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在即,收入分配改革势必再成热点。我特别留意了一下:在每年两会之前相关网络民意调查中,“收入分配”高居前三甲已是10个年头。
事实上,关于收入分配改革,近些年来高层已经在努力推动。在收入分配原则方面,执政党已经与时俱进做了调整:由十四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十六大表述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十七大完善为“初次分配就要注意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路,也提出了“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及许多更加细致的政策。在上述思路的指导下,这些年政府还陆续推出了“提高个税起征点”、“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抑制垄断行业工资过快上涨”、“实行公务员工资待遇规范化”等等措施。应该说,收入分配改革效果正在显现,尤其是民生领域的改善更大。
但我们也要正视一个现实,在不少百姓的眼中,“收入分配”就与“房价”一样:政府十分重视,一直也在改革,在调控,总体效果至今却很不理想。而仍然在不断上窜的“基尼系数”也的确在告诉我们,收入分配改革距离社会大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当然,相比于房价而言,收入分配问题复杂性更甚,也因此,民众对于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所表现出的耐心及改革效果的理解,理性程度也要比看待房价要高一些。但我们更要看到,尽管网路与媒体上对分配领域的讨论不如对房价讨论场面那么“火爆”,言辞也不那么激烈,实质上,分配差距越拉越大对社会造成的内伤可能更甚于房价。
那么,在现行体制下,收入分配调节的效果为何一直不理想呢?原因有许多方面。但有一个技术性因素不能不指出来:政府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所要达到的效果缺乏“硬约束”!说得更白一些就是,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政府有原则,有思路,有政策,但对于到底应该达成怎样的效果,尚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考核验收标准”,因而那些出台的原则、思路与政策在落实到实践层面就被大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
这又与我国当下政府官员绩效考核体系有关。在中央政府考核各级官员时,往往用的是统计局报表上看得见的指标,其中,中央有明确规定的硬指标更是重中之重。在这种考核“指挥棒”下,地方政府官员习惯于“欺软怕硬”:凡是“软指标”即统计局报表中没有的尤其是中央没有规定的,不必太重视;凡是“硬指标”即统计局报表上有的,尤其是中央有硬性规定的,就必须高度重视。
以收入分配而言。尽管学界经常用到“基尼系数”、“10%人口收入比”等等指数,但这些指数当前并没有反映在任何一级政府统计报表中。尤其是地方各省收入差距到底大到什么程度,除了学者有学术研究,就只剩下老百姓的“观感”。更何况,尽管中央文件与政府报告反复强调要进行收入分配改革,但也没有对任何一级政府下达“硬任务”。于是,在各级官员眼中,收入分配改革可以放在“业余”级工作范围。
但与收入分配改革相比较,各级政府去年以来对于“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可谓“空前”:下级对上级立军令状、关停并转落后产能、取消高耗能产品出口退税……而究其原因,并非地方政府官员真突然重视环境保护了,而是因为中央政府在所制定的“十一五”中,首次把“单位GDP能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列入了“约束性指标”范围,并明确划定了标准——比如,单位GDP能耗必须下降20%。到“十一五”末期,中央要用这些标准作为尺度来对各级政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以此确定“奖惩”甚至“升迁”依据。于是,各级官员不得不高度重视。发展到最后,甚至不顾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强行实行“拉闸限电”也要完成指标。
这也提醒我们,为真正把收入分配改革落实到实处,不再使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成为社会之痛,中央政府有必要按去年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规划建议》要求,在“十二五”规划中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预期效果制定若干明确的可验收性指标。比如:城乡差距应该缩小到什么程度,垄断性行业与竞争性行业收入差距应该控制在什么范围,居民收入占GDP比例应该上升到什么程度,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应该提高到什么标准,等等。这些标准制定之后,不能只视为“预期性指标”,而必须并将其与环境保护指标一样,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官员的“约束性指标”即“硬杠杠”。惟其如此,才有可能使收入分配改革真正“破冰”。
写此文的时候,看到媒体报道,有参与十二五规划起草的官员型学者也在呼吁把民生列入“约束性指标”;又听有消息指,重庆市“两会”就率先将收入分配改革的目标写入“十二五”规划,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约束性指标:未来五年将当地“基尼系数”由0.42降至0.35,城乡收入差距由3.4∶1缩小到2.5∶1左右。看来,把收入分配改革预期效果列入中央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已呈“水到渠成”之势。这正是我们所乐意看到的。
卢周来为著名经济学家、国防大学教授,兼任当代中国(北京)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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