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掌控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及启示
:孟迎辉 邓泉国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年第2期
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控制和整合的重要手段,历来受到各个国家的重视。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意识形态的掌控工作,其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呈现出明显的特征,有效地强化了人们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认同。我国和西方国家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目的和任务存在根本差异,但是,这并不排除在一些具体做法上的相互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有效掌控意识形态的一些具体做法作为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我们对意识形态的掌控力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掌控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
(一)整合各种力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掌控体系。在西方国家,意识形态工作并非简单地局限在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个人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而是一种由全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参与的一项工作,无论是学校、家庭、社区还是大众传媒,无论是政党还是宗教团体,所有的人员、所有的场所、所有的时机都被用来宣传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为了充分挖掘各种社会力量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潜力,充分发挥掌控体系的整体效应,西方国家采取了以下手段:
1.利用法律手段强制和保障各种力量参与意识形态工作。为使各种力量都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西方国家首先从法律上加以强制和保障。例如,法国1989年颁布了《教育指导法案》,对学校、社会团体、家庭在青少年公民教育中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美国政府认为,凡是一切具有道德教育职能的组织或部门,如国会、州府、政党、教会、传媒、学校、企业、社区、家庭等,都负有道德教育的职能。[1]此外,西方国家还针对每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制定了具体的运作法规。如为了督促家长更好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美国各州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家长若未能协助学校管教自己的孩子,将会触犯法律而被移送法庭,遭到高额罚金的严厉处罚。[2]
2.利用财政与税收等政策引导各种力量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在西方国家,政府通过具有倾向性的财力支持,对各种社会组织进行引导。如在美国,教育的分权体制使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编写都是学校自主,政府不加以直接干涉,但是,美国联邦政府并没有对其放任自流,而是通过财政投入资助比较有权威性的专业协会进行大量研究工作,并根据研究成果,经常公布对学校课程设置、教材编写的建议或者样本。由于建议和样本具有较高的价值而多数都被采纳,从而使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基本上保持了一致,充分体现了国家意志。财政支持的积极引导作用使西方国家对这一手段的运用越来越重视,近年来政府更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
3.建立社会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种力量的整体效应。为了保证各种力量形成合力,避免内耗,西方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各种意识形态主体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联动的制度,使各种社会力量协调配合。如在学校教育上,西方国家政府近年进行教改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家长、社区参与学校教育的机制,创建学校、社区与家庭伙伴关系模式。美国是较早提出建立这种模式的国家,已在实践中形成了六种学校协助家庭和社区参与关怀学生的途径与框架模式:加强亲职教育、拓展沟通渠道、组织家长自愿服务、协助家庭辅导、参与学校决策、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等。[3]
(二)显性方式与隐性方式交叉结合,隐形方式更为突出。西方国家虽然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整合了各种社会力量,形成了多管齐下、纵横交错的掌控网络,但是从表面上看,似乎又没有意识形态工作,其原因在于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工作具有极强的渗透性和隐蔽性。
1.在社会宏观环境建设中传导政治文化信息。在美国,几乎看不到各种政治性的宣传口号和标语,但体现“美国精神”的文化载体却无所不在。美国政府非常注重建设一个“美国主义”的宏观情境,使置身其间的人潜移默化地受其价值观念的影响。从联邦、州到市县各级政府都不惜巨资,在各地建有众多的服务优良的教育场所,如博物馆、纪念堂、历史遗址、名人故居等。这些场馆和环境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和侧面记载着美国的历史和文化,承担着传播美国精神的义务,是向其国民包括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基地和生动教材。
2.巧妙地利用各种活动传播西方普世价值。如美国利用举办奥运会和发射航天飞机这样的活动和机会,大力宣扬所谓的“美国精神”;通过升旗仪式、节日庆典、文艺演出等活动,向美国国民灌输爱国主义和效忠国家的思想;通过政党的竞选活动,强化公众的民主意识,增强人们对政权和共同体的支持,把个人主义思想蕴含在大众传媒的铺天盖地的广告和文艺节目之中;通过隐性课程,寓德育教育于智育和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之中等。同时,各种宣传教育并不明确提出标准答案,而是通过各种暗示让受教育者自己去思考,作出判断,因此,受教育者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就会在渗透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得到强化。
3.刻意淡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色彩。意识形态工作中最重要的手段——宣传通常被理解为与党派、利益集团的私益直接相关,因而在英美等主要西方国家,通常宣传这一概念是被弃而不用的,取而代之的是“公共关系”、“广告”等字眼。在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教育正规课程也没有被冠以思想政治教育的名称,出现在人们眼帘的只是公民教育、共同价值观教育、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等。总之,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工作的各个方面从形式上来讲做得非常隐蔽,使受教育者在充分的自主意识支配下,自觉自愿地、不知不觉地接受其教育内容,实现其政治目的。
4.驯服和利用宗教。西方国家非常重视宗教的教化力量,积极支持和利用宗教教化民众,宣传其价值理念。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对某些教会组织给予了政治特权,使其地位举足轻重。例如,在里根执政期间,右翼领袖理查德·维格里的助手莫顿·布莱克韦尔担任了里根的宗教事务顾问;反堕胎运动的领导人C.E.丘伯担任了卫生福利部部长助理;上帝会的詹姆士·瓦特的职务相当于内务部长;道德多数派的董事罗伯特·比林斯成为教育部的高级官员。最有名的美国福音派牧师格雷厄姆曾先后连任约翰逊、尼克松、卡特、里根总统竞选及执政期间的非官方顾问和白宫布道家。政府对教会及其人员的重视,使得教会以其特有的力量服务于政府,或者通过宣传政府的合法性提高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力,或者为政府的统治献计献策,利用宗教来赢得民心。
(三)软硬兼施,正向引导与反向制约有机结合。西方国家在维护其意识形态的过程中,不仅重视柔性的宣传、教育,同时也积极使用强制性管制手段,使正向引导和反向约束两种手段巧妙地结合在一起。
1.利用行政手段对意识形态事务强加干预和处置。如“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之音由于不顾政府反对,播放了未加编辑的本·拉登讲话录音而受到政府的严厉惩罚,美国之音台长和主管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自由欧洲电台的国际广播局局长被撤职,美国之音在欧洲一个发射台的经费预算200多万美元被取消。[4]北京奥运会前后,德国体育信息通讯社资深记者黑尼希因“亲华”报道而遭撤职[5],德国之声广播电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也因“为中国说好话太多”被停职。[6]
2.实行严格的文化保护政策。为了保障自己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西方国家对于外来文化采取诸多的排挤和限制,尤其是对社会主义文化。美国一直把中国文化视为敌对的意识形态而加以严格限制。一位美国中学历史教师对美国的历史教育内容写道:美国中学的历史教科书有关中国的内容不到十页。[7]在美国看电视,几乎看不到中国的消息,要有的话不是水灾就是大火。
3.限制、排斥、扼杀异己思潮。为了保障自己的文化得以占据主导地位,西方国家千方百计地排挤、限制,甚至扼杀异己文化,重点扼杀被资产阶级一贯视为对立面的社会主义文化。尤其是二战后,为配合冷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国内掀起了一场反对社会主义的大规模清洗运动。1947年,美国总统杜鲁门签署了《忠诚调查令》,1950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麦卡锡法》,把矛头对准一切进步组织尤其是美国共产党,许多民主进步人士、科学家、进步团体惨遭迫害。苏东剧变后,西方国家政府对共产党组织乘势打压,掀起了反共高潮。
4.西方国家还安排特工部门进行秘密监控。美国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英国情报六局、法国情报29局等机构,都对意识形态施以监控。美国联邦调查局有权去查公民的个人资料而不告知公民本人。美国中央情报局则采用暗中拆阅邮件、恢复黑色公文包、增加电子侦察以及安插大学校园告密者等手段。
(四)传统与现代方法并用,掌控手段与时俱进并日益严密。西方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对传统社会有益方法的承继,并根据形势的发展,赋予传统手段以现代意义,不断研究新的方法和手段,使管理手段日益走向现代化,引人注目的是西方国家对互联网的管理与运用。一是健全互联网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重点是规范互联网的版权、域名管理,成人网站管理,儿童互联网权利保护,垃圾邮件监控,对公民互联网通信监控等。有关这些问题的法律条款非常具体,对违规的惩罚也很严厉。二是综合使用互联网技术左右民众。西方国家广泛开设政府网站传播政府信息,与网民互动,提供各种服务,从而让政府的反应更高效、更便捷。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8年美国的大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与民众的联系,从筹款、宣传到拉票、竞选,把互联网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从而使美国政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是暗中摆布互联网上的敏感言论。西藏“3·14”事件发生后,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网站只能上传攻击中国、支持“藏独”的言论,任何为中国辩护、反对“藏独”的帖子都难以登出。
(五)对内掌控与对外瓦解并举。为了巩固本国意识形态,西方国家对内采取各种掌控手段的同时,还对外进行意识形态的攻击和瓦解,想方设法降低敌国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从而达到转移国内矛盾、凝聚国内力量的目的。
1.利用报刊书籍、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实施意识形态渗透。不仅专门开办媒体如影响世界的美国之音、自由欧洲电台和“自由电台”等进行直接进攻,还协助和支持对象国政权的反对派创办媒体,蛊惑民众。如从 2002 年开始,具有美国政府背景的基金在吉尔吉斯首都比什凯克印刷了至少60 种出版物,与反对派密切合作,猛烈抨击政府;在乌克兰和格鲁吉亚,“独立媒体”均超过千家,成为西方国家意识形态外攻的“内应”。
2.通过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对知识文化界的思想政治影响。近年来,西方国家越来越重视以各种基金会、研究机构等名义举办名目繁多的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通过学者互访和讲学以及高等教育跨国交流等形式,以期通过所谓的文化交流达到影响知识分子思想进而影响其社会舆论的政治目的。如美国国会、五角大楼、国家安全委员会、美国海军学院等政府部门豢养和赞助的一大批“研究中心”、基金会和高校研究所,以互派学者交流、资助项目研究等名义在我国频频活动。
3.通过培植、扶持和豢养对象国的“持不同政见者”、“反对派”,达到意识形态外攻和颠覆对象国政权的目的。西方国家千方百计地对对象国的反对派加以利用。我国的台湾问题、新疆问题、西藏问题都是西方国家关注和利用的重点,尤其是西藏问题。1989年10月,西方国家把当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分裂中国的政治流亡者达赖喇嘛,肯定并支持他分裂祖国的行动。根据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自身公布的数据,2002—2006年,它向达赖集团提供了13577万美元的专项资金援助。近年来,美国国会批准每年向在印度的“西藏流亡者”提供约200万美元经费,国会还敦促政府再提供200万美元以支持这些人的所谓“民主活动”。[8]
二、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对意识形态的掌控对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启示
(一)坚持政治性,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政治性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治统治,都要竭力维护和发展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西方国家虽然在表面上标榜和主张 “政治多元化”、“思想多元化”,但实际上却始终固守资产阶级思想的“一元化”,并表现出日益增强的“意识形态化”趋势。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建设也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旗帜鲜明地反对“意识形态终结论”、“意识形态弱化论”、“意识形态中立论”、“淡化意识形态论”等倾向,这是我们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是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是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的根本问题。
(二)坚持“系统化”,形成意识形态工作的合力。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使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被社会所接受和认同,转化成社会公众的社会心理。这个转化的过程也就是进行政治社会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哪个部门和哪些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的通力合作。西方国家的经验启示我们,政府必须运用各种手段,充分发挥统一规划和协调的作用,实现对各种社会教育力量的整合,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意识形态工作大系统。
我国的意识形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简单化的误区。就家庭、社会和学校这三大板块而言,教育主体的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在学校教育中,似乎只有从事党政工作的干部、政治课老师或者辅导员等才承担教育责任。就家庭而言,不仅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时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消解学校教育的作用。在社会力量中,似乎意识形态工作只是宣传思想工作部门应该做的,宗教、社区、民间团体等其他重要的社会力量似乎都与意识形态建设无关。为此,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规划与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多层次、多视角的立体网络系统。
(三)坚持“渗透化”,积极探索和创新意识形态工作的运行方式。民众对一种意识形态是接纳还是拒斥,与维护和传播这种意识形态的方法与形式直接相关。只有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具有适众性,意识形态才能被民众所接受。从理论上来讲,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有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两大类,两类方法各有千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但是,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人们还是比较倾向于接受教育的隐性方法。西方发达国家掌控意识形态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
在我国,尽管也很重视意识形态的宣传和灌输,但至今还是外在的宣传说教比较多,教条主义盛行,形而上学猖獗,公式化、概念化、粗糙化、说教式的新闻报道、理论文章、文艺作品比比皆是,而真正能内化为人们内在信念和行为准则的渗透式、隐蔽式教育却非常弱,从而严重影响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使民众产生了逆反心理。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做到润物细无声。
(四)坚持规范化,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审查和监督机制。思想和文化领域的工作时时刻刻地影响着大众的观念、感情,并成为人们进行判断时的重要依据。思想和文化领域工作的特殊性,使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都不可能对其放任自流。因此,要建立一整套的思想和文化管理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
必须承认,我们党对整个思想战线的领导是坚强有力的,对思想和文化领域的控制秩序是良好的。但不可否认,目前我国思想和文化领域的管理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性。一些书刊文化市场和音像文化市场藏污纳垢,沉渣泛起;休闲文化场所和娱乐文化场所表演低级下流的色情节目;新兴媒介如网络中的色情、暴力、宗教仇恨、种族歧视等不良信息泛滥;甚至一些个别的党报、党刊等大众传媒也没有很好地肩负起自身的责任,不仅低级趣味闪现其中甚至个别的还对反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大开方便之门,等等。如何保障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我国的主导地位,这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大问题。从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必须加速进行以法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对宣传文化领域各种活动的监管。
(五)坚持开放性,积极开展思想领域的斗争,增强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动性。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国内外敌对势力进行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为此,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对各种敌对意识形态进行有力的回击,把建设与批判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历史上来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自产生伊始就是在同国内外的各种反动和错误思潮进行交锋和斗争的过程中发展壮大的。冷战后,西方敌对势力不仅没有放松对社会主义的渗透和攻击,而且变换了手段和方式,具有更大的隐蔽性、迷惑性和欺骗性。在国内,在改革开放的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一些同主流意识形态不相协调的声音出现,尤其是进入21世纪,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在一些领域出现了质疑改革、怀疑党的基本路线、否定改革和歪曲对外开放的杂音和噪音,甚至出现了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等错误言论和思潮。不仅如此,我国境内的敌对分子积极与国外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以及流亡在外的所谓“民运分子”、“法轮功分子”、“藏独分子”相勾结,攻击我国的意识形态。因此,我们必须自觉地开展国内外两条战线的思想交锋,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各种错误思潮进行积极的斗争,增强维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动性。
注释:
[1] 赵康太《试论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化、具象化和实践化路径》,载于《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年第4期。
[2] 杨海燕等《美国推动家庭参与学校教育的18 种措施》,载于《中小学管理》2005年第4期。
[3] 杨启光《重叠影响阈: 美国学校与家庭伙伴关系的一种理论解释框架》,载于《外国教育研究》2006年第2期。
[4] 廖永亮《舆论调控学》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44页。
[5] 汪嘉波《从黑尼希事件看德国一些媒体“新闻自由”的虚伪性》,载于2008年8月29日《光明日报》。
[6] 许博渊《网评:从张丹红被停职事件看德国的新闻自由》,参见新华网2008年8月30日。
[7] 刘文《关于“中华文化美国行”电视报道的思考——让世界认识真正的中国》,载于《电视研究》2000年第11期。
[8] 魏名流《达赖集团的钱从哪里弄来的》,载于2008年4月12日《青年参考》。
[简介]孟迎辉,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邓泉国,辽宁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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