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美高法裁定推动人类政治变革?
1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了一项史无前例的法律裁定:废除大企业提供的政治献金的顶限,允许它们随意资助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的候选人。最高法院这一公然逆历史潮流的裁定不仅震动全美,更是轰动全球。法国两大报纸《世界报》、《费加罗》报,火力全开,特别是《费加罗》报以半版的篇幅,批评其后果是破坏一切的!对以言论自由做为借口更是不予认同。
马克思说过,经济危机必然导致政治危机。2007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进而演变成全球经济危机终于反映到政治上来。其实美国民主的危机并不是始自最高法院。奥巴马上台之后就已露端倪。最典型的是当一向反美的委内瑞拉通过“运作”通过终生总统公投时,奥巴马政府竟然发电祝贺,称体现了民主精神、公民意识云云。终身总统否定民主的严重性恐怕要远远超过最高法院今次的裁定。你奥巴马可以支持终身总统,和财团关系一向紧密的共和党自然就可以支持最高法院的裁定。只不过一个对外,一个对内,你说是民主党、共和党和最高法院三方联手绞杀民主并不为过。
虽然最高法院的裁定对美国民主形同发起一场“政变”,但却意外地推动了整个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有助于世界摆脱对民主的非理性崇拜,跳出一党、两党、多党的形式上的误区,更使世人再次聚集政治本身。
其实不管什么制度形式,从政治本身上来讲就两种。一是政治基本上处于独立状态。二是政治处于非独立状态。无论东西方,政治都是长期居有独立性地位的。西方政治失去独立地位较早的有英国(一战后实现普选),晚的有直到七十年代才算是民主国家的美国(美国纪录片:《The remarkable 20th century》)。即全面受制于选民和财团。 随着人类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专业化程度越来越强。政治这一行业也不例外。然而在民主制度中,则必须有选举,“无选举则无民主”(熊彼特)。然而选举上受财团的影响,下受大众的制约。虽然西方标榜有三权独立和分立,但政治本身则失去了独立性。其后果就是社会的完全福利化(大众的需求)和经济危机化(财团疯狂追求利润必然的后果),然后经济危机和福利制度又相辅相呈,共同扼杀民主政治的生机。从这个角度讲,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定并非特例和“历史的意外”,而实是符合政治逻辑的。这样讲并不是指最高法院支持财团是正确的,而是指它扼杀民主是符合西方民主发展历史逻辑的。
不过正如上面所说,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西方民主制度萌芽和渐进式发展的时候,政治也是有其独立性的。哪个时候只有极少数选民有选举权,而资本做为一股力量并未崛起。但随着经济发展和普选的出现,大众和财团都对政治拥有了生杀予夺的作用。在这两股非政治、非专业力量的影响下,西方就走到今天的困境。如果从大历史的角度看,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个裁定或许是西方政治制度自救的开始。有了这个裁定先例,西方政治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中国传统上政治都是处于独立状态的。为了避免政治自身的不受控制,发展了“民本主义”(民为贵,君为轻)、“天命”理论(西方是三权分立和制衡)。即政治的合法性建立在为民和执政的有效性,一旦违背,其合法性即丧失,被取代就是合理的。同时还发展出一套政治权力的自我制衡。如果读过明史,就会明白,皇帝许多时候其实就是一个象征。如最不务正业的明武宗朱厚照,他连外出冶游都受文官制度的制约,而不得不取消。私自跑出宫外后,甚至守关隘的大臣拒绝皇帝的圣旨,而朱厚照为了达到目的,不得不等到守城官外出的时机才成功闯关。至于立谁为太子这样的大事,皇帝更没有最终的发言权,只有长期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才有真正的决定权。
清朝的覆灭、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也没有改变中国政治独立性的状态和传统。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资本力量开始崛起,其影响力日增。但仍受政治权力的最终制约。由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创造,最终会形成什么模式,现在很难下定论。但吸取西方政治失去独立性的经验和教训则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无论政治处于什么状态,在世界各国都有成功和失败的例子。如同属加勒比海国家,海地和古巴分属两端,但海地是世界上最贫穷、最落后、最腐败、最混乱的国家之一,与古巴相差甚远。亚洲另一个人口、土地大国印度,全面落后,同样与中国不在一个级别。就是同一个国家,不同时期表现也不一样。比如清朝就没有明朝皇帝懒政、宦官当权以及权力转移过程出现的谋反现象。
当然西方政治失去独立性不过几十年的事情,就算是从英国算起,也不到一百年。也许还不到下最终结论的时候。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定只不过打响了西方甚至全球政治变革(如果不是革命)的第一枪。最后是重返政治的独立状态,还是政治完全被财团所控制,或者经过动荡再回到过去的原貌,将会由历史做出回答。但这个裁定却开始打破世界对西方民主的盲目崇拜,有益于鼓励不同国家对不同发展道路的探索,促使各国寻找适合自己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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