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的感悟
理平
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之前就早已存在了。它无声无形,独立而存在,周而复始永无止境的运行着,它可以说是天地万物的渊源。我不知道它叫做什么名字,勉强地称之它为:“道”,再勉强地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道的别称)。它无边无疆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回归本源。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占居其中之一。人是以地的法则运行,地是以天的法则运行,天是以道的法则运行,道是以自然(规律)为法则运行。
[感悟]在本章中,老子对“道”,进行了更深入的描述,主要包括:“有物混成”,用以说明“道”的浑朴状态,它是一个圆满和谐的整体;“道”无声无形,看不见摸不着,先天地而存在,周而复始永无止境循环运行,是产生天地万物之“母”。笔者认为,“道”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不以人意志转移的,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相对而存在的,而唯有“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道”是“独立而不改”的。在本章里,老子提出了“道”、“天”、“地”、“人”这四个存在,“道”是第一位的。它不会随着变动运转而消失。它经过变动运转又会返回于原始状态,这个状态就是事物得以产生、发展、灭亡(新的产生)的最基本、最根源的地方。
自然界星球的运行就是遵循“道”的运行规律而运行,就以地球来说,自转一周,从日到月,从月归日’(新的日),日月合“明”,产生每个“明天”,从这意义让说,光明即规律,光明即“道”,任何力量在光明面前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再看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产生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周而复始,永无止境,人的力量再强大,你争我斗,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哪怕是战争,并升级为核战争,人类在争斗中生灵涂炭,全部人类自取灭亡,地球还是会转的,所以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路法自然”,自然而然,顺其自然,才能真正做到无为而无不为,无争而无不争!从这意义上说,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天地你我共生、共存、共享和共乐!人类千万不能自以为是,千万不能“人定胜天”,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逾越规律——“道”的制约,只有遵循规律——“道”,才能产生任何矛盾双方的平衡,才会感悟出矛盾双方的辩证循环的“道”!
笔者发现,有趣的规律:
从公到私,从私归公’(新的公),即:公私合二为一,化私为公,形成合力,任何力量在公私合一面前都会显得微不足道!自从我们人类起源至今,就是一部公私循环运动的历史。从原始社会(原始公有制社会)到私有制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从私有制社会到新的公有制社会(公私合二为一的共生、共存、共享和共乐的和谐社会),循环往复,以致无穷!
从己到异,从异归己’(新的自己),即:求同存异,异己合一,化异为己,异己共生、共存、共享和共乐!任何力量在异己合一面前都会显得微不足道!要知道,恶异灭异的最终结果只能是恶己灭己,人类最大的敌人是人类自己,我们千万不能做着从己到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蠢事,只有认识自己、挑战自己,战胜自己,超越自己,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异己共生、共存、共享和共乐!这里的异可以是人,可以是自然,可以是社会,可以是地球,可以是宇宙,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自觉地做到:与人为善,海阔天空;与物为善,宇宙无限!我们才能感悟到“以人为本”必然要升华为“以律(道)为本”,真正摆脱“人治”的局限性和劣根性,以博大的胸怀包容天地你我,割舍小我(既得利益),完善大我,不断求得“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境界。
从无到有,从有归无’(新的无);
从虚到实,从实归虚’(新的虚);
从供到求,从求归供’(新的供);
从和到谐,从谐归和’(新的和);
从合到分,从分归合’(新的合);
··· ···
从矛到盾,从盾归矛’(新的矛),即任何矛盾双方合二为一,化盾为矛,不断实现矛盾双方的共生、共存、共享和共乐!这才是老子所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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