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近日再被网上密件揭露,于2013年12月及2012年10月曾收受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巨额捐款600万元,连同2011年被Foxy外泄文件首次披露在2006年至2010年间所收的2,000万元,陈日君8年累计所收献金最少达2,600万元,捐款有计划且具持续性,脉络分明,显示黎智英一直以献金买通教会要员,陈日君收钱亦乐此不疲。
值得留意的是,天主教香港教区证实,陈日君历年来均没有将黎智英的捐款奉献教区,亦没有资助教区任何活动。教区的回覆,打了陈日君一记耳光,这麽一来,陈日君收取献金后,不是私藏,还会用来做甚麽?但陈日君昨日仍声称“毋须回应”,又指捐款和政治无关,最新被揭露的600万元最终用途不明。
如果献金用途合法又光明正大,陈日君没有不向公众说明清楚的道理。人们不要忘记,陈日君2011年东窗事发后,一度向公众供出资助内地地下教会、干预内地宗教事务的事实。他捐献内地教会早有前科,今次却选择不回应,又强调和政治无关,对捐款用途讳莫如深,更显示他“此地无银”。事实上,内地宗教界与港澳宗教界交往,须遵循“一国两制”方针,贯彻“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原则。未经内地宗教管理部门批准,境外机构和人士向尚未登记在册的地下教会捐献并不合法,更违反“一国两制”精神。“受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些去向不明的献金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陈日君需要向公众清楚交代。
众所周知,黎智英与美国的关系非比寻常,献金和外国势力的关系千丝万缕。最新密件便显示,黎智英在台湾和缅甸的投资,得到美国政府官员很大帮助,而其助手Mark Simon和中情局又关系特殊。然而,内地《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订明,“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陈日君当年公然将受外国势力支配的献金捐赠内地地下教会,让外国势力介入内地宗教事务,是明目张胆干犯内地宗教条例,罪加一等。连年献金是否涉及干预内地宗教事务的经费,陈日君今日仍含糊其辞。社会不能让这些人消遥法外,必须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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