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10.7万亿的地方债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它是可以接受的吗?
如果仅从2010年中国的经济规模(40万亿),或者目前3万多亿的美元储备来看,地方政府多年来欠下的10.7万亿,似乎不算什么。但是考虑到其中一些地区,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政府的欠债数量和它们可怜的偿债能力,这个问题一下子就变的严重起来。还是国家审计属的报告,它说2010年全国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的债务率已经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如果把这个数字再细化一下,可以发现,除去东部沿海地区偿债能力比较好的市级和县级政府外,整个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将占出现不良债务率的绝大多数。无论是武汉、郑州,还是兰州、乌鲁木齐,它们的债务,从其公开的财政收入状况和目前的建设狂潮,人们很容易就可以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联想到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给中国经济已经造成的现实难题,如果听任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高负债现象的继续,可以想象我们经济的发展前景,将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第二,庞大地方债务的危险是什么?
首先,由于目前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对所欠债务情况,基本都采取隐瞒信息,不向地方人大甚至是上级主管政府报告,这就会造成因信息不公开,为地方经济长期、健康发展,埋下祸根。其次,当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因为债务过大而不能如期偿还时,银行的惩罚将会波及整个地区经济,而不仅仅是地方政府。第三,一旦银行因为地方政府的违约而不能及时清债,银行将会出现危机,而社会也将会因为银行危机而产生动荡。
第三,该如何处理已经出现的地方政府债务?
首先,面对已经出现巨额债务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应首先摸清它们的真实情况,对哪些是可以还清和不能偿还的,要做到心中有数。千万不能再用"地方债的偿债风险总体上是可控的"这样摸棱两可的态度去应对。其次,要对那些负债率远远超过100%的地方政府,应采取坚决措施,不但要严格监督其财政的支出情况,而且还要对它们不顾一切上项目的现象,予以坚决纠正。第三,要通过立法,对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进行有效约束,要确立相应的信息通报制度,使地方政府的债务情况,尽可能的公开和透明。最后,对于已经出现的地方政府不能够偿还债务的情况,中央政府应从中央财政中予以消化,防止因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恶化,影响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基本面。
针对已经出现的庞大的地方债务情况,它一方面说明中央在发展问题上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在不断地削弱;另外一方面也说明,高度关注该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金融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虽然它的实现需要方方面面的力量去共同维护,但是如果我们现在不警惕庞大的地方债务,那么由它可能引发的危机,其影响力将会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而防止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爆发的最可行之策,除了要进行立法限制外,更要在干部考核制、政务公开等方面,立刻开展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政府改革。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wu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