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索引:
——据曾在美国红十字会做过会计的华人反映,红十字会内部的帐务一塌糊涂,根本弄不清款项去向
——如911发生后美国红十字会接受了大量捐赠,款项也并未如人们所愿分发给遇难者家属,而是被红十字会据为己有。印尼海啸过后,加拿大社会各界向本国红十字会捐赠了大笔金钱物资,可是最后这些财物因与印尼政府的政治关系等原因并未送抵印尼。
——人们向它捐钱是自愿的,它如何花钱也是自愿的。而捐赠者是无权过问所捐款项如何花费,因为捐赠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成为红十字会的私有财产,如何使用它是无需向他人解释或负责的,即便用于投资领域进行资产增值也并不违法。实际上很多慈善机构法律上享有免税优惠,在进行投资时具有极高的回报。
——作为一个打着私人组织旗号的政府部门,这里是法律上的黑洞,成为滋生贪污和腐败的天堂。
——据红十字运动声称,红十字会是非营利组织,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存在法律概念,不存在道德概念,利润是一切行为的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那么为什么不产生利润的非营利组织领域还存在如此激烈的竞争呢?
——包括红十字会组织在内的各种慈善组织,也是洗钱和逃税的重要平台。
——红十字联盟的五个成员全部来自协约国Triple Entente集团,根据联盟条约,五国成员享有特权地位,并且禁止战败的同盟国成员以及俄罗斯红十字会加入,这也违背了红十字运动的普遍和平等原则。而这一切都与其发起者亨利·戴维森有关。亨利·戴维森出生于银行世家,是银行信托公司Bankers Trust Company(美国信孚银行)的创始人之一,摩根银行JP Morgan & Company高级合伙人,1910年他参加了少数大银行家、政客在乔治亚州哲基尔岛俱乐部Jekyll Island Club举行的长达一周的秘密会议,著名的美联储Federal Reserve System便是这次会议的产物。
——一战后,美国开始趁欧洲的削弱在全世界扩张势力范围,而此时组建新的国际红十字会组织不能不说其中隐藏着某种战略意图。
正文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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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过这篇文章,我真是又踏踏实实地上了一课,我的“常识”又被颠覆了,又是我们“可爱”的“银行家”(世界上最富有的群體,比爾蓋茨的世界首富相對於他們來說只是一個台前的小角色而已),看来,我以后都不会再简单的相信这个世界“说”的什么了!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红十字会是著名的慈善组织,人们在捐款时首先就会想到它,可是却没有多少人了解它的来历和构成,也没多少人知道还有红新月会,更没有人知道实际上有两个所谓的国际红十字会组织,两者各不相属,在历史上还曾是竞争关系,直到1997年才相互妥协言归于好。
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International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Movement,发源于19世纪中期,当时瑞士银行家、商人亨利·杜南Jean Henri Dunant在法属阿尔及利亚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然而未取得当地殖民政府的土地授权。为此1859年他前往意大利伦巴第晋见正在帮助萨丁王国与奥匈帝国军队作战的法皇拿破仑三世。此时,在法军驻地苏法利诺(Solferino)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战役,由于那时欧洲还没有战场救护体系,他发现战场上伤兵无人照顾,情况凄惨,于是组织当地妇女参与救援。1862年返回日内瓦后,他自费出版了《苏法利诺之回忆》(Un souvenir de Solferino)一书,希望唤起社会的注意,并且号召群众成立一个中立的民间伤兵救援组织。
亨利·杜南,出生于瑞士日内瓦加尔文教徒家中。
国际红十字委员会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ICRC)
1863年2月17日,杜南与日内瓦最有影响力的四个家族首领一同成立了“国际伤兵救助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Relief of the Wounded),这一天被作为国际红十字委员会ICRC(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的诞生日。
五人委员会中包括日内瓦市福利会Geneva Society for Public Welfare主席古斯塔夫·迈尼尔Gustave Moynier。一开始,杜南的中立主义立场就与迈尼尔背道而驰,杜南希望授予伤兵和救援人员中立身份以取得保护,而迈尼尔认为这过于理想化,为此杜南在委员会中的地位也遭到排挤。然而杜南在各国政府的活动逐渐取得成功,到1864年红十字运动已经伸延至欧洲12个国家,并于日内瓦首度签署了《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for the Amelioration of the Condition of the Wounded in Armies in the Field,即第一条日内瓦公约。同年迈尼尔也取得委员会主席职务。
1867年杜南在阿尔及尔的贸易公司破产,很多在公司拥有股份的日内瓦家庭也因此遭殃,迫于压力他被逐出伤兵委员会,甚至被逐出日内瓦市,并且终生再未返回。国际伤兵救助委员于1875年改名为国际红十字委员会ICRC(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这也是最早成立的红十字会组织,开始使用红十字作为官方标志。此后各国的红十字会组织纷纷建立,红十字标志也逐渐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并且在战场上受到尊重。迈尼尔一直担任会长直至1910年去世,是在任时间最长的会长。
在红十字会发展壮大的同时,亨利·杜南却生活在债务和贫困中,他在各国颠沛流离,逐渐被人淡忘。迈尼尔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不但攫取了本应属于杜南的各种奖励,还阻止社会各界对他生活的资助(天清流:对于这样一个慈善组织来说,这样的行为可真有“爱心”啊!哈哈)。1895年由于一篇新闻报道,亨利·杜南才再次为世人所知。1901年他与法国经济学家Frédéric Passy一同分享了第一届诺贝尔和平奖。由于有人认为红十字会的出现使各国不再有伤兵顾虑而更容易发动战争,因此奖项被拆开同时授予两人。
亨利·杜南还是著名的锡安主义者Zionist,支持犹太人重返以色列建国。1864年他成立了重返东方国际协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Revival of the Orient,目的为了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欧洲殖民地,以组织东欧犹太人向巴勒斯坦移民,叙利亚与巴勒斯坦殖民协会Syrian and Palestine Colonization Society则负责经济资助,这也是导致他商业破产的重要原因。然而他的计划由于1876年奥斯曼帝国和沙皇俄国爆发战争而受阻,未能获得土耳其苏丹的土地授权。他执意对犹太人建国的支持也使他的家人和朋友离开他,并被逐出原有社交圈。1897年他受邀参加瑞士巴塞尔举行的第一届锡安主义者代表大会First Zionist Congress,是少数几个出席的基督徒之一。“基督徒锡安主义者”Christian Zionist一词最早便是来自锡安运动的发起人Theodor Herzl对他的称呼。
亨利·杜南终生未娶,于1910年迈尼尔死后两个月去世,他将遗产大部分捐给挪威、瑞典的慈善组织,没有偿还他的债务。
亨利·杜南也是共济会的著名会员,http://freemasonry.bcy.ca/biography/dunant_j/dunant_j.html
然而国际红十字会却不承认这一点。http://www.redcross.int/EN/mag/magazine399/31999_10.asp
对采用基督教十字架作为红十字会标志,官方解释是为对瑞士表示敬意,白底红十字之旗样,是将瑞士国旗颜色翻转而形成。然而这并不能掩盖其起源的宗教性质,在欧洲慈善事业向来是基督教的传统领域,最早参加红十字会的志愿者也主要是教会的教徒。因此采用基督教的标志作为象征并不奇怪。红十字标志最早在1864年丹麦的杜波战役Battle of Dybboslash;l中使用,之后逐渐普及开,经过第一次日内瓦公约的认可,成为红十字运动和红十字会的官方标志。然而在红十字会发展到基督教世界以外的地区时就发生了问题。1876年土俄战争期间,土耳其奥斯曼帝国认为红十字是对穆斯林士兵的亵渎,于是采用红新月来标明自己的救援人员。国际红十字委员会暂时接受了这个标志,但声明战争结束后即终止使用。然而红新月标志并未从此消失,而逐渐成为伊斯兰国家红十字会共用的标志。1922年伊朗开始采用传统的红狮日标志作为本国红十字会标志。直到1929年的日内瓦公约上,这两个标志标志才得到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官方承认。此后,以色列也要求使用大卫六芒星作为本国红十字会标志,直到2006年才被认可。可见,一向标榜中立的红十字运动,在推行基督教普世观的积极和在宗教宽容的消极上形成鲜明对比。这样,各国红十字会便按照各自宗教区域采用不同的标志,从名称到标志上,都体现了红十字运动强烈的宗教性特征。为避免标志的进一步繁杂,2007年1月14日,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正式启用红水晶标志。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联合会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
一战结束后,一个新的国际红十字会组织在美国领导下成立了。1919年5月15日在美国红十字会会长亨利·戴维森Henry P.Davison的倡议下,美、英、法、意、日五国红十字会在巴黎集会,成立红十字会联盟League of Red Cross Societies,将任务限定在非战争状态下的人道主义援助,如人为灾难或自然灾害等,以与国际红十字委员会ICRC传统的战场人道主义援助相区别。红十字会联盟建立之初便遭到国际红十字委员会ICRC的反对,因为两者从性质到结构几乎完全一致,不可避免陷入竞争,而红十字联盟的建立更有削弱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在各国影响力的嫌疑。此外,红十字联盟的五个成员全部来自协约国Triple Entente集团,根据联盟条约,五国成员享有特权地位,并且禁止战败的同盟国成员以及俄罗斯红十字会加入,这也违背了红十字运动的普遍和平等原则。而这一切都与其发起者亨利·戴维森有关。
亨利·戴维森Henry Pomeroy Davison(1867.6.12-1922.5.6),美国银行家,美国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联盟主席。
亨利·戴维森出生于银行世家,是银行信托公司Bankers Trust Company(美国信孚银行)的创始人之一,摩根银行JP Morgan Company高级合伙人,1910年他参加了少数大银行家、政客在乔治亚州哲基尔岛俱乐部Jekyll Island Club举行的长达一周的秘密会议,著名的美联储Federal Reserve System便是这次会议的产物。1917年美国参加一战后,戴维森被成为美国红十字会主席,利用他的银行关系迅速集起四百万美元建立红十字会急救系统,战后他召集协约国红十字会成立了红十字会联盟,并迅速扩大势力,将世界大多数成员国红十字会纳入旗下,极大压缩了国际红十字委员会的活动空间。他出任红十字会联盟会长之职直至1922去世。他有两个儿子,Frederick Trubee Davison是美国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CIA)的人事部主任,CIA早期领导者之一。Henry P. Davison Jr.则是摩根担保信托银行Morgan Guaranty Trust高级合伙人,两人都是耶鲁大学骷髅会Skull & Bones成员。戴维森家族属于美国上层银行家核心利益阶层,对美国的政治经济领域国策的形成和制定有着根本性影响。一战后,美国开始趁欧洲的削弱在全世界扩张势力范围,而此时组建新的国际红十字会组织不能不说其中隐藏着某种战略意图。
红十字联盟发展很快,不久就拥有了二十几个成员国,其中包括中国红十字会。联盟积极参与了持续几年的俄国内战中的人道救援,而与国际红十字委员会的矛盾也在此时达到高潮。1928年成立了一个“国际议会”International Council以调节两者矛盾,最终形成书面文件规定了两者各自职责范围。而此后的埃塞俄比亚战争和西班牙内战中,两个国际红十字会都参与了救援行动。1939年二战爆发,红十字联盟总部从巴黎迁往日内瓦,以寻求中立保护。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第三世界国家独立运动的兴起,各国红十字会的数量也极大增长,这也激化了红十字联盟和国际红十字委员会争夺势力范围上的斗争,1963年两者分享了诺贝尔和平奖。1983年红十字联盟改名为红十字与红新月联盟League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以响应大量出现的伊斯兰教国家红十字会。1991年联盟又改名为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1997年,红十字联合会Federation与红十字协会ICRC签署塞维利亚协定Seville Agreement,进一步明确两者职责范围。协议规定,红十字委员会ICRC负责军事冲突以及由军事冲突所直接造成的难民与自然灾害的人道主义救助,而红十字联合会Federation则负责战后重建和修复过程中的人道主义救援,以及非战争状态下的难民救助。这被视作为终止两者旷日持久的地盘大战所达成的又一“和约”。
据红十字运动声称,红十字会是非营利组织,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存在法律概念,不存在道德概念,利润是一切行为的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那么为什么不产生利润的非营利组织领域还存在如此激烈的竞争呢?
根据日内瓦公约规定,国际红十字与新红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如下,
人道 Humanity 目的在于保护生命与健康;确保对人类的尊重。
公正 Impartiality 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或政治意见而有所歧视。
中立 Neutrality 不得在任何时候涉入具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型态本质之争端。
独立 Independence 遵守各该国之法律,惟仍应永远保有自主性。
志愿服务 Voluntary Service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乃志愿救援之运动,并不企求任何利益。
统一 Unity 每一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
普遍 Universality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遍及全世界,各红十字会地位相等,也共负彼此互助之相同责任与义务。
依照红十字运动精神,国际红十字会和各国红十字会组织都属于私人性质的民间组织,它虽接受政府监督,但并非政府部门,不接受政府领导,也不向政府或社会负责,这是它所谓的独立性。而实际上各国的红十字会组织几乎都是受政府直接控制,成为一个半独立的特权部门。红十字会的私有性决定了它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贪污,因为如何处置财产是由它本身的私有权保障的,即便把所有捐款据为己有最多也只是违法而已,并不构成犯罪。作为一个打着私人组织旗号的政府部门,这里是法律上的黑洞,成为滋生贪污和腐败的天堂。
而它的一切活动又遵循所谓志愿原则,即接受人们的志愿捐赠,成员提供志愿服务,虽不乞求任何利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人们向它捐钱是自愿的,它如何花钱也是自愿的。而捐赠者是无权过问所捐款项如何花费,因为捐赠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成为红十字会的私有财产,如何使用它是无需向他人解释或负责的,即便用于投资领域进行资产增值也并不违法。实际上很多慈善机构法律上享有免税优惠,在进行投资时具有极高的回报。
如911发生后美国红十字会接受了大量捐赠,款项也并未如人们所愿分发给遇难者家属,而是被红十字会据为己有。印尼海啸过后,加拿大社会各界向本国红十字会捐赠了大笔金钱物资,可是最后这些财物因与印尼政府的政治关系等原因并未送抵印尼。虽然后来人们进行了抗议,可是却无可奈何。据估计,国外红十字会的运行成本要占到总资产的20%左右,这也只是保守估计。对于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志愿者来说,红十字会提供的工资确实非常诱人。而据曾在美国红十字会做过会计的华人反映,红十字会内部的帐务一塌糊涂,根本弄不清款项去向。
包括红十字会组织在内的各种慈善组织,也是洗钱和逃税的重要平台。由于捐款免税以及缺乏法律监管,私人性质的民间慈善机构是各种犯罪组织理想的洗钱渠道。而在美国慈善捐款者会有享很高的减税优惠,也可规避极高的遗产税,这也是为什么大资本家热衷于慈善事业的原因,当然不是因为托儿们宣称的清教徒道德,而是因为这实在是笔很好的买卖。而汇集了巨资的慈善组织,必然将钱委托银行代管,这笔享有免税特权的巨额资本所能产生的利润率也高得惊人,这也是银行家对之趋之若鹜的原因。国际红十字会和各国红十字会组织的中立身份,也为各国情报部门进行间谍活动提供了绝佳的掩护。正是因为以上种种利益,使得这个高举着在反资本价值观道德大旗下的运动笼罩在重重阴影之中。
虽然各国都有专门的红十字会法对本国红十字会进行约束,然而它只规定了红十字会应当怎么做,并没有强制的约束力和惩罚性。实际上人道主义是红十字运动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而红十字会的运作更多依靠的是道德约束而非法律约束。然而这种道德来源于西方宗教文明中的宗教道德,无论基督教各个教派还是伊斯兰教、佛教、犹太教都有类似的宗教情感,虽然它们有着共同起源,可是在分道扬镳后也开始了彼此对立,因此这种源于宗教情感的人道主义不可避免带有传教性和排他性,这与红十字运动的所谓中立和公正原则是永远背道而驰的。例如根据基督教教义,信上帝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很难想象将要上天堂的高等人会多么在乎终究要下地狱的低等人。西方宗教文化的狭隘本质决定了红十字运动永远摆脱不了文化差异造成的隔阂。而在中国,由于传统儒家文化被阉割,而中国又非宗教国家,因此中国人的道德成了无本之源,没有可遵照的标准。虽然民间残存着儒家道德中的朴素情感,如同在这次四川大地震中表现出来的爱他人更胜于自爱的牺牲精神、爱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博爱精神,虽然都是儒家仁爱精神的本质,然而这些是草根的、不自觉的,也无法升华到更高层次得到广泛认同,这使得社会上多数的道德旗号无非是对诈骗行为的掩护。宗教道德的狭隘和传统道德的缺失使红十字运动几乎永远无法走上它规定的基本轨道。
要想真正使红十字会发挥应有作用,就必须令其全程公开财务状况,包括人员工资待遇明细,并接受全社会监督,并且制定相关惩罚性法律条文;或取消其私有性和独立性,将其完全纳入政府部门框架,进行财政监管,受到相关法律约束。
宋鸿兵《货币战争2》关于“基金会(所谓的慈善组织)”内幕的文章节选:
基金会:财富的隐身大法
财富的实际控制权和支配权,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们的掌心。非但没有离开,他们对财富的控制力反而被放大了。
这一完美的新型财富游戏规则,就是目前欧美实际操纵社会运作的庞大的基金会体系。
基金会避免了富豪们最痛恨的高达50%的遗产税、收入所得税、赠与税、更妙的是基金会的投资增值还逃避了资本利得税。
由于基金会的存在,美国每年高达2/3的总收入是免税的。
基金会仅需要每年“贡献”5%来进行慈善事业,而国际银行家赚钱的手段岂止获得区区5%的回报?更何况,这5%的慈善投资,还可以用来实现社会影响力和学术研究控制力,为自己赢得更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法律政策倾斜,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
这就是洛氏“科学捐献原理”:献出越多,控制越多。
洛氏设立的第一个基金会成立于1910年,这就是洛克菲勒基金会。
在基金会的章程中,只要加上家族的后代,就将继续为基金会世世代代地“服务”下去,并且具有关键的一票否决权,剩下的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好处。洛氏财团以财产的所有权置换控制权,不仅实现了避税功能,还实现了财富大幅增值的奇效。
洛氏财团一方面是财产的真正控制人,另一方面免交投资收入税,这令其财富增长速度更快。
经过家族两代人精心经营,洛克菲勒财团财产的绝大部分转由不同层次和级别的基金会,以及它们衍生出的下属、分支、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拥有,从而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基金会网络体系。
盖茨和巴菲特的财富捐献游戏不过是20世纪初老洛家族做法的延续而已。
经过六七十年经营,洛氏家族控制着多达几百甚至上千基金会和下属机构,而这张网络是没有人能够梳理清晰的。
杠杆效应和财富控制
银行信托部门对股票的拥有权和投票权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众多大投资者将股票托管到银行的信托部,同时将相应的投票权也一并委托,等于委托银行的信托部代表自己行使对企业的决策权。
将各条线索上的信息汇总,我们惊奇地发现:洛氏财团实际上控制着全美最大100家工业公司中的37家,最大20家交通运输公司中的9家,最大电力、供水、燃气公司的全部,最大4家保险公司中的3家,以及无数家中小型投资、贷款、零售企业。
各主要基金会之间也进行着管理层互锁和相互控制,著名大基金会如洛克菲勒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和卡耐基基金会都是如此。
国会的调查
洛克菲勒家族如此强大的财富控制力和政治影响力,当然很早就引起了美国国会的注意。
1950年,众议员派特曼发起了一场针对基金会资产的调查案,旨在调查基金会是否在利用各种资产组合变相操纵市场。
此项报告提交后如泥牛入海,毫无下文,也没有任何实际行动被采用,最后无疾而终。
1952年,爱德华.考克斯议员(Eugene E.cox)领导了美国国会第二次对免税基金会的调查,试图彻底搞清楚此类基金会是否利用其资源达到有违美国国家利益和传统的目的。
考克斯议员在重重挫折和困难中举步维艰坚持数月后,终于熬不过对手的层层阻碍,在调查过程中,积劳成疾,最好一命呜呼。
此后,众议员里斯(Carroll Reece)第三次提起调查案,意图进一步推进并长期持续调查。此举立即激起洛氏财团激烈反击。
由于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和阻扰,以及时间、资金、人员等方面的种种限制,最终不了了之。
自此,政府和国会针对基金会有组织的抵抗再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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