治本,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真正原因,反而借着漂亮的口号,拿群众开刀,这不是要把群众推向绝路吗?这样的恶法不是比吃人的老虎还厉害!如果那些座在办公室里制定政策的人自己就是一个普通患者,或者像笔者一样眼睁睁看到身患重病的亲友因家庭贫寒而耽搁诊治,当是何种心态?
由此,联想到今年十月份开始武汉市正式实施的超标电动车禁行规定,政府也是借口电动车容易出交通事故,迫使群众把超标电动车都换成小巧且行速极低的达标电动车。卖电动车的商家乘机抬价,老百姓又遭到一次盘剥不说,难道禁行了超标电动车就能减少交通事故?小的电动车比大的更安全?同样也可以想见,那些制定超标电动车禁行规定的人,自己一定不会骑电动车上班,因为如果他也骑电动车就会体会得到社会低层群众生活的艰辛,谁人有钱不去开小车而愿意骑电动车呢?不去解决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而归罪于超标电动车,一禁了之,让社会底层群众出行生活更加不便,这又不是恶法是什么?
还有遭到群众极大诟病的“越级上访违法”,群众的很多问题正是当地政府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而禁止越级上访,不就是迫使秦香莲必须接受陈世美审判,这样一来冤屈伸得了吗?上访的问题能解决吗?这样的恶法不是比封建社会更坏,封建社会起码老百姓还可以拦包青天的轿子告状。这样的恶法只能把上访群众都逼成翼中星、陈水总!如果制定这项法规的人本身就是一个访民,他会作何感想!
一桩桩、一件件这样的恶法不断以冠冕堂皇的名义出台、实施,就像一条条吐着红信的毒蛇,又像一只只张开血盆大口的猛虎,把普遍老百姓逼得退无可退,忍无可忍。那些庙堂之上的肉食者,你们出台这些害民恶法的时候,可曾想到普遍老百姓的感受?正是:
恶法猛于虎,谁解小民苦。
庙堂权贵笑,民间黎庶哭!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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