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如火如荼的反腐声势的确给早已气愤难平的国人带来了一线希望,一批大老虎的先后落网也给共产党完善自身建设注入了新鲜活力,这些都给已在人民心中威信渐失的中国共产党带来了无限生机。然而,面对国家而今如此广大深入的腐败层次,仅仅依靠强硬的雷霆手段以期求达到全面复苏党曾经拥有的至高威望尚显不足。灵活多变的怀柔策略与惩治措施相结合,未尝不是根除政府机构大面积甚至已全面覆盖的贪腐现象的一种有效办法。
只要是良知未泯之人,只要是敢于正视现实之人,谁都不会否认当今的腐败早已不是个性问题而是广泛的共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已经抱定了自揭疮疤的决心,刮骨疗毒已经是拯救党和国家于危难之境的必由之路。在国家政府机关以及相关机构中,谁也不会否认腐败只是执政的共产党一家独有的问题。细细究来,人民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已经是眼下我们这个国家更广大领域内一个再普遍不过的现象了。腐败之蔓延,早已不仅存在于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相关事务部门之内,也不仅存于共产党组织机构的各级领导干部中间,它已经拓展延伸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几乎所有手握大小不等权力的广大人群之中。
众所周知,在政府各机关单位,手中握有权力的人,有的是共产党员,有的则是非党人士。这些人中,绝不是共产党员们才有贪腐现象,而非党人士则一尘不染。更何况,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搭配中,非党人士是占有一定比例的。在各级非党领导人员中,绝非个个都是超尘拔俗、洁身自好之人,也绝非只有带有共产党名号的人才存在人们痛恶的贪腐行为,其他非党领导和工作人员就能保持纯洁无私的操守。当今社会,判别一个党政部门人员是否有贪腐行为并非难事。姑且不说他们谁家私藏金银珠宝几何、现钞百千万甚至上亿,仅就房产一事就足以说明一切问题。这里依然不说不少官员和政府工作人员潜隐在全国各地的不为人知的房产,单就对他们在工作之地的房产作一粗略统计,几乎没有一个人面对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能自圆其说的。大小城市里外,凡是拥有独立于优越地段的豪华私家别墅以及室内布置着豪华无比的现代化设施的,绝大多数都是党政领导和权力部门工作人员之家。这些家庭成员又无不乘坐着高档轿车、着戴着不凡衣着首饰,如果令他们用工资解说自己的物品来由,也是没有人能够说得通顺的。当然,城市里这些贵人里面,也夹杂着个别发了横财的土豪和巧夺豪取的黑道,其中居于多数的不用多问,还是政府部门里大小的领导与工作人员。这些人中,固然多数人是党员干部,可也有不少人是同共产党人甘苦与共的民主人士或无党派人士。普通的城市市民,普通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可能有不少人拥有还算可以的住所,但与少数手中握有特殊权利的人们相比,就显得十分卑微寒酸了。
有人可能质疑这一问题,非党人员即便在政府各部门和国家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仅靠工资何来那么多收入?正所谓睿智之人,生财有道。只要手中有权力,囊中自然就会有颜色收入。当今索贿受贿的人群和形式五花八门,大家几乎是各显神通。医生未受红包,对患者就冷眼相待,或者让你额外花销;教师未收红包,就轻慢学生,变相施以惩罚;学术性杂志编辑,未收红包,再好的文章就不予发表;论文审评部门,未收红包,再好的论文就不能获取等级证书;户口签证单位,未收红包,就无休止给你拖延;公章在手人员,未收红包,就是死活拖延着不给你盖章;交警们未收红包,该放行的车辆就会找茬不放行;上级领导,未收红包,该提拔的不提拔,该奖励的不奖励;职称审批部门,未收红包,该晋升的不晋升,不该晋升的却能蒙混过关。总之,社会给人们营造了一个受贿正常不受贿理亏的氛围。手中有权的人们便争相效仿,乐此不疲。腐败的人中,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不分官职大小,不分权力强弱,不分党内党外,不分职业身份,不分学历高低,只要有权在手,利益必然随行。这就是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这就是腐败蔓延广布的程度。由不得谁去为之辩护,由不得谁去横加质疑,由不得谁能洁身自好,由不得谁来大惊小怪。现实是冷酷污秽的,现实又是真实逼真的。不要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要说世人独醉我独醒。谁清醒,谁倒霉。当大家都满身污斑的时候,你的光洁如玉,就会被大家斥责为怪异之物。谁想质本洁来还洁去,谁偏偏污秽上身臭难闻。
看看现如今,只要有一个主要官员落马,随之牵涉出来的群贪现象实在既普遍又令人震惊。而这些现象,细加思量,却又实在太不足为奇了。整个世道如此,谁又能够例外?遍地雾霾笼罩,谁能见到阳光?人们说的拔出罗卜带出泥,以此形容当今社会贪腐乱象,实在再恰当不过了。前些日子,笔者写过一篇《应该区别性反腐》,里面就涉及到如此状况。的确如此,贪腐之弊积存太久,新病易治,沉疴难疗。如果在反腐问题上锱铢必较,不分性质轻重,势必会造成天下无好人,政府无好官的现象。更会令一些心存非分之念的官员,犹如上世纪五十年代反右和文革时期某些混蛋之人那样,利用手中权力,借助一项运动对自认为不是自己人的人挟私报复,迫害无辜。
当前,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年年有任务的情况下,也就不乏这样丑恶现象再三再四出现。许多真正罪孽沉重之人,由于平日里八面玲珑,各方面关系基础牢固,虽然民愤极大却能安然无恙;倒是不少相比较中还算民意尚好与难得清廉之人,却一个个成了职能部门应付任务完成的年度指标。何况这里面许多人的所谓贪腐行为是很有限度的,他们有的是被迫无奈的,有的是心有不平而随波逐流的。国家完全应该对他们和那些真正以权谋私大肆贪腐之人进行严格的甄别,视其性质轻重,给他们以悔过自新的机会。如果这类人,一旦在政府给他们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之后,反过来检举揭发真正恶毒的贪腐之人,恐怕反腐的效果会十倍百倍的提高。当然,如果人人过关,个个计较,不做性质上的区分,恐怕现实生活中官无好官,人无完人的情况也会跟着出现。
惩治腐败,总要让一部分无奈身陷其中的人从中看到希望与光明,受到合情合理的惩处。总要区分贪腐者的性质、贪腐数额的大小后再作出截然不同的裁决。如果一味混淆贪腐性质,模糊数额大小,不问来由,不管是非曲直,搞所谓的凡有不合理所得即便是腐,凡是认定的腐就必须严惩,势必会导致大鱼漏网,小鱼遭殃,人心颤栗,朝不保夕之局面产生。这对国家久远大局之稳定,也是十分不利的。毛泽东当年给反右斗争定的调子:一个不杀,大步不抓。在特殊历史时期也是有他积极意义的。今天的腐败产生,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改开以后能像建国之初那样对干部作风常抓不懈,也不至于让人的私欲短时期内泛滥到如此程度,更不会出现如今普遍贪腐之现象。古人说,上有好者,下必甚焉。连周永康、徐才厚那样位高权重之人都丧失了信仰,都贪腐无度,下面的大小头头脑脑门跟风贪腐也就不足为怪了。再细细追问,出现这样的情况,难道党和政府就没有责任了吗?
严重的贪腐之人必须严惩,不惩治不足以震慑人心,唤回民心;恶劣的贪腐行为必须严惩,不惩处,就难以达到由治党到治国最终实现伟大中国梦的目的。面对大面积的腐败现象,必须要抱着恶者严惩、轻者适当宽恕的原则,让更多党政部门里的微恙患者,有机会悔过,有希望看到光明。如果人人计较,不加区分,牵连面必定太大,从哪一点上都不符合反腐之根本需要,更不符合国家民族之长远利益。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反腐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的处理。
一是,反腐不能只盯着党员干部。政府部门尤其是握有特殊权利力部门的非领导非党员人员,也应一并列入反贪腐对象之中。
二是,反腐不能只反党内不反党外。要知道许多非党人士的贪腐,一点也不亚于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的党内人士。譬如,新闻媒体、学术机构、政府里面的非党领导等,几乎有着和党内人员一样性质的贪腐行为。
三是,反腐不能一刀切。应该区分贪腐的性质,对那些带有普遍性的所谓贪腐现象,应该给相关人员以反省、认错、自新的机会。只要是某一业务部门之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只要本人没有刻意索贿行为而且数量极其有限的人员,可以经过教育给予一定党政纪处分,让他们有继续工作的机会和权利。
四是,一定要廓清纪检监察部门为了完成任务压力,避重就轻地查出一些在群众影响原本较好,可自身确实也存在较为普遍性贪腐行为人员的现象。真正把那些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大贪们查出来并予以严惩。
五是,国家可以就贪腐自首问题、贪腐性质问题、贪腐数额大小问题,适当制定出相应的惩处与赦免法律法规。让一些并非顽固不化、并非恶意索取、罪孽较轻却又能悔过自新的人有悔过与重新做人的希望与机会。
六是,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反腐行列中。必须恢复毛泽东时代发动群众参与政府行为的优良传统,切实把政府交给人民来监督并参与领导,充分展现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性质。只要人民起来了,共产党的威信也就随之而来,冷却已久的党群干群关系就会得到有效恢复,中国梦的实现也就为期不远。
反腐绝不是打一次两次战役就能彻底解决的问题。抓几个贪官容易,杀几个贪官也容易,但抓和杀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朱元璋惩治腐败不可谓不狠,他把贪官剥皮囊草也未能挡住他身后贪腐现象的恶性蔓延,更挡不住大明王朝无可奈何地走向灭亡。反贪腐最重要的是建立遏制贪腐的制度。没有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制度,没有一个人民起来监督政府及其官员的环境氛围,只是挂着社会主义制度之名而无社会主义制度之实的牌子,那是如何赢得不了民意的,也是什么事也干不成的。
想想毛泽东那样能够穿透历史千年、智慧超群的人,当年为了遏制官员腐败,不止一次发动人民起来惩治已经官僚化和腐化了的官员的作为,今天的反贪腐行动,理当引为借鉴。毛泽东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动员了全国的老百姓,就会陷敌于灭顶之灾的汪洋大海之中。今天中国最大的敌人不是美国,不是日本,不是欧洲,更不是菲律宾、越南,而是我们自己内部。只要管理好了官员,只要建立健全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只要真正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不要说贪腐行为可以很快烟消云散,就是已经陷入C字形包围圈的中国,也会很快一拳打得百拳开,重新赢得七十年代我们的朋友遍天下的大好局面。
20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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