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文件关于国有经济地位的表述
中共中央历次有关国有经济地位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应该作为讨论的重要指导。笔者理解,中央的精神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
2. 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国有资本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在这些行业和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国有经济在上述行业和领域占据控制地位、对经济发展发挥主导作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就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体现。这对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在上述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3. 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4.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国有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尽快形成国有企业的新优势。
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基本态势
在实际改革进程中,“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体现为非公经济(包括外资)的超高速增长,公有制经济成分比重的大幅度降低。据《2006年中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报告》(2007),现有全部465万户私有企业中,94万户企业是由改制、收购原国有、集体企业而发展而来,占全部私企的20.3%。据分析,私营企业近7万亿实有资本中,来自原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至少占1/3,而且是在资产评估中被大大低估的、廉价获得的“干货”。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通过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我国国有经济的质和量都有了很大提高,培育了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国资委公布的数据很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2002年至2007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长到14.92万亿元,年均增长15.9%;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10.03万亿元,年均增长24.4%;利润总额从2405.5亿元增加到10055.7亿元,年均增长33.1%;上缴税金由2914.8亿元增加到8792.1亿元,年均增长24.7%;总资产报酬率从4.9%提高到8.6%,净资产收益率从4.3%提高到11.2%。尽管国有经济的总量在不断增加,但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是持续下降的,而且未来相当一段时间还将继续下降,总体上呈收缩趋势。2005—2009年,我国工业中的国有经济比重每年下降1.5—1.7个百分点。按照中央精神,公有资产既要有量的优势,也要注重质的提高。如果作为基础的“量”继续缩减下去,“质”就会成为无本之木。
了解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状况是进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基础。从工业结构看,在工业各行业中,国有企业占优势的行业有:煤炭与油气开采、石化、冶金、交通运输装备、供电气水等基础行业(产值占全行业50%以上为占优势,占30-50%之间为相对优势);民营企业占优势的行业有:采矿、医药、电器机械、农副产品、木材加工、工艺、废旧物资回收;三资企业占优势的行业有:其他采矿、电子通讯、仪表、纺织、皮革、家具、文体等业。国有、民营、三资势均力敌的行业是:轻工9行业(吃穿用)、化纤、橡胶、塑料、装备类5行业(不包括电子通讯)。到2008年,中央企业82.8%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机械行业。中央企业承担几乎全部石油天然气、乙烯生产,全部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的55%和电力设备的70%;在第三产业,中央企业承担民航运输周转量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的89%。地方国企(市及市以下)大部分已经退出。根据统计数据,国有工业企业还有2万个,全部国有企业还有10万个左右。但统计口径是“三级及以上企业”,也就是说,其很大一部分是大型企业集团下的分公司。
这样看来,我们的国有经济,在事关国家安全与命脉的行业与领域,还保存了一席之地,这是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基础。但从总量上看,国有经济比重已接近极限,“退出”的领域已很有限了。
三、从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战略的要求看国有经济的地位
“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占有支配或控制地位、对经济发展发挥主导作用”,从现实考虑,应有以下几层含义:国有经济在经济命脉行业和领域占优势地位,可作为行业运行发展的稳定性因素、保证国家经济社会的基本安全(金融、交通、流通、战略工业);国家可通过占据行业领导地位的骨干国有企业,贯彻其产业政策(优先顺序、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国有经济是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国有企业是国家贯彻收入分配政策的组织基础,等等。
国内有关国有经济的讨论多偏重一般的制度问题。笔者重点从结构角度,讨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主导作用问题。
社会主义经济的历史合理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追求最大社会公平。对于人均资源如此紧张的中国来说,节制资本权力,更多关注公平(既包括起点和程序公平,也包括分配公平),是社会的现实需要。第二,中国百年积弱,快速地依靠自身积累实现工业化,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通过国家力量,驱逐列强控制,消灭腐败的官僚资本,在动员体制下奠定了今天国家经济起飞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率持续高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我们既坚持了公有制为主体,又鼓励、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对比俄罗斯的休克式疗法的后果,我们的改革保留了各行业的重点骨干国企,等于兼顾了发展、改革、稳定,是十分正确的选择。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的工业、科技实力仍很落后,面临跨国公司的强力竞争和以FDI形式进行的产业侵蚀。东欧和拉美的经验表明,私有化基础上的市场化会使国家失去屏障,本国经济的产权乃至经济命脉将被外国资本控制。
通观今天的国际环境,国家独立是民族生存的根本,拥有和保持独立自主的科技和工业,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与政治独立的基础。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民族工业的必要性一点没有减弱。国家提倡转变增长方式,产业升级,自主创新,正是从经济发展全局做出的战略方针的调整。在这个调整中,国有经济仍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我国民营经济(私有企业)的成长不过20年历史。总体看,我国民营企业应对市场的能力很强,也存在许多弱点,如互相协作搞技术开发、开发海外市场能力还处于较低水平。现在不少人喜欢美化私营企业,同时又把问题都归罪于国企体制。对此,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指出:“这几年学术界有一种把民营企业理想化的趋势,只要民营企业就是好的,只要民营企业一介入,这个事就搞定。但是我觉得,我们不能把国有企业理想化,同样我们也不应该把中国的民营企业理想化。”
现实情况是,大型国有企业、国有部门是国家骨干工业行业(包括部分全球性竞争的支柱工业),恰恰是国家骨干、战略产业的组织者,承担着科技的积累和创新任务。民营经济在工业组织管理和科技创新方面,毕竟还很薄弱。而工业组织和科技积累需要稳定的发展和国家支持,不能断裂。这就必须以骨干企业为核心,政府出面组织产学研合作,提高自主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以提高综合竞争力,才能真正与跨国公司同台竞争。
发达国家何尝不是如此。当代科技和高科技产业的国际竞争,表面上是跨国公司间的竞争,实际上是国家间的竞争。我们千万不可被自由主义教条的迷雾蒙住眼睛,把国有经济完全撤出竞争领域、自废武功。所以,在关系国家安全与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保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既是出于社会主义原则的要求,也是出于国家战略的需要。特别是其中的大型骨干国有企业,是国家的经济和政治支柱,是维护国家经济、科技、国防安全的基础,是以自主创新支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经济基础。
四、坚决反对私有化,理直气壮地做强做大国有骨干企业
因此,对待现存的国有骨干企业,不是“要不要保留”的问题,而是“必须保留,如何搞好”的问题。尽管国有企业的体制还存在不少现实问题,但我们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去解决问题,不可用搞运动的方式去搞私有化,更不能容许“破罐破摔”式地让腐败分子窃取全民财产。一个国家不论在什么历史关头,绝不能向贪污腐败让步。如果把用歪门邪道侵吞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制度化,那么这种“改革”政策必然失去人民的支持,国家政权的合法性也会受到损害。
经过数年的整顿,国有资产的流失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国有企业的效益水平逐渐稳定和回升。只要有正常判断力,谁都乐于看到这样的好势头。奇怪的是,一些学者对此却冷嘲热讽,甚至把这看作是“改革遇到障碍”的“坏事”。似乎只有像东欧和阿根廷那样,放手让私人特别是外资将国有企业全部消灭才是好事;似乎中国也应该走拉美式的(依附型的、半殖民地型的)资本主义道路。这样的“改革”究竟是发展生产力,还是破坏生产力,是为大多数中国人民服务,还是为少数中外资本家的利益服务?
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服务。这就必须兼顾局部和全体,眼前和长远,经济和政治。要把发挥民营企业微观活力,和国有大企业在经济命脉和战略产业的支柱稳定作用结合起来。国有经济不可随便被人为整垮,不可被外国资本控制,不可重蹈苏联东欧的覆辙。
根据我国工业结构特点和战略目标,国有经济必须在战略性、高技术竞争性领域占优势和主导地位。主要包括:
(1)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性领域:国防科技工业(核、航天航空、兵器、舰艇、军用电子);国家基础设施(如通讯/广播网、电力网、铁路网及重要交通设施);城市重点基础设施(供排水、供电、供气、干道);金融;大宗农产品及大型商品物流;对外贸易主渠道;战略物资储备等。这些领域的产品和服务担负着国家政治社会安全职能,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
(2)重要基础产业:如电力、电信、重要能源基地、重点石化、冶金行业。此类行业具有公益性质,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原料能源,且需要巨额投资,应由国有经济保持优势地位。
(3)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领域:重点矿山、油气资源等。随着不可再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趋严峻,国家必须保有对此类战略资源的控制权或垄断权(如稀土采矿权归地方,允许私人采矿,造成多头、低价出口屡禁不止)。
(4)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由本国资本与机构控制的各类支柱工业(采矿、冶金、石油化工、装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制造、特种建筑),以及高技术工业(新材料、新能源、电子通信、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其中的大型企业,是各行业的主导力量和科技研发平台,是国家工业与科技进步能力的核心(国有经济部门占有70%以上的科技资源)。
在以上4类产业中,第4类既是“竞争性”产业,又具有战略性质。作为竞争性行业,它们要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考验;其中的骨干(及配套)企业承担着武器装备配套、与社会公益有关的重要装备设施的研制生产任务。在充分开放情况下,这些行业面临着与跨国公司的生死竞争,竞争的成败关系国家安全与产业升级主导权。在各分行业保持国有骨干企业并支持其做强做大(同时也支持本国民营企业做强),是国家保持对这些行业控制力与主导作用所必须的。
可见,简单化地要求“国有经济退出竞争领域”是行不通的。
五、简短的小结
今日研究经济体制问题,如果不和生产力的研究相结合,不了解国家战略利益所在,“改革对策”就是无的放矢,就可能误国误民。没有自主的工业,中国在外来威胁面前就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落后就要挨打”是中华民族不能丢弃的历史记忆。我们今天虽然生活在和平的环境中,但必须具备基本的居安思危意识。
以国有企业为骨干、其他民营企业为补充的支柱产业,是国家产业优化升级、自主创新的中坚,也是国防安全的基础,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国家保持对战略性核心产业的控制,才能抵御外资强势竞争、保持国家稳定。没有自主的工业,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崛起;没有自主的、具有相当国际竞争力的各项支柱工业,我们的工业就会失去脊梁,我们的经济主权就会流失,国家的独立与安全、广大人民的长远幸福就会失去屏障。
鉴于目前工业的主要增量来自私营和外资企业,为保持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主导地位,今后的任务,一方面是要保持国企与国有经济的数量基础,另一方面要大力改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动力。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与管理研究所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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