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锡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非经济学原理”
2008年,我曾经写了一篇《历史将会永远铭记????》的文章,文中提出了中国某方面问题的原因,后来在年底又写了另一篇文章《只要经济不崩盘,房价不会跌》(当时是在跌),到了2009年就不跌了,文章中分析了地产、金融和政府三位一体的属性,我一直认为中国不到经济快崩盘时,量不会有人真压房价。无数次的失调之后,又闻到了新鲜的味道,但是,不管有多少种调味品,都不是经济学原理可以解释的。
最近,很多经济学家及包括象叶檀女士一样的网终红人继续批评房地产调控的荒唐现象,他们反复批评地方政府集体抵抗中央的行为。一向被网民视为“为民请命”的郎咸平先生却又反过来加入到为房地产唱赞歌的队伍。到底是什么原因?到底是政府错了还是平民错了?到底是专家错了还是网民错了?到底是经济原理错了还是行政政策错了?
在我看来,有关中国的房地产问题,所有环节的人都可能出错了,为什么都错了?因为所有的人都在试图用“经济学原理”解释中国的房地产问题,试图用经济学原理来调整中国的房地产政策,试图用经济原理来决定自己的购房取舍,这管用吗?肯定是不管用的。因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与经常学原理无关的“非经济学现象”。
在经济学原理中,不管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都讲求供求关系,都重视基本的经济规律。不妨看看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到底是市场还是计划?中国的房屋建设,从地产商拿地的那一刻起,“指标”这个概念就跟随到房子的结束,“指标”本是一个计划性质的概念,其本意是让事情具有可控性,就好比是风筝的牵引线,另一方面又是保证对资源的节约利用,然而,今天的政府“指标”在房地产行业的意义完全脱离了调控的意义,“指标=权力”成了整个房地产链条的一个独特现象。当然,如果这个“等号”的形成是着眼于普通群众的利益而去的,我觉得也并非是什么坏现象,因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利用公权力推动住房事业的进步未必不是好事,计划经济发挥正面作用正好体现出社会主义优越性。但是,在房屋供求的过程中,中国走的好象又是另一种模式——市场经济,传统的市场经济不允许“权力”的介入,讲究充分竞争,讲究税收调节,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恰恰缺少充分竞争,一切“权力”都提在一个有形机构的手上,能从它手上分得权力的所谓“开发商”不是“权”就是“贵”,而“中国式开发商”的血腥味应当说也是世界上最缺乏道德血液的一个群体,就连顶层人物都为之惊叹!“房屋”演变为商品以后,本应当在商品制成以后才能投放市场,可中国又不一样,一个还没做成的商品可以提前先卖,自然而然,中国的房产商人就一跃成为超越所有市场经济国家房产商的最优越一族,画张图纸以后就可以吆喝叫卖,建个框架以后就可以收钱签合同,还有更牛的商人把地一圈就开始做销售广告了。大家想想,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到底是市场还是计划?或者什么都不是?
中国的房地产也不讲求价值规律,某个泡沫性的政策一出台,海南的房屋今天8000元,明天可能就变成10000元,后天你再去看可能就是12000元了,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全都一样,3000元/平成本的水泥钢坯卖到30000元/平或者60000元/平,全凭某些人的喜好和心情,特殊规律的长期性存在可能也只会在中国发生,你在世界各地都很难找到这样一个国家整体性的违背价值规律性的经济现象。违背价值规律的过程中,代价是需要有人承担的,谁承担?房产调控用“限涨原理”也不符合经济学原理,要限也可以,就得要尊重价值规律地限,为什么只给个限涨指标?房价不合理,为什么不限期跌到合理价位?要计划,就要计划到合理的价格与价值相一致的位置。单一地限涨不就是促涨吗?
用经济学原理来解释经济现象,要求对商品的流通环节作重点考察,还要有相应的税收调节做配套。计划经济强调供求平衡,房子多了就少建,房子少了就扩建。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国人均住房面积是33平米(如果算上农村,还不止这个数字),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如果按中国人多地少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个面积已经很不错了,比日韩都高,从总量上讲,中国不缺房。现在问题是:中国的平均数不能让老百姓信服,大部分人“被平均”了,而那些拥有几套甚至几十套房的人丝毫不用为房子的持有成本而担忧,更不用为房子的未来暴利空间而担忧。这样的“计划经济”肯定不是真正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模式,谁也不愿意要那种把房子都“计划”到少数人手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行,在那些鼓吹自由主义的西方国家行不行呢?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是不是愿意接受少数人大量囤房的现象呢?也不允许,发达资本主义的物业税、所得税、房产税、暴利税、遗产税等时刻在盯着那些恶意囤房的人,在欧美国家,80%以上的城市家庭只有单套房,没有多少人能从囤房中获得暴利,哪怕是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利润都难以得到。中国城市中拥有多套房的家庭有多少?有没有超过30%?中国为什么允许这种乱象长期存在呢?真是经济转轨过程中的阵痛吗?真是地方政府靠地生财维持生计吗?我看都不是。
什么叫经济转轨?是不是由计划转向市场?非也。中国永远也转不了轨,只要中国的《宪法》上面仍然写着“社会主义”的字样,市场经济就不可能转向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就不适合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运行,市场经济在私有化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已经受到怀疑了,它能在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发扬光大吗?绝对不可能,即使中国加大私有化进程也无法适应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吴敬琏先生也好,周小川行长也罢,试图用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规律来引导中国经济的未来方向必定是死路一条,因为这根本不是两种模式“好与不好”的问题,而是适用的条件和基础完全不一样,这种问题决不是某个历史人物就能随便下个结论的,没有一个国家能用一种混淆不清的模式规范出一个有秩序的经济环境。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本身是饱和的,而群众需求又是“旺盛”的,这种“旺盛”到底是所为何来?是赚钱效应还是居住要求?“转轨”到底是财富转手还是宏观经济转型?
地方政府真的要靠土地财政吗?不,绝对不需要。有人说,2010年全国地方政府靠卖地就获得了27000亿收入(全国整个财政收入也仅8万亿),不卖地怎么支撑?单从数字上讲,应当说是惊人的,但是,只要说三个理由,就可以否定“政府靠土地”的说法:一、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靠卖地为生的?如果没有,为什么中国可以有?中国有多少地可卖?还能卖多少年?卖完以后就死吗?二、土地财政到底用到哪里去了?国外没有“三公消费”,中国每年的上万亿消费取自何处?形象工程和折腾工程浪费了多少钱?一个贫困县政府大楼抵3个美国白宫,钱出自于哪里?一坐桥、一条路一年一小修三年一大修,钱又是出自何处?豆腐渣的折腾成本由哪一块财政来承担?三、如果政府真是缺钱,为什么地方政府都抵制“房产税”的出台,“税”本是最有利于政府长期稳定运行的收入保证,即便由中央征收,也会返回给地方政府,相信中央不会把钱留到自己的口袋,大家对“税”不感兴趣的原因很简单:“税”比较严肃,使用过程比较复杂,而“费”比较灵活,过程比较自由,空间伸缩性比较强,“权力”的价值更能得到体现。
目前的中国,住房属于一种“国家性局部福利”的产品,福利的分配表面看是全民性的,实际是少数人的,10%的人可能占有了60%福利,而90%的人则平分剩下的40%福利,任何试图用经济学原理解释中国房地产发展方向的设想最终都将陷入死胡同,到目前这止,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还没有一个经济学家发明能解释中国房地产的“新经济学原理”,因为这是一个特殊的“政治学原理”。——————孙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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