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细节陷迷雾 美军正当性受质疑
编译■李威撰、谢雯伃
美国狙杀本拉登的整起事件中,至少有3个层面牵涉法律问题。首先是狙杀本拉登的行动本身是否合法;再来是美军行动是否侵犯巴基斯坦的国家主权;另外则是美军匆促海葬的行为是否违反伊斯兰教的律法及传统。以下主要就第一个层面讨论。
仇恨扩张 司法被取代
美国总统奥巴马1日晚间在白宫向天下昭告本拉登已经伏法的消息,并表示“正义已获伸张”。但白宫发言人卡尼(Jay Carney)随后在3日表示,本拉登被击杀时处于未武装状态,这一发言随即引发狙杀行动是否合法的争论。
然而正义真已获得伸张?正义究竟为何?人权律师罗伯森(Geoffrey Robertson)在接受《澳洲国家广播公司》采访时表示:“这不是正义,这是对正义一词的滥用。正义是意味着将某人带上法庭,凭证据定罪,再将其判刑。”资深律师曼斯菲德(Michael Mansfield)则指出,当复仇成为正义的同义词,仇恨就取代了正当司法程序。
罗伯森在英国《独立报》上表示,联合国安理会在海牙设有特别法庭,国际法官(将有伊斯兰教的法官)会进行一场公平审判,本拉登应获得公平审判机会,让他表述自己的动机,这也是让他揭开神秘面纱的最佳机会。前中情局分析家麦高文(Ray McGovern)也认为,即便本拉登是“坏蛋”,都该按法律途径先将其逮捕再送审。
包括罗伯森及肯特大学的国际法教授葛里夫(Nick Grief)在内的学者认为,本拉登应比照纳粹战犯,后者在二战结束后,至少获得纽伦堡大审的机会;或像米洛塞维奇,他在2001年被捕后被送往海牙的国际法庭。
美军隐瞒细节 实况不清
但要将本拉登带往法庭,前提在于执行“杰若尼摩行动”(Operation Geronimo)的海豹部队有能力逮捕本拉登。根据最新官方说法,本拉登虽未武装,但却有抵抗行为。然而就算本拉登投降,不再是合法的军事攻击目标,但“自卫”仍构成杀他的正当理由,换句话说美方已将本拉登排除在《日内瓦公约》的保护之外。
美方始终未清楚交代这场行动的细节,外界掌握的信息不多,且官方说法前后反复,刚开始美方说本拉登有武装,并持枪射击美军。无论如何,唯有获得更多信息,了解美军所接获的命令及行动过程细节后,“是否”及“能否”逮捕本拉登的问题才会更明朗。
参与这场行动的海豹部队成员约有80人,其中有20多人进入本拉登住处,这支拥有专业训练的特种部队经过多次模拟,若无法活逮本拉登,自然会惹人怀疑。印度新德里的贾玛清真寺(Jama Masjid)教长柏卡里(Syed Ahmed Bukhari)就批评,美军可轻易活捉本拉登,但美国却喜欢将丛林法则带往世界各地。
华府提出狙杀正当性
根据福特任内的11905号行政命令(EO 11905),及里根任内的12333号行政命令(EO 12333),政治暗杀在美国是非法的,但“暗杀”一词始终缺乏明确的定义。况且在911攻击事件发生后,国会随即通过一项授权法,赋予总统使用“必要且适当的武力”来打击911事件恐怖分子的权力,这项法案成为使用武力打击本拉登的合法根据,这项法案多少承认,暗杀禁令并不适用于本拉登。
国务院法律顾问哈诺德.洪柱.柯(Harold Hongju Koh)在2010年3月25日的美国国际法学会演讲中,针对政府“未经正当法律程序的法外杀戮(extrajudicial killing)”行动提出没有违法的重要见解。他表示,若是「出于自卫」或「处于武装交战状态」而将特定人士列为攻击目标时,不算违反国内的谋杀禁令,因为这项行动并不构成谋杀。另外,在上述两个条件底下,使用致命武力来攻击特定人士时,毋须顾虑敌方是否能进入正当法律程序。
赞同美军行动合法的学者及官员,所提出的理由不脱上述两项前提。首先,美国与盖达是交战关系,这不仅是美国向盖达宣战,本拉登本人早在1998年5月就已向美国公开宣战,这是以军事力量击杀敌方司令的合法行为。另外,美军是出于自卫理由杀人,而非谋杀。海豹部队当时不仅要保全自己及其它人的性命,同时也要避免未来的其它国际恐怖主义活动。
在支持猎杀本拉登的阵营中,不少学者都援引山本五十六的例子,表明美军行动并非是谋杀。乔治梅森大学法学院教授索敏(Ilya Somin)则另举纳粹党卫队的因哈德.海德里希(Reinhard Heydrich)为例,在英国与捷克情报人的合作下,于1942年狙杀这名大屠杀的凶手。
乔姆斯基发言批评
当代著名知识分子乔姆斯基(Noam Chomsky)6日在《格尔尼卡》(Guernica)杂志的网站上撰文表示,这是一场违反国际法的计划性暗杀行动,但他并没有针对这点做进一步解释。
另外,乔姆斯基强调本拉登的“嫌犯”身分,及接受公平审判的应有权利。本拉登之所以是嫌犯,乃因美国提不出确切证据指明911事件就是盖达组织所为。就算联邦调查局经过8个月的密集调查,他们也只能用「相信」这类不准确的字眼。尽管本拉登自己已经供认(confession),但乔姆斯基认为这跟供认自己赢得波士顿马拉松没两样,是在炫耀自己干下一件大事。
最后,乔姆斯基也要我们去试想,若伊拉克的突击队员降落在小布什的家中,然后将其刺杀,再将尸体丢到大西洋,我们会有何反应?更何况,小布什的犯罪程度远比本拉登严重,小布什造成数十万人死亡、数百万人成为难民、使他国深受重创,并点燃地域性的教派冲突。
不过乔姆斯基的文章也引来一些批评,记者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表示,乔姆斯基认为没有“严肃”证据足以证明911是盖达所为,此一说法无视于其它大量的调查资料;而藉由想象小布什被杀的情况,并强调小布什比本拉登更可恶时,无疑又是在重弹“道德等价”(moral equivalence)的比烂论调。
20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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