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又有媒体报道说,一些驻京办已经接到了撤销的通知。这些消息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大部分网友都表示支持,当然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
一位网友在一个跟帖中高呼口号:“一人一票的制度下不可能产生驻京办这样的腐败怪胎!还有每年7000亿三公消费!”
关于美国的公款消费,本网友不打算在本帖中谈论。本帖就来谈一谈“一人一票”制度下的美国“驻京办”,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华盛顿游说集团。
一人一票制下的美国,州长和州议会的选举,是独立于总统选举的。
总统及其下属们不能直接插手各州的内部事务,各州也不可能指望依靠与总统及其下属们的关系而为本州捞到多少好处。
但是,真正统治美国的,其实并不是台前的总统、国会议员、州长、州议员,而是幕后通过捐款来支撑他们的那些大资本和大财团。
这些大财团和大资本除了通过合法的政治捐款资助那些支持他们的利益的政治从业人员之外,还会通过职业的政治说客来影响联邦政府的决策。
它们要实现上述愿望,就得通过游说集团来绕过美国法律的制约。
游说集团,又称院外集团,其政治游说行为(lobby)是美国议会政治中很有代表性的政治现象。
为利益集团代言,对拥有立法权的参众两院的议员进行游说,并从受益集团获取经济利益,这在美国的政治中心城市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
这些政治说客并不是非法存在,而是合法存在的,都是在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依法注册的。
按照美国游说协会负责人保尔·米勒的说法,在国会注册登记的说客有3.5万人,首都华盛顿游说行业每年进出的开销约有8亿美元。
而华盛顿的总人口才不到100万。各游说集团的总部大多设在首都华盛顿市区的K街,在林林总总的办公大楼内容纳了上千家生意兴隆的游说集团。
有了如此庞大的财力支持,这些游说集团的能量,恐怕不是我国那些“驻京办”能够比拟的。
当然,这些游说集团也是要守规矩的。它们需要依法每半年公布一次工作情况,比如在哪些议题上开展了游说,游说了哪些人,花费了多少金钱等。
美国法律规定:说客对议员助理和政府官员的请客吃饭费用每次不能超过50美元,邀请议员及其助理出去打高尔夫球的门票不能超过99美元。
不过,相对于庞大的游说集团和名目繁多的游说项目而言,美国司法部的人手根本不可能管得过来。
所以,这些法律执行起来比较宽松,政府一般不会去找麻烦。说客的年薪少则3万美元,多则100多万美元,平均在20-30万美元之间。
不过,若是有人通过“歪门邪道”在3-5年内敛聚几百万美元,那么就很容易成为被调查的对象。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美国游说业“教父”阿布拉莫夫:
“杰克·阿布拉莫夫(Jack Abramoff,1959年2月28日-),美国共和党人,专业从事美国院外游说活动的知名人士,有美国游说业“教父”之称。1980年代阿布拉莫夫在大学毕业之后,在共和党全国委员会的大学共和党联盟主席的职位上与许多有前途的保守派政治新秀建立了关系网。1994年共和党占据众议院多数后,他凭借与参、众两院领袖纽特·金里奇和汤姆·迪莱的关系开始了游说职业生涯。
2006年1月3日,阿布拉莫夫承认共谋、欺诈和逃税三项重罪,为换取减轻刑责,成为检方证人,配合调查收受贿赂的国会人员。1月4日,阿布拉莫夫承认为购买海上赌博公司,捏造2300万美元电汇转账,骗取6000万美元贷款。[1]3月29日,阿布拉莫夫及其生意伙伴亚当·基丹因巨额诈骗被迈阿密地方法院各判处5年零10个月监禁。法院同时勒令两名案犯归还210多万美元赃款。[2]
2007年1月19日,美国前共和党国会众议员鲍勃·奈伊因收受阿布拉莫夫的贿赂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成为此案第一位被判刑的国会议员。奈伊还被罚款6000美元,并在服刑结束后,接受2年时间的察看。在察看期间,他不能饮酒,还必须每年从事1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3]
3月23日,美国前内政部副部长史蒂文·格里尔斯在华盛顿联邦法院承认,美国参议院印第安事务委员会2005年调查他与阿布拉莫夫的关系时,他曾两次撒谎,犯下作伪证重罪,从而成为乔治·沃克·布什政府在阿布拉莫夫丑闻中认罪的最高级别官员。[4]
参考文献
^ 陈之罡,美国游说大亨认罪动摇政局 银弹猛轰国会白宫,第一财经日报
^ 杨晴川,潘云召,美“超级说客”被判5年10个月,新华社
^ 潘云召,杨晴川,美国前国会议员鲍勃·奈伊因受贿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新华网
^ 邓玉山,美前副部长因涉“超级说客”案获罪,新华网”
这位阿布拉莫夫不但扯上了多名前任高官,还把布什总统也拉上了。
2006年1月4日,白宫发言人麦克莱伦4日高调宣布,布什总统将捐出在2004年总统选举期间阿布拉莫夫夫妇和一个他们的“关系户”给布什的政治捐款。
由于美国联邦选举法规定,公民提供的政治捐款最多不能超过2000美元,因此,布什只退出了阿布拉莫夫等3人按此标准给他的“全部捐款”6000美元。
但实际上,6000美元不过是九牛一毛。在2004年大选中,阿布拉莫夫是美国为布什竞选最卖力的52个注册说客之一,一共为布什竞选班子募捐了10万美元。当然,10万美元除以52个说客,每个人给的钱数少于2000美元,所以仍然是合法的。
在大量的政治捐款中,很难分清有哪一分钱是黑,哪一分钱是白。美国一家专门监督游说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公共道德中心”说,美国的游说机构近年来权力无边,它们渗透到立法过程,左右国会议员的选票,已经变成美国政府的“第四权力机构”。只要是对美国政治动向可施加影响的政客,都成为他们公关的对象。
据统计,从1998年以来,在联邦政府注册的说客同时是868个竞选委员会的司库,他们每年要在“民意代表们”的身上花掉差不多20亿美元。从1998年到2004年,有1300个注册说客个人向布什捐款总计180万美元。当然,180万美元除以1300人,每人的捐款数仍然少于2000美元,所以仍然是合法的。
2009年1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誓就职后的第一天,当即签署了一项名为“行政部门人员操守承诺”的行政法令,禁止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接受注册说客的礼物,并为曾担任说客的人加入政府设下两年的严格限制,以减少他们在工作时出现利益冲突的风险。该行政令还规定,在政府工作的人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为私人企业游说,禁止官员离职后转任与其在政府工作有关的说客。
但是,这样就能管住这些华盛顿的“驻京办”么?
而且,奥巴马自己提名的内阁成员中,就有至少两名曾是注册说客:国防部副部长林恩曾任军火商说客,而卫生部副部长科尔亦曾为反吸烟组织当说客。
谁说“一人一票”制下就没有“驻京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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