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探索: 主观四维唯物主义(即日正式诞生)
主观四维唯物主义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人们的主观意识按照“四维论”改变世界,并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推动客观世界发展变化。人们对客观世界是完全可知的。
主观四维唯物主义认为人们可以完全认知和掌握客观规律,并能够利用客观规律改变世界。
正确运用主观四维唯物主义世界观,必须全面地认知和掌握“物质构成体”的组成、结构和变化的客观规律,并在改造“物质构成体”或在创造新的“物质构成体”的发展过程中,适时调整客观规律的变化,以使“物质构成体”向着我们预期的方位目标或方向目标前进。
主观四维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科学性表现在:它在“四维时空”中探索研究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中各种“物质构成体”的发展变化。主观四维唯物主义要求达到并能够达到“主观”与“客观”的基本一致,将人和人类的“主观误差”控制在一个不影响整体发展变化的合理的范围之内,使“主观”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正确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观四维唯物主义承认“物质决定意识”,否定“有神论”。
任何否定了"主观"与"客观"存在着必然联系的哲学,都否定了"人与物"之间的科学关系,都是反科学的哲学。
主观四维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主观四维唯物主义的社会发展观是:
人类社会历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在人类社会的这个发展过程当中,除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外,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在劳动者阶级和统治者阶级的“对立与统一”的互相作用下遵循“量变质变规律”发展变化的。在奴隶社会中具体表现为奴隶阶级(劳动者阶级)和奴隶主阶级(统治者阶级)的“对立与统一”,在封建社会中具体表现为农民阶级(劳动者阶级)和地主阶级(统治者阶级)的“对立与统一”,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具体表现为无产阶级(劳动者阶级)和资产阶级及其执政党和政府(统治者阶级)的“对立与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具体表现为农民、工人等各行业的劳动者组成的劳动者阶级和执政党、政府等组成的统治者阶级的“对立与统一”。劳动者阶级和统治者阶级的“对立与统一”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主要表现为“对立”,“统一”都是短暂的、局部的、微弱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则以“统一”为主,“对立”为辅,其“对立”应该是短暂的、局部的、微弱的,但处理不当也会表现为强烈的。劳动者阶级和统治者阶级的“对立”即为“阶级斗争”,强烈的“对立”即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暴力革命”。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基本完全“统一”的社会,人人都是劳动者,又是“统治者”,其“对立”则是极其微弱的。在人类社会的各个形态中,其发展变化都表现为人和人类社会的“物质属性”、“精神属性”和“意识属性”在“四维时空”中遵循“量变质变规律”的发展变化。
什么是“劳动者阶级”?什么是“统治者阶级”?
这里存在着一个“劳动者”和“统治者”的界定。主观四维唯物主义对他们的定义是:
“劳动者”就是在对物质世界的改造过程中,直接进行“物质构成体”的创造而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人们。他们直接主动地创造了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意识财富,直接推动了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劳动者”形成了一个凝聚力比较微弱的“物质构成体”——劳动者阶级。直接服务于劳动者的人们,也属于劳动者阶级。
“统治者”就是在人类社会中统治劳动者的人们。他们间接被动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意识财富的创造,间接推动了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统治者”形成了一个凝聚力比较强大的“物质构成体”——统治者阶级。直接服务于统治者的人们,也属于统治者阶级。
主观四维唯物主义主张建立公平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努力搞好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文明建设,使人们自觉地担负起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地实现人类社会的天赋人权、履行责任与义务:共有共享、自由平等、博爱奉献。在此基础上实现和建设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1、共有共享——整个物质世界归人类共同占有,并共同享受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中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意识财富;
2、自由平等——每个人在不违背他人意志、不损害他人利益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在“四维时空”中享有崇高的“物质属性”、“精神属性”和“意识属性”的自由和平等;
3、博爱奉献——广泛地爱他人亦爱自己,在“物质属性”、“精神属性”和“意识属性”这三个方面积极地帮助他人并奉献于社会。
“共有共享”体现的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自由平等”和“博爱奉献”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由平等”以“为自己”为主,也为他人;“博爱奉献”以“为他人”为主,也为自己。“共有共享”和“自由平等”体现着个人的权力与责任,“博爱奉献”体现着社会义务。
连接“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是:价值守恒定律。这个“价值守恒定律”使它们之间的关系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获得相对的平衡与和谐。
“共有共享、自由平等、博爱奉献”在总体上体现着社会责任。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团体,比如家庭、群体、政党、民族、地区、国家等等,都要对人类社会尽义务、负责任,把他人的利益和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放在次要位置。这样的个人和这样的团体才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者,永垂青史。
“共有共享、自由平等、博爱奉献” 是人与人类社会的“物质属性”、“精神属性”和“意识属性”的综合表现,都是由人与人类在“四维时空”中实现和发展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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