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矛盾丛生的现实,人们普遍认为,中国最缺民主和公正。然而,在呼唤民主的声浪中夹杂着一种声音,宣扬“民主万能论”和“西式民主普适论”,认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式民主是中国的唯一出路,他们正在中华大地掀起一个新的“造神运动”,制造“民主迷信”。为了提醒人们认清这个错误倾向,书吧邀请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潘维先生于2004年3月27日星期六下午2:30发表演讲,揭穿这套“皇帝的新衣”。
(一)民主迷信的氛围
潘先生讲,民主是大势所趋,是人心所向,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好像是大家的共识。在这种氛围下,要对民主进行质疑是要冒险的。在中国,一些自由主义者批评起政府来自己感觉好像是英雄,而谁要质疑民主理论特别是美国民主模式时则好像是人民公敌。他们将民主置于“神圣”地位,使得对民主的探讨成了禁区。在西方主流语境,“民主神圣”不容质疑,面对现实只能承认民主还有不足,还需完善发展进步,而从不检讨民主本身,而且认定民主本身就代表进步。这样,民主意识形态造就了思想的专制,而民主也就成了专制的思想。在这种氛围中,潘先生不愿拍民主的马屁,而是冷静思考,挑战民主理论,指出其漏洞。
(二)对民主理论的质疑
潘先生说,虽然西方主流认为“民主神圣”,可是对于民主的概念、定义却没有广泛共识,使得这个没有定义的“民主”变成了完美万能的上帝,任何缺点都没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归之为“民主”之外,结果就是“民主迷信”,甚至成了强者欺负弱者的工具。如果要说对于民主还有点共识的话,根据潘先生的研究,认为就是多数决原则,包括领导人的产生原则和领导集团的决策原则都是遵循多数决的原则,据说这就是民主的核心原则。
在一般人的概念里,可以说没有多数决就没有民主,民主就是多数决;科学决策就是多数决,多数决就是科学决策;多数代表正义。潘先生认为,多数决仅是选举领导人和领导集团决策的方便的手段形式之一,而不是唯一的也说不上就是最好的手段形式。多数决并非一定是科学决策,支持者的数量跟科学没有关系,科学不是靠投票发展的。支持者的数量甚至与正义(合法性)也是没有关系的,不是支持者的数量多就意味着代表正义,正义是人类在痛苦的实践中形成的,不是投票决定的,它体现在人类遵循的天道和自然法中。
除了民主的定义和手段值得质疑之外,民主的结果更是需要质疑。第一,实行民主就能让人民做主吗?实行民主之后,做主的仍然是政府,而不是人民。如果人民要做主,就是人人都做主,整个社会就变成了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丛林法则将盛行,社会秩序将不存。第二,实行民主就能使政府服从人民的意愿吗?人民的意愿是体现市场的赢家的意愿还是体现市场的输家的意愿?是体现多数人的意愿还是体现少数人的意愿?人民的边界怎样确定?谁是人民,谁不是人民,怎样确定?谁来确定?第三,实行民主就能体现多数人的意愿吗?在民主游戏中,胜出者都是相对多数,而这相对多数在总体中是绝对少数。第四,一人一票可以导致权利平等吗?这根本离题万里,不合实际。第五,每一张“神圣的”选票都代表人民在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力吗?其实单张选票不反映权力,即使是选票的集合也仅能代表更替做主的人的权力。在民主制度下,政客诱使大家选票,使之集合于做主的人,而人民是不能做主的。第六,民主能导致政治安定、人民团结吗?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非也。
在历史和现实中,民主曾经让希特勒上台,民主曾经成为美国侵略伊拉克的借口,民主还正在造成台湾民众的分裂。面对这些问题,难道不需要对民主进行质疑吗?
(三)质疑民主的目的
潘先生说,质疑民主的基础在于投身科学事业,对政治文明进行探讨,做出自己个人的贡献。他还讲,质疑民主是为了发展中国家的福祉,是为了中国的前途。大家想想,为什么发展中国家推行民主制度都导致政治腐败和社会动荡?为什么民主制度能够成为西方实行新殖民主义的手段?为什么美国能够用民主摧毁苏联?美国拨款支持中国的所谓“民主事业”难道是出于慈善吗?为什么李登辉要用民主肢解中国、大卸巴块?为什么西方列强强迫中国实行普选?这难道不能说民主值得质疑吗?最后,潘先生还说,质疑民主理论是为了推进政治文明的多样化,要看到中华政治文明的先进性,文官制度是中华文明对世界政治文明的一个重大贡献。
(四)潘维先生自己关于中国社会未来的主张
在破除民主迷信之后,潘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他主张和倡导法治导向而不是民主导向。法治导向是以法治为主体,以民主为辅助;相反,民主导向是以民主为主体,以法治为辅助。他说,我们应该抛弃将民主视作专制敌人的错误看法,其实民主和专制的界限十分模糊,二者很接近,专制的最大敌人不是民主而是法治。所以,他主张法治为主。
他的法治思想包括如下要点:第一,宪法至上、分权制衡是前提;第二,司法独立是核心;第三,绩优选拔是保障。他主张建立的一套制度是咨询型法治制度,具有六大支柱:第一,以公务员体系为核心的行政机构;第二,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第三,建立独立的反贪机构;第四,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第五,建立广泛的咨询机构;第六,保证四大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其中,广泛的咨询机构就是在每个层级的行政公务员系统周围设立社会咨询委员会,类似于人民代表大会,具备法律的批准权、行政调查权、听证权和行政建议权。其机构成员都是无薪工作,来自社会各个层面。
听完这次讲座,对潘维先生的思想有了些了解,对民主问题的有了异样的认识。也许这次讲座中主讲人的观点和结论我们未必都能接受,甚至他的分析逻辑也不是无可商榷之处,但是他所提出的问题的确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需要加以认真对待的。
民主理论不仅值得质疑,而且可以质疑,在当下尤其需要质疑。必须警惕“民主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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