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研究所 夏小林
说明:最近,又有人想用“民营经济”来取代“非公有制经济”,转换主流政治的话语权。文章对此进行了评析。
新一届政府在发展“民营经济”方面应当帮助上届政府完成一项遗留的功课,即给近几年政府的关键热词之一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下个定义,并明确其与党中央文件中“非公有制经济”、“私营经济”等的关系。或者,就不再使用这个名词了。当然,在逻辑上不够排除有人想做出相反选项的可能。
要知道,建国以来,还没有一个各级政府使用频率极高的关键词,如“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一样,一直得不到释义,全靠大家“心领神会”,实际上是七嘴八舌、各搞一套,在京城引发出一些混乱现象。
如有的领导人讲话稿或世界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2030年的中国》中,说民营企业拥有的专利占全国专利量三分之二左右。但人们只要查一下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就会看到,中国的全部专利构成中,实际情况是国企、外企和私企大约各占三分之一。而其技术含量,一直是国企、外企据领先地位。由此看来,有的讲话稿和《2030年的中国》中的“民营经济”(或民营企业)是包括个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了。于是,这里就发生一了个问题。有的人总说要给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平等规则、平等地位、机会公平,并解决贷款难、市场准入难一类大问题。如果这个“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真的包括了进入中国后的欧美跨国公司,那么,实事求是地看,这些年来国内多数工业行业的产业制高点基本为外资企业占领,它们还想要什么样子的平等呢?或者,真如欧、美国政府官员和国内“普世派”所要求的,取消中国国企,实现“平等竞争”?!但这样一来,基本处于国际分工产业链的低端中国私人资本主义之状况能够更好吗?华尔街就能够解决中国小微企业的贷款难问题?欧美资本真能够为中国私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浴血奋战、冲锋陷阵、抢夺蛋糕并拱手相让,当“南京路上好八连”?答案呢,就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半殖民地经济结构中。
而在中华全国工商联那里,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则又是除国企、外企以外的全部其它企业。如是,现在用来发展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全部政策,是不是也适用于集体经济、混合经济的各种企业形式呢?另外,中央也没有说要工商联为个体私营经济以外的其它经济成分提供特定服务呀(如“联系纽带”、思想工作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形象”级的经济学人在他那本破绽百出的《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里说了,广义的民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和外企,狭义的民营经济指个体私营经济。如是,在政府文件中,是不是需要时时处处指出,此处民营经济乃“广义”,彼处民营经济乃“狭义”呢?显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一种混乱选择。
再多牵扯的一个问题是:国企是属于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形式,职工和经营者也都属于人民范畴。以此而论,说国企是“民营经济”(或民营企业)似乎也并无不妥。但是,可以吗?那些一天到晚满嘴“民营经济”的人们能够认同吗?
所以,“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是谁?还真是当下中国改革中的一个真问题了,难以回避。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党中央文件的规范用语,明明白白地说话、行文和做事,而不是另立一套。至于有的人总想遮遮掩掩、鱼目混珠、偷梁换柱、浑水摸鱼、混淆是非,转换主流政治的话语权,占领“道德制高点”并抹黑国企,那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难欺人。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