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在这之前,谁能想到,就凉拌个黄瓜都成了商业机密,离职后从事同类的工作还要被原东家告上法庭,索赔10万。
2022年5月,刘某从某餐饮公司离职,后来先后入职两家酒店从事配菜及冷菜厨师工作。2023年4月,该餐饮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赔偿损失9.1万余元。
同样离谱的是,在刘某离职后,该餐饮公司并未向其支付过任何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这不就是白嫖吗?
但凡这样的竞业协议生效,普通劳动者都不能挪窝了,但凡从事原行业,都得给原公司上贡?
对于普通人而言,厨师大概率换工作还会干厨师,实在不行了可能回去干快递、外卖之类的,反之,亦然。即工作的选择维度并不大,这样的竞业协议,简直就是要将人给锁死!
这餐饮公司的理所应当、理直气壮究竟从何而来?
然而,这并不是个例,上海高院上个月发布了一则案例:
何某某于2020年9月入职Y公司,从事电信运营商L公司的家庭宽带装运维工作并担任组长一职。
2021年12月,何某某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2022年1月,何某某申请离职,当月月底Y公司向何某某转账“2月竞业限制补偿金”2590元。
2022年2月,何某某办理离职手续后,将上述补偿金予以退还,并入职L公司新的合作方M公司。
随后,Y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何某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155400元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仲裁裁决支持了Y公司的全部请求。
何某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何某某主张其系宽带装运维一线操作工,工作技术含量不高,业务也来源于L公司的派单,并不涉及Y公司的商业秘密。
吊轨的是,最初的仲裁,竟然支持了Y公司的全部请求。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月下旬发布了一起涉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在这则案例中,双方约定了24个月竞业限制期,违约须赔偿100万元;员工在职期间工资每月4.5万元,补偿金却仅有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590元,约为离职前工资的5.8%。
如果企业胜诉,这竞业协议对企业而言,简直就是稳赚不赔、一本万利的生意!
所幸,以上三则案例,虽有反复,最终都做出了有利于劳动者的判决。
然而,现实却远没有这么乐观:
有学者梳理了454份竞业限制纠纷案的判决书,得到的结果是:
竞业限制义务主体有79%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其中,77%是基层岗位员工,诸如产品销售、一线工人、保安等,87%的裁判确认或默认竞业协议有效。
原本的竞业协议是针对高管和涉密人员的,并且在竞业限制期间,原东家还需要支付老员工原薪酬一定比例的资金。
这些事离谱的地方就在于,怎么现在是个行业、是个人都能被竞业了?怎么被竞业后原企业还不需要支付费用了?怎么去仲裁还往往能默认协议有效了?
对于竞业协议的另外一种滥用,则是那所谓的高科技企业对应届员工的直接锁死。
比如,前几天强制员工896幸福奋斗100天而外籍员工随意,在同行业全球遥遥领先的宁德时代,去年12月下旬有这么一个报道:
一位拿到宁德时代offer的应届毕业生表示十分担忧,“应届生到了宁德时代,要签竞业协议,不签不给入职。”
在这个应届毕业生展示的一份长达13页的竞业协议中,宁德时代列出了50家竞业限制企业的名单,包括:比亚迪、亿纬锂能、中航锂电、长城汽车等多家知名企业。
业内知情人士称,这个名单是去年的版本,今年的版本已经增加到了100家,而且范围不限于这个名单。
竞业协议中指出,违约金为离职前12个月税前总收入的5倍或100万元,两者取金额高者。
这就意味着,只要从宁德时代离职,因为竞业限制被索赔的话,至少是100万元起。
这简直就是要把人锁死在这个公司,不敢离职、不敢请假、不敢不按公司要求做,否则被开了,都还得遵守竞业协议!
再配合上“896”工作制,这主意简直绝了!
今年2月,也有多家媒体报道了并夕夕疑似滥用竞业协议一事。
底层员工,被竞业了整个互联网行业,好一个锁死!
这些公司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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