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头条网友交流时,有位网友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国企说到底也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本质也是民企,它为什么不给全国人民分红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国有企业的性质的认识。
首先,我国有国企,在西方国家也有国企。因此,必须要认识我国国企与资本主义国企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有人说,市场经济就是民营经济,这句话如果放在二战之前说,或许是恰当的。而在2023年的今天说,早已经过时了。因为在二战前后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行了国有化的运动,从而使资本主义国家也有了国营企业。1939-1944年,美国联邦预算支出由88.9亿美元上升到972美元,并由政府拨款直接创办了1600个国营企业;英法两国曾经两度进行国有化浪潮,而德国除了独资的国营企业之外,还有国家与私人资本合作经营的半国营的企业。
为什么西方国家也需要国有经济呢?一是为了国家的现代化提供基础设施;二是为了参与重要部门的生产;三是为了促进垄断资本的积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四是通过国企的经济活动来减少经济危机的影响和消极作用。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说法,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委员会,因此,资本主义国家所产生的国企,本质也是满足资产阶级共同利益的工具和手段。
那么,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建立国营企业呢?
用邓小平的话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邓小平的语境里,社会主义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同义语。也就是说,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正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要消灭剥削,就要消灭剥削阶级一一资产阶级;要消灭剥削,就要消除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要消灭两极分化,要消灭两极分化的生产方式一一剩余价值生产方式。
在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之后,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第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可能的生产主体。因此,只有人格化的劳动者,没有人格化的资产者,这是公有制企业的第一个基本特点;
第二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所谓的产权在生产过程中失去了意义。因此,只存在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是公有制企业的第二个基本特点。
第三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排除了单个企业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性,但由于劳动者是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因此,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无论从个体角度还是从集体角度来看都是独立完整的。因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不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所谓资产实体是以资产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生产实体,也就是生产剩余价值的经济实体;而劳动实体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经济实体,即消费价值生产的实体。两者的区别在于,在作为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劳动者没有权利参与企业生产成果的分配,它的收入一一工资是作为成本出现的,是企业最少化目标;而在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所有参与企业劳动和管理等经营活动的成员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劳动投入量参与生产成果分配,劳动者的收入是企业经营的最大化目标。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的第三特点就是,它是共同富裕的生产方式,而不是两极分化的生产方式。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客观上使劳动者成为企业唯一的生产主体,使劳动所有权成为唯一需要体现的权利要求。而且公有制企业也只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一一即共同富裕的生产方式存在。
从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出发,我们应该建立的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劳动实体一一即消费价值生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制度。我们简称为劳权制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者当家做主(体现劳动管理权)和按劳分配(体现劳动分配权)的制度。
“谁所有谁受益”或“谁所有谁分红”这是按资分配,属于产权制度,在私营企业,在西方国家的国营企业都是正常的。
但是,从上面对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引起的变化看,我国国有企业它是消灭了资产阶级,从而使劳动者成为生产主体,并使企业转变为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生产实体。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企业或全民企业,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谁劳动谁受益”,而不是“谁所有谁所有”的产权原则。
国企说到底也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本质也是民企,它为什么不给全国人民分红呢?
我的回答就是:我国的国企性质上不同于私有制企业,也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国营企业,它所体现的不是“谁所有谁分红”的产权要求,而是“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所有权要求。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企本质上没有全民分红一说。
说到这里,有人立即就不满起来。国企是全民所有的,凭什么让部分企业员工受益,而不能惠及全国人民呢?这对全国的大多数人民不是不公平吗?这社会主义公有制对劳动者的意义何在?
在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生产资料之后,劳动者就具有了双重身份,即他既是劳动者又是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作为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他不能用公有的生产资料来承担经营责任,但是他可以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条件下,其其它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不再需要通过出卖劳动力来换取自己的生活资料,而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了。因此,从劳动者的角度看,从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自己的身份发生了变化,即由劳动力所有者转变为劳动所有者。
劳动力所有者是作为商品交换的主体出现的:他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某个企业或老板,具有选择哪个老板,决定以什么样的价格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一旦进入生产过程,当他踏入企业的大门,他进入生产过程,他的劳动已经属于老板或企业所有了。
劳动所有者就是凭借自己投入的劳动量参加企业生产成果的劳动者。他的权利与他的劳动投入成正比。你的劳动作用或贡献越大,你参与分配的权利就越大,反过来也一样。
让劳动者从劳动力所有者转变为劳动所有者,从而能够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这就是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对劳动者最重要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普遍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条件下,社会生产会从两个方面满足劳动者的需要:一个是通过公共产品的提供来满足大家的共同需要,例如,在人民公社时期,在教育、医疗、养老、农业生产条件等等各个方面力所能及地提供当时所能提供的公共产品;第二是形成的经济体制使每个劳动者都能够多劳多得,体现每个劳动个体的消费需要,让你按照自己的劳动贡献来获得相应的消费价值。
改革之前的国营企业,虽然是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但是在稳定就业和收入及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大家都是可以做一个对比,感受一下这种区别。改革之前的人民公社是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同样也可以做一个对比,感受一下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条件下劳动与资本雇佣劳动条件下的差别。当然,这里有一个生产水平的差别问题。如果是满了60岁以上的人,经历过两个时代,对上面所说的公有制对劳动者的意义会有切身的感受。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这里的“共产主义革命”可以当作社会主义来理解。
注意,这里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不仅包括生产资料私有制,也包括产权制度和资本与雇佣劳动这种所有制关系;这里的传统的观念,包括了权利观念、主体观念、制度观念和生产观念等等。其中最核心的就是从“谁所有谁受益”的产权观念到“谁劳动谁受益”的劳权观念的根本转变。大家可以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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