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党“毒丸条款”
《重视:国资委智库课题的“毒丸条款”——简析<迈向新征程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一文,已对智库一些人针对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和使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目标和混改等设置的“毒丸条款”进行了批评,指出它们的“对焦点”是瞄准私有化。[i]二十大后在中央国家机关范围内,出现这种在重大原则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反而公开主张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反对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现象是罕见的。此风不可涨。有关方面应高度重视。
今天,批评智库《迈向新征程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中另一关键性“毒丸条款”:否定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当然,本文仍是顺应智库课题侧重做政策研究(亦即做政治)的特点,主要从政策和政治逻辑层面来展开批评。
二、基本遵循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ii]
这段话里,有两层意思:
第一,党有决策权。这种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首要之义是“决策”作用,也包括执行、监督等。习近平明确地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当然,同时“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iii]在这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都关系到国有企业党组织具有的“决策”功能。换句话说,如果国有企业的党组织没有决策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就是一句空话。
第二,党管干部。习近平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尤其是“组织领导”包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肯定国有企业领导人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他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iv]
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指示,已经体现在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要文件中,及国务院国资委等的相关文件中,成为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基本遵循。二十大新党章中也有相应条款。
三、否定党的领导
但智库《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发文,以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作为标杆”,[v]直截了当地歪曲、否定以上重要指示和相关文件决定。其文主张:
第一,党放弃决策权。“党组织的前置研究讨论不是前置决定,不能代替其他治理主体直接决定。……党组织没有必要成为直接的决策指挥中心。”例如,应“逐步放松上市和融资方面的管制,让公司来竞争,让市场来选择”。[vi]
既如此,国有企业党组织“议而不决”,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如“上市和融资”等没有决策权,放任“市场决定”,那么,党组织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决策”功能体现在哪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文件的一系列规定,如党组织前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都应废除?二十大党章规定的“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vii]但不是“包办一切”也不行?显然,这是智库有人“打着维护市场经济的口号”,否定党的领导。
实际上,就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国有公司股权多元化内容)的政策日程,江泽民同志早就强调:“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中,无论企业资产怎样重组,产权关系怎样变化,内部决策和经营机制怎样调整,党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政治领导、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都必须坚持,不能有任何削弱。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统一起来抓,正是增强企业活力,创建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胡锦涛同志也强调:“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情况,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着重解决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等问题。” [viii]
当然,智库的各课题文章之间也有矛盾。如有的文章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一系列文件的规定,就承认国有企业有“党的领导决策作用”。[ix]
第二,党放弃干部人事工作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管理权。“在混合所有制体制下,……把对公司高管的选择权和评判权都交给市场。”“国有企业中‘党管干部’,其选聘与考核归属监管机构或集团母公司,市场关联度较低……”。[x]
习近平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如果党不管这些“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或称“关键少数”,放任自流,“都交给市场”,这在政治和组织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
智库此文是在宣传“市场至上”迷信,直接否定在国有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市场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包括集团母公司党组织)等在选择和评判“公司高管”等时,都会考察其在公司管理经营上的表现,包括市场上的经营业绩等,——这不是市场评判的一种体现?“都交给市场”?“市场”是能保证干部“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还是能够“金钱挂帅”做决定,并发任命书?
如果国有企业党组织不管领导干部即所谓“高管”等,即放弃“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更不管“上市和融资”重大资本项目变动,那么,其还剩多少领导力?!
第三,党不能选用国有企业领导人治国理政。他们也不应“向上负责”。“国有企业领导人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体现的是自古以来的“‘官—商’结构”,其“让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更多地具有向上负责的意识,从而有时会出现与企业经营相背离的情况。”[xi]
那么,这里的“‘官—商’结构”是贬义词么?智库这是针对谁来说的,含沙射影?
众所周知,在全民资产的委托代理关系上,根据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含改革发展,包括管干部),——这是不是“‘官—商’结构”?智库文章这么说给国资委听是什么意思,想干啥?
再退一步问:国有企业仅因为所谓“‘官—商’结构”而“出现与企业经营背离的情况”是主流现象么?事实上,被智库课题文章描黑为“‘官—商’结构”的国有企业,绝大部分经营情况是不错的,而近两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显示,在所谓非“‘官—商’结构”的私营企业总户数中,分别有55.3%、49.7%的企业都没有经营活动,符合“僵尸企业”标准。[xii]这种糟糕情况对于同一时间段内的国有企业而言,是根本不能够想象和发生的。这似乎在证明,智库一些人用“‘官—商’结构”来贬损国有企业领导人和经营情况是不明智的选择,以此来抹黑“国有企业领导人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更是很不合适的。就国资委本身而言,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自成立以来促进国有经济改革发展成绩有目共睹,其主要领导基本都具有国有企业工作背景。即便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历来资本家或企业经营者进入政界也都不是什么问题。
另外,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个人来说,党组织就是上级。难道他们“向上”对党组织负责也不对么?进一步看,国有企业经营者依法依规对党组织或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与对企业经营负责真是“水火不相容”么?那么,这里智库文章是不是在暗示,首先的问题就在于:党组织或政府与国有企业搞好经营活动不相容?这是什么奇葩逻辑!里根的新自由主义:政府本身就是问题!更何况是D?
简言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智库一些人对此的理解、议论和建议大有问题,是“反其道而行之”者。当然,他们说的不过是我国经济学界西化派的陈词滥调,是思想和语言抄袭。
四、“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请读者回望一段历史。
约十年前,新浪财经发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xxx博士整理的《中经50人论坛:不应将国企改革与共产党执政挂钩》奇文。当时,笔者在《政企关系:有分有合——从国际视角评切割政企关系的“改革”陷阱》一文中,将其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2014年10月‘中经50人论坛’在北京就‘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相关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吴敬琏、杨伟民、王保安、盛洪、许善达等参加。会议上出现的几个并不新鲜的主要意见是:(1)国企与国家安全、共产党执政脱钩。(2)尽可能稀释国有产权或股权,消除大多数国企的‘身份’。(3)要模仿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尽可能对国资、国企实行‘无为而治’。(4)国资委由‘从管企业、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 并由‘投资经营公司来运营国有资本’,加快‘政企分开和党政分开’。”例如,“党今后不直接向企业派送领导人”等。 [xiii]
之后两年整,新华社报道: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历史照亮今天。两相比照,今天,国资委、社科院智库的“精华”文章继续否定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不是当年的“沉渣泛起”?
五、结束语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有企业改革。这是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定性的话,是管总、管根本的。党的领导直接关系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才能前景光明。
我们要记住这样一个严肃的政治提醒: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看到党的领导是我们国有企业的力量所在,打着维护市场经济的口号,否定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宣扬“党组织必须无条件撤出企业 ”。这说明他们也知道,只要党的领导在,党的组织在,他们想要搞垮我们的国有企业是根本做不到的!
这里再追问下国资委、社科院领导:
(1)以上智库《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的错误策论,确如社科院副院长、智库理事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高培勇所说,也是智库课题“浓缩精华”,得到了作为智库重要“建立”单位、课题委托人国资委 “充分的指导和支持”,体现“卓有成效的创新性工作”,[xiv]且如社科院另一领导所说是“高质量研究成果”么?[xv]并且,它们也确如国资委领导所说,“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么?[xvi]
(2)作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智库主任,具体负责在全国“牵头”领导智库课题组、指导课题报告评审,并负责领导《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文章“组编”的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对此书发表的否定党对领导国有企业等“毒丸条款”负什么责任?那些早已知道黄群慧长期不遗余力地倡导私有化,一再公开反对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系列重要指示,却一直坚持重用他的领导们在图什么,该负什么责任?
(3)一委一院领导部署这个“污点”智库在2023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奋斗,[xvii]想干什么?
[i] 夏小林:《重视:国资委智库课题的“毒丸条款”——简析<迈向新征程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 //m.drhuete.com/Article/sichao/2023/05/474198.html。
[ii] 新华社:《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0/11/c_1119697415.htm。
[iii] 同上。黑体字为引者所加。
[iv] 同上。
[v]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编:《迈向新征程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第214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22年11月版。
[vi] 同上书,第201、219页。
[vii] 《中国共产党章程》(全文),共产党员网 https://www.12371.cn/special/zggcdzc/zggcdzcqw/。黑体字为引者所加。
[viii] 引自内部文稿。黑体字为引者所加。
[ix]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编:《迈向新征程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第224页。
[x] 同上书,第219、188页。
[xi] 同上书,第99页。
[xii] 夏小林:《统计局、工商总局同期非公经济数据为何矛盾? 》, //m.drhuete.com/Article/shidai/2015/04/342942.html。简言之, “三经普”显示,“有照即单位”却没有“经营”的个体私营企业还真不少:其中个体户有1157.2万户,私营企业有693.5万户,分别占国家工商总局口径统计的个体户总量的26.1%、私营企业总量的55.3%。“四经普”也显示,49.7%的私营企业“有照”没有“经营”。
[xiii] “中经50人论坛”这次讨论会的错误观点被公开批评后,相关报道内容从网上消失。但参会和撰写报道的人都还在。详见夏小林《政企关系:有分有合——从国际视角评切割政企关系的“改革”陷阱》之注释3,载(香港)桑尼研究公司《参阅文稿》2014年12月9日, //m.drhuete.com/Article/sichao/2015/08/349620.html。
[xiv]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编:《迈向新征程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前言”,第1、2、3、4页。
[xv] 国资委新闻中心:《第二届国有经济研究峰会在京举行锚定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22日),http://www.sasac.gov.cn/n2588020/n2877938/n2879597/n2879599/c27511714/content.html。
[xvii]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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