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间,北京市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说实话,这个吴某凡要是不是那个吴亦凡,我倒立洗头。
昨天晚上看到这条消息,我本来都已经准备睡了,一下子惊醒了,大家都知道我很关心吴亦凡事件,之前写过《吴亦凡事件谈五点看法,果然资本的嗅觉才最敏锐!》。
我关注这件事,并非因为八卦,对娱乐圈这种粪圈现象,我连提起的兴趣都没有。
我之所以关注,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很可能会成为一道分水岭。
不管吴亦凡事件刚发生后,多少人在帮忙洗白,或者以“双方都有错” 来混淆视听,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顶流资本养大的流量小生,私德(当时还不能确定违法事实)出现了大问题。
如何处理这样一个人,如何让更多人认识到资本+流量明星的巨大危害,将会给整个娱乐圈乃至社会风气带来非常大的改变。
如今,吴亦凡已被刑拘,水落即将石出,让我们拭目以待。
这里,我先提前谈几点看法,三句话(每句话后面适当解释):
1. 请注意官方用词“刑拘”而不是“传唤”。
官方做事一向不打无把握之仗,当年杭州许国利杀妻分尸案,警方在已经从化粪池里打捞到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当时用的官方通报,请注意,原话是:2020年7月23日1时,杭州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许某某依法刑事传唤。
看到没,用的还是“涉嫌”和“传唤”。而这次的官方通报,直接已经用了“刑拘”,可以想象,翻盘的可能性很低了。
我在之前的文章里就写过:都美竹其实只要真的能提供,哪怕一点点吴亦凡方面触犯法律的证据,官方一下场,这场仗也就打赢了。
现在,仗已经赢一半了。
这也再次坚定了我们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第一个通报刚出来的时候,有很多人觉得通报最后一部分带有明显倾向,似乎是在为吴亦凡开脱。现在来看,也完全成了杞人忧天了。
另外,鲁迅说过,要痛打落水狗。
一旦实锤,坚决支持让吴亦凡等彻底“凉凉”。
2. 千万不要忘了那些“鸡犬”。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吴亦凡如日中天的时候,围在他身边混点汤喝的各路公关、律师、经纪人不知道有多少。
这次吴亦凡事件一出来,他们的第一想法也是如何帮吴亦凡开脱,搞了一大堆什么起诉、报案、鉴定为“假”的骚操作,刑拘通报一出来,此前吴亦凡与其团队的一系列“否认”操作也被证伪。
我在之前的文章里也写过:在这场事件里,居然有人指望,吴亦凡团队里会有人良心发现,出来指证。这大概是对人性最大的误解。整个吴亦凡团队的人,利益都同吴亦凡高度捆绑,你指望他们掀了自己饭碗,然后指着自己说:我有罪?(如果吴亦凡违法犯罪,团队里的人不可能置身事外)
扫帚不到,灰尘是不会自己跑掉的。
吴亦凡的事件一旦实锤,我也强烈建议,不要放过吴亦凡身边这些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助纣为虐、狼狈为奸的团队成员们。
当年吃肉喝汤的时候没少他们,现在树倒就想猢狲散,大难临头各自飞,避过风头在另外抱个大腿东山再起?
没那么容易。宜将剩勇追穷寇啊,这些人绝不能放过。
3. 吴亦凡已被刑拘了,其他人还会远吗?
吴亦凡刑拘的新闻下面,我看到一群人留言写道杭州的林某某呢?
说实话,这种牵扯人性的社会新闻,我一向关注,之所以还没动笔,是因为林某某和吴亦凡事件之前的状态类似,目前都还处于“微博判案”阶段。
但越关注这件事,就越觉得里面的疑点重重。
事出反常必有妖,何况是这种涉及4条人命(包括枪毙的保姆),涉及过亿家产和赔付的重大事件。
官方出手,一下子就打到了吴亦凡的七寸,直接到了刑拘地步。
我也希望,关于林某某的事件,最终能引起足够重视,和吴亦凡一样,这本身也已经不是一个微博事件、社会事件、舆论事件,而是很多人关心的法律案件了。
衷心希望,吴亦凡的刑拘,能为其他突破底线、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敲响丧钟。
最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想起某部反腐剧里,有一句经典台词:
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希望这次吴亦凡刑拘也能给所有深陷娱乐圈乱象的人以当头棒喝:
国法,不容侥幸。
不管你名气有多大,不管你是哪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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