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国土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
唐某是信阳市平桥区王岗乡王楼村的一位普通农民。2015年底,在外务工的唐某接到邻居的电话说他家的耕地已被村里征用搞起了房地产开发,唐某接到电话后就第一时间赶回了王楼村的老家里。然而一直到现在,唐某一家为了家里的耕地已经东奔西走了大半年,却始终没能要回自家的耕地。
“这是相关材料,请你们看一下,我没文化,也不懂文字上的弯弯绕绕,我只知道我家的地一大半都变成了马路,我没有得到任何通知,也没人给我赔偿,我现在只想要回我的田地。”唐某从裤兜里掏出厚厚一沓相关材料,一脸无助地向记者说道。
出于好心 签下协议
记者从唐某提供的材料里了解到,2009年唐某与王楼村村支书王友喜签订了一份“土地流转使用协议”。据唐某介绍,王友喜与唐某曾经是同学,当时王友喜劝唐某说的是帮他个忙带头签下协议,便于他去做其他村民的工作。唐某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反正土地当时也是闲置的,就当是帮老同学一个忙了。该协议明确王友喜以一定的费用将从唐某家的1.6亩闲置耕地流转过来(注:“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协议签订后王友喜一直没有支付约定的费用,土地也依然闲置着,唐某也逐渐淡忘了这件事。
耕地变马路 承包人却一无所知
而当去年底,唐某回到家中发现村里修的马路已经将自家耕地占了一大半的时候,全家人都傻眼了,向邻居打听后得知是村里趁着唐某一家外出务工时强行施工,而且剩下的耕地接下来也要做房地产开发。一筹莫展的唐某一家找到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在了解了唐某家的情况后于2016年5月17日作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对王岗乡王楼村村民委员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信国土资罚决字﹝2016﹞第233号)。
“现在已经有处罚依据了,我想乡政府肯定能帮我解决问题,要回我的土地了。”唐某回忆道。然而当唐某去到乡政府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村里的项目开发是有批文的、是合规的。在唐某的一再坚持下,乡土管所给唐大爷出具了一份平桥区政府的批文,记者注意到这份文件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文件,信平政文﹝2016﹞75号——关于王岗乡王楼、崔山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的批复)提及到“同意使用集体用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切实杜绝小产权开发建设”等语句。“我家的耕地怎么可能是集体用地,他们建的房子本来就是小产权房,村里征用我家耕地根本就是无凭无据。”唐某指着文件中的这几句话气愤的说道。
“我们全家先后多次拿着这份批文找到王岗乡政府要一个说法,可是乡政府工作人员却始终以‘我们会调查、我们会处理”这样的话搪塞我们,到现在为止我们也没见到乡里的领导,每次我们来到书记办公室门前就有工作人员上来劝阻,还有几次乡政府的人直接说要把我们抬出去,不让我们在办公楼里呆。”唐某的女儿拿出手机中拍摄的视频,对着记者说道。
不求赔偿 只想要回属于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
“我当了大半辈子的农民,常年面朝黄土背朝天,村里趁我不在家时在我家耕地强行施工,我种了这么多年的地,老了老了却无地可种,这种滋味真的很不好受。我现在就好像是个乱投医的病人,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也不想要任何赔偿,只想要回我的那2亩田地。”唐大爷向记者说道。
记者就该情况向王岗乡政府核实,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余姓乡长电话拨打过去后,却被告知打错电话。记者再次联系到乡政府,询问能否再提供一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电话,对方告诉记者等他们找到后会跟记者联系,直到发稿前,记者仍然没有等到他们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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