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慧丽讲座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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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黄河岸边的农民合作
主讲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原河南兰考县副县长、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副区长何慧丽
时 间:5月27日下午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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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岸边的农民合作——实践出来的农民合作知识
自2003年以来,何老师已经有四年的乡村建设经验。她在讲座中把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所研究的社会学理论用高度凝练的语言加以概括,给了与会者很多的收获和启迪。
首先何老师介绍了当前“合作社试验”的基本情况。“合作社试验”通过在农村建立文化、社会、经济等自助组织,采取农民自助和城乡互助的方式,以期实现“重合作、重生态、低消费、高福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接着何老师进一步分析“实践”状态与“研究”状态的不同。她将“实践”状态细化为“话语”、“感性”、“选择”、“实证”四点。即是说了解研究农村合作运动,必须要处于实际话语之中,要处于感性实践之中,要进行选择性的实践,在实践中去实证理论。何老师进一步指出,农民合作运动最忌自外而内,自上而下。农民合作就是农民的群体现象,绝对不能脱离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来做。中国社会实际情况的最大特色就是党的一元化领导。“民办民管民收益”在中国来说并不切实际。
何老师认为,农民经济合作过程应是金字塔结构。这个金字塔结构的底座为资金互助。对于农村来说,首要的是把分散在各家各户的资源整合起来。第二层是统一购买。第三层是统一购销。第四层是统一生产。整个经济合作过程是越往上越艰难。因此当下开展农村合作运动实际上还只是本着“整合资源、节约支出、增加收入”的原则,重组农村经济结构的过程还相当漫长。目前仍然是处在农村合作化运动高涨的前夜。目前还是以“资源盘活型”、“统一购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为主较好。
在合作化试验中,何老师对村舍小农制下固有的陋疾深有感触。在农村里实际情况并不是缺乏舆论监督,相反是各种舆论太多。实际上在搞合作社过程中出现了民主和集权的矛盾。按照国际合作社的理念,监事长和理事长的分立带有一定权力制衡监督的色彩,而在中国的农村这样搞得话,就很难使得合作社的凝聚力提升,甚至可能会造成合作社运转成本的增加和效率的降低。从实践中何老师感受到,合作社建设需要的是从核心到边缘的结构。以思想好能力强的带头人为核心层、以积极青壮年劳力和乡村五老为积极分子层、一般农民为普通农民层、不干正事好吃懒做爱说闲话的后进分子为边缘阶层。这样建构的合作社也许才是更有生命力的。另外,何老师突出强调,目前农村的社群文化合作运动非常重要。农村经济合作的抓手正是社群文化合作。在农村组织以秧歌队、腰鼓队等多种形式的文艺队,可以唤回农民的合作记忆,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因此,“农民合作可不可以以文化自觉的面貌来出现”这个问题值得大家来思考。最后,听众们就农村合作的问题与何老师进行了对话,讲座在良好的交流讨论的氛围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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