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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发展变迁琐记——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而作

文言 · 2014-10-0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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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乡在广西偏北部,村子不大,只有几百人口。村子到镇上不到两公里。全镇为三县交界地,镇里到县城32公里。我1949年出生,与共和国同龄。从小在家乡生活、上学,1962年上初中,1965年上中专,毕业后回乡工作了20年后才到地市工作。家乡的发展变迁,我是亲身经历和眼见为实的。

  下面从食、衣、住、用、行、医、学七个方面来记叙:

  1、 食

  我家乡吃的主粮是大米,杂粮主要是红薯。地理状况有石山有土岭,平均每人只有四、五分水田。解放后,水稻从高杆品种逐步改良成矮秆品种,加上兴修水利,改良土壤,七十年代又逐步推广杂交水稻,不断改进种植技术及使用农药化肥,粮食单产逐年提高。虽然田不多,但基本上都能吃饱饭(加上红薯)。

  我记得大约是在1959年或者是1960年春季青黄不接的时候,邻县有人过来把我们扔掉不要了的那些老菜皮捡回去吃。有一次看到有两个人担着菜皮从我们村子后面的小路经过。村里有人想阻拦,其他的大人就说:人家那里粮食不够吃,才跑来我们这里捡菜皮,你去阻拦别人干什么!

  当时我10岁左右,对这件事的印象特别深,至今仍然记得。因为这件事,让我初步懂得了,人世间原来是有很多困难的,也存在着比如饭不够吃,要去捡菜皮吃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一切都那么的美好,一切都那么的无忧无虑。我也初步懂得了,作为一个人,对于别人的困难,是应该采取同情和帮助态度的。

  听说邻县是因为搞浮夸风,多报了产量,因而导致粮食不够吃。不少人因此而得了浮肿病,但没有听说饿死了人。当时通讯虽然不发达,但在农村方圆几百里范围内,如果有饿死人这样的大事情发生,还是可以互相知晓的。因为总有一些亲戚朋友,在来往中,互相之间的信息能够传递。周围几个县中,都没有听说饿死人。1965年我读中专,全地区八个县都有同学,也没有听到过饿死人的事。

  关于饿肚子的问题,我说说自己的经验和体会。从小能够记事起,我感觉肚子饿的时期有两个:

  一个是吃红薯吃不饱感觉肚子饿。我家乡红薯是杂粮,而且产量还不少,每年冬春两季的早上,家家户户的早饭,基本上都是红薯。每家基本上都是把红薯煮熟后再煮上一锅姜汤,吃红薯喝姜汤。我不喜欢这种吃法,老是觉得吃不饱。但烤熟的红薯我却很爱吃,能吃饱。可惜当时没有烤箱!

  再一个时期是1965年读中专开始的一段时间。当时国家供应每人每天1斤粮,早上2两米稀饭和一些萝卜干之类,中午晚上各4两米饭和青菜。每人每月10元钱,学校留下7元钱做伙食费,余下3元发给个人零用。每个教学班都有菜地,自己种菜供应饭堂,饭堂养了不少的猪,每个星期杀两次猪,每次每人约4两猪肉。

  照理,这样的伙食不能算是挨饿。有段时间我在上午觉得肚子特别饿,不到中午,肚子就饿得咕咕叫。中午吃了4两米饭后还觉得饿,跟没吃过饭似的。后来回想起来可能当时是正在长身体的时期,所以老觉得不够饱,肚子饿。

  关于吃菜方面

  青菜自然是各家自己种了。每个人口都分有一分多的自留地,种菜供自家吃,每个家庭一般都圈养一到两头猪;大部分的家庭都养几只到一二十只鸡,下的鸡蛋除了自家小孩或者客人来时吃一些之外,多数是拿到集市上去卖;也有一些家庭自家养有牛,当然是家有老人而且身体还好的人家,因为要牵着牛去吃草,要有人力才行。我家在六十年代养了牛,祖父在生产队不做工了,身体还好,就自己养了牛。我记得有一年(具体是哪一年记不清了)祖父到邻县的一个镇上卖了一头小牛,大概是得了200多元。祖父花钱是比较大手大脚的,结果买了很多的用品回来,卖牛款所剩也不多了,被祖母唠唠叨叨数落了好一段时间。所以这件事给我的印象很深。

  每逢二、五、八为赶集日,集市在镇上,整个公社三万多人都来这里赶集,最远的自然村有十多公里。以前集市的情况我印象不深,69年回家乡,经常赶集,集市的情况比较清楚。记得是71年的时间,家里杀了一头猪到集市上卖,还是我收的钱,每斤猪肉的价钱在一元二角左右。

  1970年以前,人们吃肉是很少的,集市上平时也没有鲜猪肉卖。有客人来,要骑车到十几里路以外的地方去买。供销社倒是经常从外地采购一些咸猪肉回来销售,每斤大概是1元钱左右。70年以后,慢慢的集市上平日也开始有鲜猪肉卖了,其他的农副产品也陆续开始有销售。不过买卖的人不多,不像二、五、八赶集日那样人山人海,到处是人,到处是商品,到处是热热闹闹的繁荣景象。

  当时集市上的大米每斤在2角2分钱上下,粮店供应我们的大米是每斤1角3分9厘钱,这种大米叫三号米。我问过一位在粮食局工作的朋友,他说我们那时吃的三号米,已经是五年的旧粮。如果存到第六年,人就不能吃了,只能作饲料用。由此可知当时国家粮食储备之丰厚。偶尔粮店给我们供应一些一号米,价格每斤1角7分钱。集市上的米比粮店贵不了多少,说明当时市场上的粮食也是丰富的,不然不会这么便宜。

  水果则根据品种和个头大小,每斤一角钱上下。大白菜最便宜,一般每斤2分钱到5分钱,其他青菜一角钱左右。鸡蛋一元钱12只到13只(根据大小),活鸡基本与鲜猪肉同价,腐竹也与猪肉同价,活鱼与牛肉价格差不多,每斤在五、六角钱左右。

  粮店供应职工花生油每月半斤,每斤一元,猪肉每月一斤,分两次供应,每斤0.77元。此外,还有一些白糖等副食品供应,不定时,也不定量。

  1970年转正后我的月工资是38.5元,其中3元为粮食差价补贴(粮食差价补贴是这样来的:原先粮店的大米每斤是1角1分钱,后来提高到每斤1角3分9厘钱,差价部分给予每人每月3元的补贴)。当时美元与黄金是等价的。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协议规定,每盎司黄金的固定价格是35美元。各国中央银行可以持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一美元可以兑换0.888671克黄金。1970年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为2.46元人民币兑1美元,38.5元人民币可兑得15.6美元或13.9克黄金。1972年,美元发生危机,美国大量印发美元,并宣布终止执行布雷顿协议,此后美元兑黄金比率越来越大。后来人民币当然也贬值了。2011年国内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价格最高达到每克390多元,近来大约260多元。按黄金交易所最高金价390元计算,1970年我月工资13.9克黄金等于现在的人民币5421元,按近来最低价260元计算,也有3614元。而现在呢?我查了一下,2013年教育行业平均月工资为3993元,全国各行业的平均月工资为3806元,如今的大学毕业生当教师一年转正后,在我家乡只能拿到1800多元,住房、水电等,都还得自己负责。而我们那时不用自己掏钱。对比起来,我当时的工资算是高了。

  前面说过,七十年代初以前,我家乡的农民,粮食还是紧张的,吃肉很少,到了70年代中期以后,就多数人来说,吃粮问题逐步地不怎么发愁了,吃肉也比以前多了。到了80年代90年代甚至2000年以后,家乡的大多数农民对吃饭吃肉都已经不是问题,是如何追求吃得更好、穿得更好、住得更好、用得更好的问题了!

  不过这几年,我发现家乡土地丢荒的很多。本来就人多地少,反而让土地丢荒。这个问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极大关注!

  2、衣

  我家乡冬季时间短,零度以下很难见到。解放初期,我对穿衣问题还没有形成记忆。听老人说,那时穿衣,主要是手工织布机织出来的那种很粗的土布,然后用蓝靛水染色,再自己缝制。当时洋布很少,又贵,一般人穿不起。用那种古老的织布机织布,十年前我在瑶族的寨子里还见到过。

  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着装,基本上以灰、蓝棉布为主,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了。随着我国化工工业的发展,的确良这种光鲜的化纤面料,七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在我家乡上市,当时受到了人们广泛地青睐。

  改革后的现在,很多人又回归到穿棉布的潮流中去了,当然,现在的棉布无论在花色、品种还是在做工的精细上,与六、七十年代相比,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也因为如此,现代的那些“花色”派们,经常义愤填膺地批判起六、七十年代那种灰蓝色的“千篇一律”。不知道他们懂不懂得,六、七十年代的那种“千篇一律”,比起解放初穿的那种又粗又土的“千篇一律”来,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几千年以来一直到解放初期,劳动人民一年四季都是没有鞋子穿的。电影《刘三姐》对歌那场戏,李秀才劝刘三姐就这样唱到:“见你打鱼受奔波,常年四季打赤脚。不如嫁到莫家去,穿金戴银住楼阁。”那时的人们也自己纳布鞋,只不过是在家里头穿一下。外出和做工都打赤脚!如果下雨在村里走家串户的时候可以穿木板鞋。在我的记忆中有一个印象很深的镜头:我看见有人穿了一双木板很厚的鞋在村里走,可能有10公分厚,什么泥浆路都不怕。那时候的我应该是五、六岁左右。

  大约是60年代中后期这段时间,具体记不得了。解放军穿的那种鞋底带胶的鞋,我们当地叫解放鞋,开始大量供应市场了,再后又有半筒的、长筒的胶鞋供应市场,人们出行就不再用打赤脚了(下地做工仍然打赤脚)。

  改革37年后现在的农村中,人们对这种既轻便,不怕下雨,适合农村泥泞小路上行走的解放鞋,仍然还是情有独钟。

  3、住

  我家乡广大农村地区,住房大都是泥砖墙上面盖瓦的房,模式也基本一致,就是大门一进三开间,中间是大厅,两边两个大房(也可以隔成四间小房住人),三开间是正屋,后面还有三间,一间放杂物和柴草,另外两间和起来作厨房和饭厅用,正屋还可以用木板做一层楼,楼上可以存放粮食等。我家乡有这样的传统说法:一个人的一生就两件大事:一是帮儿子娶回媳妇,二是建好一座房子。两件事都办好了,一生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近十年来,我们村子里一两层,甚至三层的水泥红砖楼房逐步替代了千百来年的泥砖房子,远远望去,泥砖房子已经很少了。只不过大多数的房子内外墙都没有装修,地板大多是水泥地面的,跟城里的毛坯房一样。村子里的年轻人大部分都在广东打工,得了钱就拿回家建房子。

  4、用

  先说照明问题:

  几千年来,人类白天在地里劳作,晚上只能在黑暗中度过。为了驱除黑暗,每当夜幕降临时,人们就用一条灯草芯放在灯盏里,倒上豆油,点亮了,有一两支火柴那样的亮度,以此来抗拒黑暗。这样一晃就过去了几千年。到了五、六十年代,我家乡晚上开始用上了煤油灯,亮度有所增加,比油灯方便了一些。1967年,开天辟地,我家乡架起了电线,用上了电灯,开始一段时间,不少人在厅里和厨房里,挂上了100瓦的电灯泡,雪亮得如同白昼一般,就像此时此刻老少妇孺们的心。

  电的使用,将人类文明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从此,我的家乡也告别了黑夜,跟上了时代的步伐,进入到一个新的文明时期。

  由于用上了电,给家乡带来了许多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变化。比如说碾米,一担稻谷变成大米,几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

  没有电之前,稻谷又是怎样加工成大米的呢?稻谷晒干以后,首先用一种手摇的风柜把瘪谷和稻草屑风走,再用一种双手推的谷磨机磨去谷壳,然后放到碓里去舂成熟米。米中一般还会有少量的稻谷,选去后就可以做饭了。你看,如果没有电,前面那这么多道工序要浪费掉多少的人力啊!

  火柴、铁钉、肥皂等也说一下。火柴,叫洋火,外国进口的;铁钉,叫洋钉,也是外国进口的;肥皂,叫洋碱,同样是外国进口的。这些东西后来新中国能生产了,但我家乡叫洋火、洋钉、洋碱的,一直到七、八十年代还有一些老人这样叫。解放初期我国工业的落后面貌由此可见一斑。

  毛主席在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中也说了:

  “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

  60年代中后期具体是那一年记不得了,我们公社有了第一台中型拖拉机,那个女拖拉机手比公社书记的名字还要响亮。到了七十年代 ,小型拖拉机逐步地多起来,打谷机、插秧机也开始使用。一次在集市附近的稻田里,两台联合收割机做了表演,不过,联合收割机在我们家乡到现在都没有使用。

  1969年,我买了一台广西产的“红壮歌”牌收音机,68元,70年,我买了一块上海牌手表,100元,当时农民还买不起,100元可以买到差不多500斤大米了。

  来看看各个年代结婚三大件。这个结婚三大件,它大致地反映了那个年代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生活水平:

  50年代:

  结婚,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都是一件很大的事,一般地都要竭尽全力把它办好。但是在五十年代,因为经济还相当落后,也就没有什么结婚三大件之类的讲法。那时候吹吹打打,抬轿子,热热闹闹的结婚排场在我们家乡不多。但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在一起放放鞭炮、喝顿喜酒那是必不可少的。

  60年代:

  60年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人们追求的主要还是吃和穿。反映在结婚上,我家乡流行的是“三个八”:即结婚时,男方要给新娘做八套衣服,给女方家八十斤大米,八十斤猪肉,都是吃的和穿的。

  为什么要“三个八”呢?因为八十斤大米、八十斤猪肉基本上够女方出嫁办酒用了。当时我家乡女方出嫁办酒比较简单,来客也少(主要是女客,男客不多,不像男方操办的结婚酒,档次高,客人多,开销大)。为什么要八套衣服呢?因为当时还很穷,女孩出嫁到男方家以后,很可能多年都不会添置新衣服了。因而趁结婚一次买八套衣服,多年以后仍然有新衣服穿。结婚这“三个八”,真实地反映了我家乡人民在六十年代首要解决的问题依然还是温和饱的问题。

  70年代:

  70年代和五六十年代相比,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提高。这时的人们开始追求吃和穿以外的享受了。于是,“结婚三大件”开始进入广大农村家庭。就是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我家乡加了个收音机,不叫三大件,叫“三转一响”!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是转的,收音机是响的,因此叫“三转一响”!

  不过,不少人在结婚时把手表这一“转”给裁减去了,因为手表的实用价值远没有另外那三件这么实在。

  由此说明,我家乡和全国一样,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奋斗,到了七十年代(特别是中后期),人们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或者说已经基本解决。不然你就不能解释人们在结婚的时候,不再像六十年代那样,会向男方家要80斤猪肉、80斤大米、8套衣服这样的“三个八”,而要那些只会“转”、会“响”,但不能吃、不能穿的东西来!

  80年代:

  80年代,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们对结婚三大件又有了一些变化,自行车、缝纫机还是少不了的,后期增加了电视机和落地电风扇。

  90年代:

  到了九十年代,“三大件”中的电视机从黑白的变成了彩色的,其他的还没有多大的变化,后来增加了摩托车这个大件。

  2000年年代:

  人类进入了新的一千年,结婚三大件当然也有了新的变化。

  从我家乡来说,结婚三大件中摆在首要位置的是摩托车。因为在农村,摩托车的功效太大了。骑着摩托车,可以轻易地到达一、二百公里以外的地方,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摩托车很自然地被列为首选。还有彩电,天天要看,必须有的。其余的各有所需,看个人需要而定。一些家庭安装了家庭电话,还有一些人买上了手提电话,信息的交流、亲情的交流前所未有地大大的方便起来。

  至于房子,在我们家乡农村,一直以来都是结婚所必备的条件之一,没有说哪个时代没有房子就结婚的。汽车呢!汽车现时一般还极少进入我们农村的普通寻常百姓家,与城市还有相当的差距。

  1、 行

  先说一下路:

  从我们村子到镇上,62年以前,可以说是没有路的,村民赶集和出行,都是走田间小路,还要过一条小河坝。我上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要到镇里去上,每天都要经过那条河坝。平时,河坝中间有一个约一米宽的口子,河水从口子往下流,口子中间砌一个石墩,方便人们走过去。到了夏天,河坝上的水涨到膝盖深,还要过一个一米多宽的口子,我们十一二岁的小孩,在没有大人护送的情况下,确实是太危险了,如果把它放到今天,那是不可想象的。当然,在偏远落后的地方,类似这样的情况现在还有,并常见于报端。

  大约在63年64年间,村里修通了一条可以走小汽车的用石头、泥沙铺的路,从此村民赶集出行再也不需要走田间小路,不需要过河过坝了。现在,仍然是50年前那条路,去年有一半铺上了水泥路面,另有一半没有铺上,据说是县里的扶贫办来了新主任,新主任说没钱了,没法铺了。

  镇上距离县城有32公里,其中23公里是省级公路,省级公路到镇里还有9公里。这9公里都是小路,人力双轮板车都难过去。1966年和1967年,这9公里的公路修通了,公社第一台中型拖拉机也开回来了。

  大约在1973年冬,镇里通了班车,刚开始每天两趟,上午一趟,下午一趟。

  2004年前后,从省道到一个山区县城的二级公路通车,刚好从我们镇的旁边经过,我们镇从此也通了二级公路。与此时间往后一点,桂林到梧州的高速公路贯通,距离我们镇的几公里处就有一个入口。

  再说一下交通工具:

  几千年来,交通工具就是一双脚。用双脚走路,每小时能走约5公里,每天走30多公里已经差不多是极限。我刚参加工作时学校那位校长,年纪比我长一辈,我听他说,1958年的时候,县里招聘干部,从具有小学文化(当时已属有文化的人)的人里面挑选,选中后到县里参加培训。当时不说汽车,连自行车也没有,早上从家里出发,自带被子和用具,要整整走一天,傍晚才到县里。

  培训结束怎么分配工作的呢?就是到一个大广场排好队,比如商业局招15名干部,大家从1报数到15,然后宣布,这15个人分配到商业局,大家跟着某某局长去报到;交通局招20名干部,大家又报数到20,然后宣布这20个人分配到交通局,大家跟着某某局长去报到。如此往下类推,直到分配完毕,也有分配去当教师的。听这位校长说,当时有少数人在去报到的途中开了小差,不愿当干部了。理由是离家太远,家里的老婆孩子,还有老人无法照顾,这个干部还是不当为好。

  30多公里的路程都嫌离家太远,无法照顾家庭,这在今天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可在那用双脚作交通工具的50年代,却是真实的。

  自行车(我们家乡叫单车)的使用,可以说是人类交通史上的一个飞跃。两地之间的距离似乎一下缩短了好几倍,原来要走一天的路程,比如从镇里到县城,骑自行车两小时就可以到了。

  我们村子以编织竹器用品出名,用双脚作交通工具的年代,只能到20多公里外的地方出售。有了自行车以后,乡亲们经常到五六十公里,甚至到七八十公里外的地方销售。有了自行车,人们生产活动的范围扩大了许多倍!

  我记得,1965年,村子里那位排行第六的叔公,他是第一个买自行车的人。当时的那个威风啊,被人羡慕啊,无需自说。销售竹器的价格也数他最好。因为他跑的地方远,哪儿的价格好就到哪儿卖。后来很多人省吃俭用,也都买起了自行车。

  摩托车又比自行车快了好几倍,而且小路也可以走。在农村,摩托车方便快捷,实在是太实用了。现在,我家乡如果谁家没有摩托车的话,那必定是有特别的什么原因了。为什么我前面说2000年以后农村青年结婚的首选是摩托车呢?至于哪一年开始有了第一辆摩托车我就没有拷问过了。

  小汽车在我家乡还极少。我有一个堂兄弟在广东打拼,如今已开了一间商品批发部且经营多年,他是买了小汽车的,还买了多辆车作送货用,聘请的工人也有十五六人。村里 除他之外,买了小汽车的尚无他人。

  6、医

  自古以来,广大农村的医疗主要靠的是中草医,医疗条件很差。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50年代,公社建起了卫生所,后来扩大为卫生院。1958年,一些生产大队都成立卫生室,我的一个伯祖父和伯祖母两人都是附近村子熟知的草药医生,伯祖父和伯祖母因而就做了大队卫生室的医生了。

  到了1968年,每一个大队都要设立正规的卫生室,配备至少一名以上赤脚医生。医生肯定是不够,就选派一部分知识青年到卫校去培训,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回到大队当赤脚医生。一般的小病由赤脚医生解决,不用出大队,中等以上的,赤脚医生解决不了的送公社卫生院,更重的病就送县医院。

  1963年,公社卫生院分来了广西医科大学(当时是广西医学院)本科毕业的医生,算是卫生院的当家医生了,服务态度,医疗水平都称得上是一流,深得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好评。后来,专科毕业的和中专毕业的医生也来了好几位,这些人员包括护士在内,他们的服务态度都很好,医疗护理水平都不错,这些人我都熟识。

  1968年,县里在我们公社的英家设立了中心卫生院,医疗设施相对齐备,为附近四个公社的群众服务。当时,从天津市下派了两位医生,其中一位是外科医生,盛传他的手术技术十分的了得。

  1965年6月26日,毛主席接见卫生部长钱信忠,钱信忠汇报时说到,全国现有140多万名卫生技术员,其中70%在大城市,20%在县城,只有10%在农村;高级医务人员80%在城市;医疗经费的使用农村只占25%,城市则占去了75%。毛主席听了这些数字后,发怒了,站起来严厉地说:

  “卫生部只给全国人口的15%工作,而且这15%主要是老爷,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二无药。卫生部不是人民的卫生部,改成城市卫生部或老爷卫生部,或城市老爷卫生部好了!” “应该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 “培养一大批‘农村也养得起’的医生,由他们为农民看病服务。”

  这就是毛主席著名的“六.二六”指示。大城市医务人员下派,广大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得到显著加强,“赤脚医生”制度和“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这些都是贯彻毛主席“六.二六”指示的成果。当时,我家乡和全国农村一样,农民看病吃药不要钱,只花5分钱的挂号费就可以了,医疗费用全部由合作医疗机构负责,而且小病不用出村,中病不出公社,大病才去县医院。

  不过那时候人们生病好像不多,就小孩发烧感冒的多一些,赤脚医生开点药或者打打针就行了,得大病的很少,需要到公社去看病的都不多。如果需要到县医院治病,在周围村子里就会成为新闻,某某要送到县医院去啵!大家都知道。

  这种合作医疗制度在比较落后的我国广大农村得到普及,这是人类医疗卫生史上的一个伟大奇迹。包括防治血吸虫病、麻疯病、各种地方病的成就一起,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赞誉。

  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赞誉中国只用了世界1%的卫生资源,解决了22%人口的卫生保健问题。中国的总体医疗卫生条件在发展中国家中排名第21位。

  可惜的是,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个“毛”,失去了农村集体经济和人民公社这张皮,没有地方依附了,也就随之消亡了。

  最好的医生、最先进的医疗设备、最优质的医疗资源又回到大城市。广大农村,又基本回到毛主席当年批评的那种状况。

  这样一来,我国的医药卫生总体水平急剧下降。根据南京大学法政学院陈汝君教授《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及我国的医疗改革》一文提供的数字,2003年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09亿,医疗保险覆盖面不足10%。

  2009年,我国的医疗卫生工作被世界卫生组织排在191个国家中的第144位,而卫生的公平性竟排到了第188位,为全球倒数第四位!

  但在最近几年,农村的合作医疗开始有了一些恢复。

  7、学

  学,是指学校教育。解放前,全县只有一所初中,我父亲上初中就是到县城上的。刚解放时,我们村,包括整个大队都没有小学,上小学要到镇里的小学校去。

  大约是在1954年或者1955年,我们村里有了小学,应该是一个班,我的一个远房叔叔当老师。当时我四、五岁左右,去听这个叔叔教小朋友唱歌,歌词开头是“正月里来是新春呀……”很好听的,至今我仍记得那曲调。

  1956年秋,我正式念小学了。当时的大队办了一所小学校,设在村后面一座很大的被没收的地主大屋里,这所小学只有一到四年级,属于初级小学。我在这里念到四年级,按当时的学制,初小毕业了。

  高级小学要到镇的中心小学去念,而且要经过初小毕业考试来录取。1960年秋季,我考上了镇里的中心小学,在那里念了两年高小。

  1962年秋,我考上了离家18公里的一所初中,这所初中面向四个公社和一个国家大型矿务局招生。我念高小时一共3个班,毕业时合并为一个班,考上初中的连我在内,一共才6个人,比现在考大学还难。

  隔了两年,即1964年,公社办起了一个农业初中,一个年级招一个班,考不上正规初中的可以去上农中。

  1965年秋,我考上了地区的中等师范学校,1969年6月回家乡做了一名教师。我回到家乡时,我们大队已经于1968年在几个村子的中间,新建了一所小学,还附带办了一个初中班。一至二年级由4个大的自然村办,称为教学点,归大队小学统一指导管理。三年级以上到大队学校来念。办学经费和民办教师的工资基本上由国家拨款,大队主要负责统筹解决建校材料和资金,国家也补助一部分。

  当时上级对适龄儿童入学要求非常严格,不能让一名适龄儿童失学。每年开学前,所有老师都要集中一周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培训,其中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分析,哪些学生可能会辍学,哪一位适龄儿童可能不来上学,然后分配老师包干动员,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公社在开学一周内进行检查,发现哪怕有一个适龄儿童不入学的都要受到批评,并且要补做工作,一定要把他(她)动员入学。

  检查是很细致的,对照户口本一个一个地核对,没有半点的马虎。各个大队小学负责人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督促各年级的老师一个一个地对照动员落实,有什么困难就帮助家长解决什么困难,比如有些适龄儿童要带小弟弟小妹妹怎么办?那么就只能让他(她)把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带到学校来上课。这样当然会影响学习质量,有时对全班都造成影响,你老师在课堂上讲课,突然小弟弟小妹妹哭闹起来,这样就影响了全班。当时因为对入学率要求很严格,你不得不这么办。

  有一些大队当时陆续地办起了初中,公社则办起了高中。开始时,我们公社的高中是借用中心小学的校舍,后来公社划拨了很大的一块地方,建起了教室、老师宿舍以及学生宿舍,修建了篮球场、足球场等设施。开始每个年级招收两个班,共4个班。当时的学制是小学五年,初中二年,高中二年,大学本科三年。这是根据毛主席关于“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改革了的。在此之前的学制也和现在的一样,也是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本科四年。

  我个人认为,现在的学制太长了,大学本科三年足够了。现在有哪一所大学不是三年就上完了全部课程,第四年起就让学生边实习边去找工作的呢?小学五年,初高中五年,大学本科三年是完全可行的。从小学到大学可以缩短三年的时间,高中毕业考取大学以后,在社会上参加劳动锻炼一年以后再入学,这时他的学习热情必定会大大地提高,对高质量完成学业必定有很大的帮助。

  当时我们公社高中的师资水平并不算差。专任教师中,广西大学本科毕业,文革前在县高中上数学课的1人;广西师范学院(现在为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的4人,其中物理系、生物系、数学系、中文系的各一人;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原在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当教师调配回来的1人;中央民族学院(现为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从外地调配回来的1人;文革前专科毕业,原来的初中教师改任高中教师的3人;两年制师范英语专科毕业的英语教师1人。

  有一位高中毕业的教师上数学课。高中毕业教高中,学历肯定不够。但据反映,他上的课,学生反而愿意听,说是容易听得懂。还有一位语文老师,学历只有初中,他没有上高中课,只是上初中的课,但他上的课却很不错。由他举办过多次初中语文教学公开课,参加听课的老师一致反映他的授课深入浅出,没有废话,授课的质量高。我听过他的课,认为这个评价是符合实际的。

  到了八十年代,说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办学规模缩小,实行撤校拼班。公社所办的高中全部停办,每个公社只设一所初中。高中则由县里办,一共三所。再后来直到现在,全县就只剩下县城的一所高中了。到了2000年以后,我们大队的小学也办不起了,村里的小孩都到邻村的小学去上。

  关于学这方面,要补充讲一点的,就是在我的记忆里,我母亲合作化时期在村里参加过识字班一类的文化课。我母亲以前没有上过学,参加识字班后,我知道她看工分还是可以的,但到底能认识多少字,我就不知道了。我母亲参加识字班这件事,我在很久以后读了《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按语第38节,才知道毛主席当年有过相当具体的指示,我们来看一看:

  毛主席说:“列宁说过:‘在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内,是建成不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我国现在文盲这样多,而社会主义的建设又不能等到消灭了文盲以后才开始进行,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尖锐的矛盾。现在我国不仅有许多到了学习年龄的儿童没有学校可进,成年人更不待说了。这个严重的问题必须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加以解决,也只有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才能解决。农民组织了合作社,因为经济上的需要,迫切地要求学文化。农民组织了合作社,有了集体的力量,情况就完全改变了,他们可以自己组织学文化。第一步为了记工的需要,学习本村本乡的人名、地名、工具名、农活名和一些必要的语汇,大约两三百字。第二步,再学进一步的文字和语汇。要编这样两种课本。第一种课本应当由从事指导合作化工作的同志,帮助当地的知识分子,各就自己那里的合作社的需要去编。每处自编一本,不能用统一的课本。这种课本不要审查。第二种课本也应当由从事指导合作化工作的同志,帮助当地的知识分子,根据一个较小范围的地方(例如一个县,或者一个专区)的事物和语汇,加上一部分全省(市、区)的和全国性的事物和语汇编出来,也只要几百字。这种课本,各地也不要统一,由县级、专区级或者省(市、区)级的教育机关迅速地加以审查。做了这两步之后再做第三步,由各省(市、区)教育机关编第三种通常应用的课本。以后还要有继续提高的课本。中央的文化教育机关应当给这件事以适当的指导。” (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55页——256页)

  读了毛主席的这些话,我很感动!作为一个大国领袖,每天有多少的事情需要他去操劳、去处理!对于识字这样很小的事情,毛主席都想得这样的细致,想得这样的具体!恕我孤陋寡闻,古今中外,除了毛主席,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我要替我的母亲真诚地感谢毛主席!因为有了毛主席,我母亲也认识了一些字。如果把文盲比作睁眼瞎的话,我母亲也因此获得了一些光明!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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