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开发商张崇杰,拖欠农民工友血汗钱!
反映人为洛南县龙山大厦一、二号楼工程项目施工的60余名工人,现就陕西省洛南县龙山大厦发包方商洛市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源公司”)拖欠60余名工人工资合计约175万元一事进行曝光,呼吁政府、媒体进行关注!听听我们这些为城市建设出过一份微薄之力人们的呼声!!!!我在这里只代表我个人向政府和全社会呼吁,难道一定要有死人的事件再次发生,才会有人为我们这些为城市出力的人来主持公道吗?一个个多么淳朴的农民工友啊!他们只是为了拿取自己所赚的血汗钱!遇见这么黑心的开放商,我为这些工友感到痛心!
反映人为洛南县龙山大厦一、二号楼工程项目施工的60余名工人,现就陕西省洛南县龙山大厦发包方商洛市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源公司”)拖欠60余名工人工资合计约175万元一事进行曝光,呼吁政府、媒体进行关注!听听我们这些为城市建设出过一份微薄之力人们的呼声!!!!
一、洛南县龙山大厦工程项目概况龙山大厦项目于2011年6月1日开工,反映人于2011年11月进场施工,于2013年8月主体验收完毕,于2014年10月完工, 2015年2月开始就有购房业主装修入住,现该大厦已经售出近三分之一。
二、欠薪事实及维权过程龙山大厦项目从2012年4月正式开工到2014年底售楼至今,从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过工人工资,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反映人从2012年年底便开始艰难维权。但直至今日,金盛源公司仍欠我们60余名工人工资合计已高达约175万元!!!!全是工友们的血汗钱呐!!!!反映人与洛南县劳动监察大队、洛南县城建局、信访办反应上述情况时,上述三机构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告知反映人“开发商目前没有钱,我们也没办法”,并让反映人通过法院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了事,增加我们工人讨薪的成本,拖延我们拿到血汗钱的时间!!!!
然而根据《关于提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洛政办发〔2015〕10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因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筹款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资金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于这种无良开发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全可以通过监督、责令及资产变现等强制手段维护我们工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开发商的嚣张气焰,净化房地产行业市场环境,但上述三部门却不作为,百般推脱、踢皮球,至今不予解决,反应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讲上述情况进行曝光。
同时在这里向政府及公众申诉,2012年年底,工友田维卷为等金盛源公司发放拖欠的工钱留守工地,不幸因天冷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身亡。(2012年10月25日家里本来打电话让田维卷回老家,煮粉条杀猪,多么淳朴的农民工友啊!为等拿钱拿工资,大约于11月6日因天气过于寒冷,在工地拿加热好的煤,等工友发现其死亡时,已经是11月9日了,可怜的田维卷为等工资,煤气中毒命丧洛南县龙山大厦,我们连他什么时候去逝的都不知道啊!!!)如今我们工友再次被逼无奈,全部在售楼部等待工钱,工人目前生活费已经没有多少了,在这里半个多月,政府住建局和劳动监察大队就此事相互推脱,讨薪工友们现在只能一起集资买面条解决温饱,黑心金盛源公司及张崇杰将其售楼部电停,我们讨薪工友只能在冰冷的售楼部无望的等待。
我在这里只代表我个人向政府和全社会呼吁,难道一定要有死人的事件再次发生,才会有人为我们这些为城市出力的人来主持公道吗?一个个多么淳朴的农民工友啊!他们只是为了拿取自己所赚的血汗钱!遇见这么黑心的开放商,我为这些工友感到痛心!为没有人愿意为他们出头而感到伤心!如今法制社会这么好!样样向着公民每一个人,我们农民工友也是人!为何没有人愿意出头,为我们这些淳朴的农民工友主持公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恳请商洛市政府、洛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媒体能够关注此事,盼望政府能够出面解决。龙山大厦还我们血汗钱!对这种无良的开发商予以严惩,以维护我们60余名农民工工人的合法权益,早日拿到拖欠的血汗钱和卖命钱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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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老板拖欠21名民工的31万元血汗钱 更换手机号有家不归“消失”近两年
2015-12-10 来源:今日早报
□通讯员李武岐本报记者朱寅
早报讯每年12月一到,给人的感觉就是,离过年不远了。
在外打拼的人们,谁不想安安耽耽地工资到手,然后回家过个大年呢?
可总有些民工兄弟会事与愿违,遭遇这样那样的恶意欠薪,连过年的心情都好不起来了。
今年12月5日,浙江海宁警方通过长期追踪,抓回来一名恶意拖欠21名民工兄弟的31万元血汗钱,并换住所、关手机、消失了两年的犯罪嫌疑人楼某。
这样的案子,民警希望越少越好,双方通过协商,都可以好好回家过年。
楼某算是个比较有实力的包工头,也能称得上是工程老板了,在省内不少地方承包过水电安装项目。
2013年前后,他承包了海宁市一大型建筑的水电安装,2014年工程也顺利做完了。
从承建方拿到所有工程款并签订了有法律效应的《民工工资结算书》后,楼某却没按约定给手下的民工兄弟付工钱。
在向部分人支付了工钱后,楼某突然以承建方没给他工程款为理由消失了,自己家再也没去住,常用的手机也关了。
期间,有长期在浙江省内打工的工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楼某的欠薪行为。
经查,楼某至少拖欠了21名工人工资31万元。
但由于这些工人来自全国各地,相互之间未留有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了解详细情况,部分人对要回工钱也不抱希望了。
楼某这一消失,就是两年时间。
而警方也在这期间固定了楼某涉嫌恶意欠薪的证据,并展开了侦查。
今年12月5日,海宁警方确认楼某在诸暨市的一个小区内租住,马上上门找到了他。
犯罪嫌疑人楼某,45岁,诸暨人。
刚开始,楼某竭力为自己辩解,一会说因为有些工人没好好干活,一会说因为自己亏了200万元,所以没钱发工资。
但民警告诉他,为了逃避责任,他不仅更换了手机号码,放着家里的房子不住在外面租住,其目的就是隐藏自己的行踪,符合刑法第两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规定。
目前,楼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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