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近几年来这种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以农民离开家乡进城“打工”的形式为主,各省也相继报道打工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河南是全国第一劳务输出大省,常年农民外出务工人数达1500多万人,劳务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达30%,山东省新转移农村劳动力100多万人。目前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到5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比重提高到56%,工资收入已经超过种植业,哈尔滨百万农民打工创劳务收入41.8亿。
农民离乡打工,指的是在政府部门没有规划的前提下,由农民根据个人的意愿,自发地在劳务部门、中介公司、或者个人介绍下进城工作,并获得不同程度的报酬。笔者认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不应该是目前无规划的情况下农民自发地离乡打工,因为,从长远的眼光来看,目前的农民离乡打工对农村建设弊大于利。
一、农民离乡打工对农村的正面影响
第一,打工者的工资是固定的农民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对所属地方的经济发展有利。
打工者在城里挣工资,可以“干多少得多少”“工资到月就发”,劳动后的报酬是可见的,及时兑换的,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而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多是采用传统的生产方式,种植祖辈延续下来的品种很少的农作物,甚至一般的经济类作物都很少种植,没有创新意识和经济头脑,他们多数是从事几十年不变的农业生产。再者,打工村落所在的地方政府业多数没有农业科研技术人员帮助农村脱贫致富,农民的土地就是重复几十年不变的生产,农业发展多数是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况且,农业还要面临自然灾害袭击下颗粒无收的危险。所以,总体来说,这种小型农户生产收入远远低于外出务工者的收入。房子在农村是一个家庭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农民打工挣的钱盖了好房子,就赢得了村里人的羡慕,也证明了自己打工的价值。农民有钱了,村里修公路不怕交钱了,孩子上学也可以交的起学费了,甚至可以选择学费高的私立学校去读书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腰板硬了。
第二,打工者在城市的所见所闻,也使得这些农民开阔了眼界,知识面得到拓展,个人行为习惯也有所改变,并试图改变农村传统风俗习惯的约束。
他们是城市的边缘人,不能融入城市的逐流文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在努力。据了解,多数离乡打工回来的人,都开始注重个人清洁卫生,例如天天刷牙,定期洗澡,保持衣服整洁等。打工返乡的农民,开始慢慢注意自己的发型、言谈举止,同时也开始像城里人一样,学会喝“茶”,学会锻炼身体。在与邻里相处时,他们也少了一些“扯东道西”,学着城里人尊重别人的隐私。农村小青年们开始抛开男尊女卑观念,婚姻问题上由“介绍——相亲”变为“介绍——恋爱”,结婚时他们开始试着租借旗袍等服装来改变结婚装束,新郎把新娘抱下汽车,结婚典礼上宣读誓词,挑战婚礼仪式的老规矩。
第三,打工者返乡,带回去农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新型小器械、日常用品等,也带回去奇珍异宝般的新鲜食物、城市款式多样的衣服以及各种各样的城市见闻,给农民的生活增添了新鲜感和活力。
农民打工后给农村带回去了“土豆刮皮刀”、“刷锅丝”等小工具,也让农民接触了洗洁剂等的神奇功效,同时也让很多农民对鱼排、巧克力等感叹一番,“鱼骨头也能吃”,“巧克力烧焦的味道,有啥好吃的”。北方的农民没有机会吃到桂圆这种南方的水果,南方的农民也不理解北方农民生吃大蒜和洋葱的饮食习惯。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天南海北的打工者们,聚到了一起,打工给了他们一个窗口,一个交流的平台,一个认识更广阔世界的机会,而他们,也成了村里留守人群的窗口。
二、农民离乡打工对农村的负面影响
第一,在打工的热潮中,在城里招工多数是针对青壮年劳动力和未婚女孩的条件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加入了打工者的行列,而老人、孩子和妇女构成了农村的留守群体。
在农村青壮年劳力的缺失的情况下,农村治安开始混乱,各种偷盗抢劫事件屡次发生,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公然威胁留守人群,入室盗窃。在安徽、江西、山东等民工输出地都发生了这种治安混乱的现象。诚然,“村村通公路”为犯罪分子开车抢劫提供了挈机,但是留守村落青壮年保护力量的缺失是犯罪分子肆无忌惮的主要原因,因为春节民工返乡时农村犯罪明显减少甚至绝迹。往日的农村不再宁静,留守者提心吊胆的生活和春节期间民工返乡时的热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的安全问题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保证,他们活在惶恐之中。
第二,春节民工返回家,留守人群安全的同时也是民工一年中最快乐的日子。那么一年中其他的时间打工者的生活哪?打工者在其他的时间里承受着身体和心灵的双重煎熬。
农民由于文化素质不高,进城后一般从事城市人不愿意做的工作,例如做建筑工、装修工、餐厅服务员、缝纫工等等又脏又累的重体力型劳动或者机械重复型工作。他们的工作量一般是每天十个小时以上,甚至达十四、五个小时左右,每周最多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很多工厂“五一”和“十一”也不是按照国家法定假日放假的。工人在这样的工作强度下,月收入只有400到600元。另一方面就是打工者的精神上的受伤,他们在城市没有自己的家园,同城市人有着明显的距离,仿佛自己是低阶层的人,仿佛自己是城市的乞讨者,只是蓬头垢面、在马路上倒地便睡的外乡人,这些加大了他们深深的自卑感。他们游离在城市里,心灵的自卑和情感的压抑是不能用语言所描述的。在繁华的都市里,在衣着华丽的城里人面前,他们更加学会了服从和忍耐。
第三,在留守人群中,最为不幸的一个群体就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用自己的哭叫和吵闹挽留父母,但是也只能无奈地接受父母离开自己的命运。留守儿童一般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隔代教育的弊端在号召“亲自教育”的呼声下更加凸现,孩子在溺爱和放任的环境下成长。再者,外出打工的父母出于对孩子的愧疚,尽量地满足孩子物质的需求,给他们买DVD、游戏机的结果对没有自制力的孩子来说有百害而无一益。留守儿童的成长过程中缺少的父爱和母爱是一种任何方式都无法弥补的遗憾,他们的成长经历中注定要留下一片空白。笔者询问一个打工者的6岁的小女孩:“你长大了做什么?”,孩子毫不犹豫地说“打工”。
童稚的声音和熟悉的时代字眼刺痛了我的心,这是打工者的子女的未来吗?
农民离乡打工确实是影响了一大批农村的孩子,很多打工村落的孩子,初中毕业,就到所谓的电脑学校学习半年,经学校介绍,到城里打工。他们初中毕业后就选择了打工来结束自己的学习生涯,开始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和青春年华。留守儿童长大后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什么哪?他们会不会有反抗情绪,他们会不会从父辈那里继承进程打工的命运哪?
第四、打工者的增多提高了农民收入,也得到了很多地方政府的鼓励,政府注意力不再专著于农业经济的发展,而是寄希望于民工经济的支撑,从而减慢了本地农业发展的进程。政府的鼓励使得民工热潮更加高涨,农民不再种地,靠打工为生。政府和民工的相互无意识鼓励中,民工经济进一步得到发展的同时,缺少人力资源优势的农业经济将逐步倒退。
三、农民离乡打工对农村的长远影响是弊大于利
从国家解决三农问题而言,民工经济不过是脱贫的缓兵之计,不是解决农村贫困的根本途径。新农村的建设不能靠外来经济,还得靠农业本身的现代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业经济,是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8亿农民奔向小康社会的致富之路,也是逐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效措施。
从未来孩子的成长来看,留守儿童的遗留问题不是短时间显现出来的。在讲到可持续发展时,某人说“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同样,在打工经济的大潮中,我们不能靠打工者打工收入提高经济水平,毁了打工者子女的未来前程,从来让未来的社会背负一个沉重的包袱。
从打工者的角度讲,农民背井离乡进城打工,他们的劳动强度相对于从事农业劳动时加大;另外,打工者要忍受精神的折磨以及对父母、妻儿遥隔千里的思念之情,这不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方式,也不是圆满的人生。人的一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他们不应该抛弃本来应该享有的农园之乐。
综上所述,从长远的眼光看,目前农民离乡打工的热潮值得反思,打工者的金钱收入和他们付出的青春、家人分离的情感、留守儿童的成长等相比,微不足道;政府与其重视民工权益保护,不如制定政策加以引导,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应该在城乡政府的规划下、劳动力输出地和接受地的协商下以一种科学人道的方式有秩序地进行,保护农民和农民的下一代,保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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